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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駕駛證據不足 警方認定周傑肇事逃逸(圖)

 

CCTV.com  2009年07月02日 08:07  進入娛樂城堡  來源:新聞晨報  

  1日,北京市交管局朝陽交通支隊對6月2日發生的演員周傑駕駛無牌奔馳撞翻出租車一案認定責任:周傑超速駕駛無牌車輛,肇事後逃逸,對事故負主要責任,出租車司機高某某轉彎未避讓直行車,負次要責任。至此,爭論近一個月的“周傑無牌奔馳肇事案”塵埃落定,警方同時認定周傑無飲酒駕車行為。

  新聞回放:周傑駕車撞翻出租車

  記者從北京市交管局了解到,2009年6月2日3時45分,曾在《還珠格格》中扮演爾康的演員周傑,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梅賽德斯-奔馳”牌小型普通客車由南向北行駛至北京市朝陽區高碑店北路115路公交總站處時,遇到高某某駕駛的京B號牌“捷達”轎車(內有兩名乘客)由北向東左轉彎行駛,兩車相撞,捷達車向左側翻,高某某及其車內兩名乘客受傷,兩車嚴重損壞,路口東北角護欄損壞,周傑報警後離開現場。

  事故發生後,朝陽交通支隊民警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拍攝了現場照片,採集了相關痕跡、物證,4時20分對出租車司機高某某進行酒精含量檢測,證明高某某沒有飲酒駕車行為。此後,民警多次撥打周傑的報警電話,並到奔馳車登記地址上門查找,採取多種方式反復與周傑聯絡未果。直至事發後12小時,6月2日16時許,周傑才自行到朝陽交通支隊接受調查。16時33分,民警對周傑進行了酒精含量檢測,顯示為“零”。

  民警調查:飲酒駕駛證據不足

  鋻於事故現場有人指認周傑身上有酒味,且事發後周傑棄車離開,一些網友質疑周傑為逃避酒後駕車處罰而逃逸,這一簡單的交通事故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討論,成為公共事件。

  據辦案民警介紹,朝陽交通支隊對周傑是否飲酒駕車進行了重點調查,周傑事發前去過多處場所,接觸人員較多,給調查工作帶來一定難度。民警先後走訪了周傑事發前後的活動場所,對與周傑有接觸的人員進行了詳細調查取證,但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周傑事發時屬飲酒駕車。後經調查,事發後周傑返回家中(並非奔馳車登記地址),中午自行前往醫院,隨後才到交通支隊接受調查。

  此外,警方對當事人周傑、高某某及其車內兩名乘客進行了詢問,勘驗了兩輛汽車,對事故發生時車輛行駛速度進行鑒定,還接受了當事人提出的車速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重新對車輛進行檢驗和鑒定。

  經縝密調查取證,朝陽交通支隊認定:周傑駕駛車輛超速行駛,事故發生後雖以周姓名義報警,但未履行保護現場、在現場等候處理的法定義務,棄車離開現場,屬肇事逃逸行為;高某某駕駛車輛左轉彎未讓直行車先行。因此周傑對事故負主要責任,高某某對事故負次要責任。

  當事人反應:出租車司機考慮復核

  對於事故認定結果,受傷乘客小劉的父親劉先生表示認可,“我們希望肇事者儘快履行賠償責任。”劉先生説,事故認定結果出來後,希望周傑方面和出租車公司能儘快協商,得出賠償方案。

  出租車司機高師傅聽説自己負次要責任後,心裏有些彆扭。“周傑超速、逃逸都確定了,他是否酒後駕車呢?他為什麼12小時後才做酒精測試呢?我覺得周傑應該承擔全部責任。”高師傅表示,今天他將到車隊領取事故認定書,並和領導進行協商,確定是否提出復核申請。根據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在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昨晚,記者多次撥打周傑經紀人電話,但截至21時發稿時,對方一直沒有接聽。周傑的代理律師也未做任何回應。

  解讀責任書:是否負擔刑責?尚未達到量刑標準

  北京趙曉魯律師事務所屈煒律師表示,周傑的行為被認定為“棄車逃逸”,“棄車”是對逃逸行為的一種形容。我國刑法規定,情節嚴重的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罪,依法可以判處2-7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周傑行為符合交通肇事的構成要件,如果有人受了重傷或死亡,那他的行為無疑構成了交通肇事逃逸罪。但如果只受了輕傷,尚未達到交通肇事逃逸罪量刑標準,則該司機的行為只是一般的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可以根據有關的交通管理辦法進行處罰,並支付受害人的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等。在這起事故中,因為出租車司機也被認定存在過錯,所以周傑的責任可以適當減輕。

責編:吳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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