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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苦澀的婚約(20120503)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4日 15: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經濟與法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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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承諾,是否可以今生不悔?

  姚龍春:怎麼樣都不離,誰離誰負責,是他們逼我犯罪的,不是我要犯罪的。

  張琦華:那好啊,那我去死算了。

  一段婚姻,到底誰是誰非?

  姚龍春:拍他,揍他,扭他,打他。

  張琦華:你要我怎麼辦呢, 你難道讓我守一輩子活寡嗎?

  真愛與承諾,她該如何取捨?《苦澀的婚約》——《經濟與法》正在播出。

  大家好,這裡是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歡迎收看《經濟與法》。節目開始,我們先來看一段錄像。

  法官:您的意思就是説現在還是要一次性把這個錢還完是吧?(對)然後才同意離婚?

  姚龍春:如果要是真的離婚了不還錢,那個時候我得犯法,我得犯罪,我絕對走上犯罪的道路,我 我也不準備活,我不準備活 我要走極端,我違法,我現在就要走極端,她的意思是什麼時候(都)要牽著我的鼻子向外走,拽著我的鼻子走。這 這十年了,拽著我鼻子走 。我死了就死了,家裏面就不管了,村主任我交給你了啊,俺們家全交給你了啊,我只能走這路.  

  這個人叫姚龍春,家住江蘇省徐州市。姚龍春在當地是一個小有名氣的鄉村醫生,自己開了一家小診所。而這段錄像是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去姚龍春家進行調解時拍攝的。那麼,究竟發生了什麼,讓姚龍春如此激動,甚至對法官都要以死相逼呢?整個事情還要從姚龍春的兒子——姚廣偉的婚事説起。

  姚廣偉和張琦華結婚慶典現在開始,鳴炮奏樂……

  這是2008年10月,姚廣偉與張琦華的結婚典禮現場。當天姚家和張家的親朋好友紛紛從各地趕來參加這對新人的婚禮,整個典禮隆重而熱鬧,姚家從內到外都洋溢著喜慶的氣氛。

  然而,這份喜慶僅僅持續了一個白天。當晚,等親友散盡,這對剛剛拜堂成親的小兩口就開始了持續不斷的家庭戰爭。

  姚廣偉:她腿好,她腿好,她一下子把我拍(踹)床底下去了,婚紗像都碎了,都摔爛了。

  姚龍春 :天天扭他,揍他,你可以到這個隔壁鄰居家去問問看,他身上扭的青的,拍他,揍他,扭他,打他。

  一對兒剛剛結婚的夫妻,為什麼會鬧到如此地步呢?

  姚廣偉:她還不會過日子,不會過,不會過日子,十點多了,十一點了才起床,她擱著不起,清早我做飯,我端到她的床跟前,我叫她吃飯,她不吃。

  姚龍春:這飯嫌做得孬,不吃,就去買那個就是白芋,烤白芋吃啊,我家生活(能夠讓)她吃白芋,烤白芋吃啊?我家能吃肯德基呀?我家能吃那個雞爪子呀?就我這家庭能吃雞爪子呀?去買去呀,自己啃 吃,哎呀,我的娘嘞。

  記者問:(她為什麼要打你呢?)

  姚廣偉:她一看我就煩。

  伴隨著不斷地爭吵,姚廣偉夫婦度過了他們的新婚時光,而僅僅兩個月後,他們的婚姻就走到了崩潰邊緣。

  姚廣偉 :她還沒説離婚,也沒有 也沒有説不離,也沒説離婚也沒説不離, 她就是2009年的大年初二,回娘家了,回娘家就沒(回)來了。

  一對新婚夫婦,真的會因為這點瑣事就鬧到離婚嗎?真相顯然不止如此。當記者問姚廣偉:妻子為什麼要打你呢?姚廣偉的回答是:她一看我就煩。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在廣東省的某個城市,記者見到了婚姻失敗後如今獨自在異鄉闖蕩的張琦華。

  記者 問:那你在這個異地他鄉,你覺得有幸福的感覺嗎?

  張琦華:雖然沒有幸福的感覺,但是 但是它可以讓我的思想,可以讓我的靈魂放開一點,可以讓我覺得,我在這個世界上還是有存在的 還是有存在的意義的。

  説起這段婚姻,説起丈夫姚廣偉,張琦華的話語中流露出的都是無奈和疲憊。

  張琦華:三句話説不到,兩個人,我就絕對就會對他發脾氣的。 而且我一跟他吵架的時候,他總是就是那種,你跟他説,説不明白的那種感覺,你知道吧,就是你跟他解釋都解釋不清楚,而且我就是説,我就覺得我跟他,就是我講話他聽不懂的意思,我説什麼,而且那個時候我走到哪,他就跟到哪,我走到哪他就跟到哪,所以我就很煩。

  為什麼會這樣呢?原來,姚廣偉是一位先天性腦癱患者,並且由於腦癱導致下肢神經受損,所以姚廣偉的腿部也患有殘疾。

  姚龍春:他是大腦壓迫神經,壓迫神經,他你看你説二十以內加減法你看他會不啊?(就是數學方面) 不,正常的方面他也不行,他一點拐彎心眼也沒有,直來直往的可以。

  姚廣偉身患殘疾,但他的妻子張琦華不僅身體健全,而且是一名3個月前剛剛畢業的大學生。

  姚龍春 :湖北黃石(衛校), 五年,2008年7月份就(畢業)回家了呢

  這就難怪兩人溝通有困難了。可是這樣兩個人:一個是先天性腦癱患者,走路還要依靠拐杖。一個是身體健全、剛剛畢業的大學生。他們怎麼會結婚呢?難道是張琦華之前不知道姚廣偉的真實情況嗎?不是。 張琦華告訴記者,其實她和姚家有著很深的淵源。

  張琦華 : 其實説實話,他爸對我也蠻好的,你知道吧,當時,我這包括我讀書幾年,包括我在他家裏面其實基本上待的每一天吧,他爸其實對我都蠻好的,然後我也挺感謝他的,挺感激他的,然後我一直把他當成我自己的父母,甚至比我自己的父母還要(親)

  張琦華是在初中二年級的時候認識姚家人的。當時她因為家境貧寒已經做好了輟學的準備。

  張琦華 :我讀初二的時候,那個時候在年級還可以排上名的,但是我也其實我也沒有説 我也沒有想過説,因為家裏的條件不好,我也沒有説想讀完初二我再讀,我也沒有打算再讀了啊。

  經媒人介紹後,張琦華的父母準備讓張琦華嫁到條件相對好些的姚家。

  姚龍春: 見姚廣偉了,後來叫姚廣偉走走看看,我説你自己看,要是不願意就算了,她説願意。來到家裏又看看,這樓上樓下全都看一遍,看以後 説:願意,

  張琦華 :我爸爸當時就覺得他們家條件可以嘛啊,就説以後我 我如果説跟他結婚了,就不會説受苦嘛啊

  婚事説定後,姚龍春提出讓張琦華繼續讀書,將來學護理專業,然後好到他的診所幫忙。至於學習期間的學費、生活費等都由姚家來承擔。

  張琦華 :他爸爸説我學習成績那麼好,如果不讀書就好像屈才那種感覺啊,再説他也確實缺人手。

  儘管能繼續讀書是件好事,但其實對於這份過早到來的婚約,當時才16歲的張琦華是懵懵懂懂,尤其此後當鄰居們用異樣的眼光看她時,張琦華總會感到難過。

  張琦華 :雖然別人好像是啊説得好像是蠻羨慕我一樣的,就是説我找一個城市裏面的老公啊,家裏麵條件也好,但是我聽著就覺得好像蠻帶刺的那種感覺啊。我當時就想啊我讀書,就算他讓我讀書,我一定不待在家裏面。我就找一個比較遠一點的地方去讀

  2003年七月,張琦華初中畢業後順利考上了湖北省一家學校,中專和大專連讀一共需要5年。得知可以到外地上學的時候,張琦華的內心非常複雜。

  張琦華 : 能離開他們,我就好像覺得是一種擺脫吧。

  雖然內心一直充斥著一種莫名的想要擺脫現狀的想法,但現實的生活面前,對婚姻、愛情、未來等等都還懵懂無知的張琦華還是選擇了聽從長輩的安排。之後,姚龍春信守承諾,負擔了張琦華上學期間的全部費用。而張琦華每逢寒暑假,也基本都在姚家度過。兩家關係一直處得很好,尤其是姚廣偉,對張琦華可謂是一往情深。

  張琦華在外上學期間,姚廣偉就把父親給自己的零花錢都攢起來,留給張琦華。

  姚龍春:他(都)攢起來,等她來以後,給她買東西 好吃的 就那些果子啊,那些糖塊啊,以及那些水果啊,都給她買 買一大櫃子

  姚廣偉雖然行動不便,但張琦華每次從學校回來,無論冬夏,他都會淩晨就起來,早早地去火車站迎接。

  姚龍春:有時候啊 夜(裏)12點,他夜(裏)12點之前 就(在)車站等她,一等就等一夜啊,天特別地冷,那會兒,那個寒假多冷啊,等在那兒。

  張琦華:因為我每次回家的時候,都是早上四點鐘到嘛啊,他一般都是騎那個電動車去接我,然後 每次看到他的時候,我就覺得很感動嘛

  就這樣,寒來暑往,在姚廣偉默默地深情地守候中,2008年7月,張琦華大學畢業了。3個月後,張琦華就與姚廣偉正式結了婚,並開始到姚龍春的診所上班。至此,張、姚兩家的親事應該説是非常圓滿。可既然這樣,他們到底為什麼在婚後不顧多年的情誼立刻反目成仇了呢?

  前面説到,張琦華也知道姚廣偉是腦癱患者,腿部殘疾,但她大學畢業後還是很快就與姚廣偉結了婚。可是既然是她自己的決定,那為什麼在婚後張琦華會一改以往的賢惠,甚至對姚廣偉拳腳相加呢?

  張琦華:(我)蠻恨他的,既然你兒子是這樣,這個問題現在不是出在我的身上,是不是 是出在他的身上,那你兒子現在這個樣子,你要我怎麼辦呢?你難道讓我守一輩子活寡嗎?

  原來,結婚後張琦華才發現,姚廣偉不僅患有腦癱和腿部殘疾,他可能還無法生育。

  張琦華:因為每次跟他在一起的時候,他 反正不行?

  經過檢查,姚廣偉確實患有生育方面的問題,因為覺得姚廣偉説不清楚,張琦華找到公公姚龍春進行詢問,沒想到姚龍春的話卻讓她更加絕望。

  張琦華 :他爸爸當時就跟我説了 説了一句話,他説 哎呀,他説小偉不能要小孩,我們可以到外面去 去抱一個嘛,或者是説,你去跟別人,他説要我去跟別人去生,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做沒有看見,他就是這樣説的。

  氣憤過後,張琦華意識到,姚廣偉的病可能很難治好了。而這基本上打破了張琦華對未來的全部希望。

  張琦華 :那天晚上我回去 我整整哭了一個晚上,你知道吧。我就覺得,我真的,我一直以來,其實説實話 我一直以來我都知道我跟他沒感情,你知道吧,但是我還是抱著唯一的希望啊,我覺得就是兩個人的感情是培養的是吧,就算是 好 不能培養 我有了小孩子也好啊,是吧 就像別人説的,有個小孩有寄託也好 是不是,但是我現在連唯一的寄託我都沒有了,我不知道我到哪 我要怎麼樣,以後這個日子我要 我該怎麼過?

  傷心的張琦華將這個情況告訴了自己的父母,但父母的態度同樣讓她失望。

  張琦華:我爸媽就説,他説,去收養一個小孩,那就去收養一個小孩唄啊 我就説 你們在想什麼,我説是我一生的幸福哎 。

  現實的逼迫,終於讓張琦華從一個事事聽從長輩安排的小女孩成長為要為自己做主的女性。她提出與姚廣偉離婚,但姚家堅決不同意。幾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一心想要擺脫現有生活的張琦華選擇了遠離家鄉、遠離親人,她獨自一人到了千里之外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打工,希望以後再慢慢解決離婚的事情。張琦華的經歷讓人感慨,但姚龍春卻告訴記者,這並不是全部的事實,只是張琦華的藉口,兩家之所以鬧到今天的地步,還有另外的原因。

  姚龍春拿出幾張張琦華當初在醫院的就診單據,告訴記者,其實張琦華在外面有別的男人。

  姚龍春:這不出院小結,你問問他們婦女的話 都知道,有性生活史,有性生活史 俺兒子 俺説我兒子不管用,怎麼能有性生活史?怎麼能流産?怎麼能説那樣了

  姚龍春説,除了這個問題,還有一點讓他難以接受的是:其實,張琦華早就應該知道姚廣偉不能生育。

  姚龍春 :同床共枕五年,你能説不知道俺兒子能生不能生嗎?不知道俺兒子憨、笨嗎?

  姚龍春説,現在看來,張琦華之所以明知姚廣偉的情況還同意跟他結婚,根本就是另有目的。

  姚龍春:她意思是什麼呢 結婚以後錢也不要給了。農村有這個風俗,她的意思就是説跟我(兒子)登記了,我就不跟你家裏過了,我也不跟你(兒子)過日子,你(兒子)只要提出了離婚,這個錢我不會給你的,就是這個意思。

  所謂的錢指的是張琦華上學期間姚家支付的費用,學費、生活費加起來有7、8萬元。因為當初兩家是約好的,姚家供張琦華讀書的前提是將來她要嫁給姚廣偉,所以姚龍春認為,張琦華就是怕如果不結婚姚家會向她要這筆費用。因此張琦華雖然有別的男人,也明知姚廣偉的真實情況,但還是同意結婚。目的就是不還這筆錢,然後再以姚廣偉不能生育為由離婚。事情真的像姚龍春説的這樣?張琦華結婚前就知道姚廣偉不能生育嗎?

  張琦華 :我如果説我知道,我真的就,我不是我媽養的,我就可以這樣説,

  張琦華承認大學期間的寒暑假她是與姚廣偉睡在一個房間,一開始姚廣偉也有過想法,但姚龍春告訴姚廣偉,張琦華在畢業之前不許他碰。

  張琦華 :從那以後他一下子都沒有動我過,你去問一下,連我的手都沒有摸過。

  姚廣偉:住在一塊兒,不跟我一個被窩,單拿一個被子,我睡這邊,她睡這邊,一人一個被窩。

  至於曾經流産的問題,張琦華承認,她在大學期間是交過了一個男朋友,而那一段感情經歷,更是她無法面對也不願記起的痛苦。

  張琦華:其實當時吧 我心裏面確實也很矛盾嘛啊,一個是自己喜歡的,一個是我必須 好像要履行自己承諾的啊,因為 就跟他談朋友的時候,雖然我 我真的,雖然我喜歡他,但是我心裏面還是一直想著,我 我以後會跟姚廣偉結婚的,我一定要履行我的承諾啊。

  在矛盾糾結中,張琦華與那個男朋友相處了一年多,但她始終沒有告訴男友自己跟姚廣偉婚事的情況。

  張琦華:我説不出口,我也不願意去説,我就覺得,我不想讓別人同情我,或者是怎樣怎樣的

  兩人相處時,每當男友開始規劃兩人的未來時,張琦華總是把話題岔開,因為她知道,他們的愛情不會有什麼結果。

  張琦華 :他每次一講的時候,我就想 我就想哭,那種感覺,我就覺得啊,我覺得我也蠻對不起他的其實 ,因為我們兩個 再怎麼講 兩個談朋友都是認真的啊,

  最艱難的時刻是畢業後,家裏催著張琦華回來結婚的時候。難以取捨的張琦華不知該怎樣與男友道別。權衡再三,最終她選擇了不辭而別。

  張琦華 :回來了以後我才告訴 我才告訴他我已經回家了。00:08:50我覺得就是我離開他或許對我,對他都是好,都好吧,他離開我,他或許能找到一個比我更好的,但是我這邊 我這邊的問題是我必須要面對的一個問題,

  為了履行承諾,張琦華決定放棄那一段感情。在自己的新婚之夜,她與男友做了最後的了結

  張琦華:我結婚的當天晚上我打電話給他,我説我結婚了,他感到很驚訝,他就説你騙我吧,他就覺得開玩笑一樣啊,我説我真的結婚了,就 我跟他聊天,我就慢慢,我自己就哭起來了,你知道吧 然後我就,也就是那天晚上,我把我的經歷才告訴他的,你知道吧,就是 然後他聽了以後,他就説嘛你怎麼不早説呢,他説你早説的話,我絕對不會讓你結這個婚的,怎麼樣我都不會讓你結的,然後當時 然後我反正我就説了,我説已經晚了,你就祝福我吧。

  張琦華告訴記者,其實在結婚前她也曾經嘗試説服兩方家長,取消婚約,但姚龍春當時就以死相逼,而她自己的父母則以斷絕關係相要挾。實在不忍心看到父母傷心、恩人失望,張琦華最終決定:犧牲自己的幸福來換取兩家老人的安心。她當時對自己未來最大的希望就是生一個孩子,然後守著孩子過此一生。所以當得知姚廣偉不能生育的時候,她一直壓抑的情緒就再也控制不住了。也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她才並提出離婚。但是離婚的路也並不平坦,姚家開始是不同意,在拖了三年多之後,張琦華到法院提起了訴訟。而面對法官,姚龍春卻拿出了另外幾份證據,提出:離婚可以,但張琦華要一次性雙倍返還她上學期間的花費15萬6千元。

  原來,當初張琦華到湖北上學前,曾給姚家出具了一份保證書並簽訂了一份協議。

  姚龍春 :這是協議,這是保證書,不一樣,先保證後協議。 我把你當成了自己的親生父母,我永遠不變心,不管家庭發生了什麼事兒,我(們)永遠是一家人,永遠不變心。

  而那份協議上更是明確寫明:張琦華畢業後到姚龍春的診所工作,如果張琦華畢業後解除婚約或自謀職業,按所花費的費用的200%償還。這之後,姚龍春將給張琦華的每筆費用都記了明細賬,並每隔一段時間匯總讓張琦華和他的父親給出具欠條。

  姚龍春 :我説的話都是事實 我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但是對於這筆錢,張家人第一是根本拿不出來,第二,張家人認為他們也不應該還。

  張琦華的母親: 俺小孩跟你結過婚了,俺都(就)不還了。

  張琦華: 如果説我 我跟他兒子沒有結婚,然後我去外面自己去找工作了(才需要還錢),前提是這樣的,但是我現在已經跟他兒子結婚了,問題現在是 不是出在我的身上。

  孟曉晶 (張琦華的律師): 我認為就是 他們既然合同約定的是用來為了保證這個婚姻 婚約,就是説答應和他結婚,就算是作為彩禮來説,一旦雙方就是説在法律上結成了 就是説形成了夫妻關係的話,一旦形成了關係話,彩禮一般也都是不退的,不管我們把這筆欠款作為一種什麼樣的性質來定它,不管是彩禮還是贈與的話,我覺得既然已經結過婚了,我就説沒有毀約,一旦出現了其他的任何的 就是説意外情況的話,我是 我可以離婚,但並不等於説我違反了以前的約定,這和以前的事情又完全是兩碼事情。

  而對於那份保證書,孟律師也認為是無效的。

  孟曉晶: 這個保證書呢 它只是,就是説原告她的一種 還在當時就是説未成年的情況下,一種就是説不更世事的情況下呢,為了在一種不平等的地位上,她為了在生活上、學習上得到一種資助,在不平等的地位上簽訂了一種,就是説向對方達成了一種保證,但是呢,這種保證它和我國現行法律的精神呢,它是相違背的。

  那麼法官是如何看待這起特殊的離婚案件呢?

  沈久安 (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法官): 如果説單説法律關係也就是兩個法律關係,一個是借款,還款的法律關係,一個是婚姻的法律關係。

  雖然涉及到兩層法律關係,但法官指出,因為本案中張琦華只起訴了離婚,所以法院只能對是否離婚做出判決,至於上學期間的費用問題,姚家要另案起訴。那麼,這種情況下是否應該判決離婚呢?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 雷明光 :

  按照我們國家婚姻法的規定

  離婚的唯一標準是

  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確已完全破裂

  在這個總的概括性的離婚的原則之下

  又列舉了這麼幾種情形

  説明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

  第一種就是一方重婚的

  另外一種是一方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第三種是

  一方對另外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種是

  夫妻雙方分居滿兩年的

  第五種還有

  比如説一方對另一方有虐待 遺棄行為

  而且情節嚴重的 等等

  就是所謂的其他情形

  那麼在涉及到婚姻的協議中是否可以附加一些條款呢?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 雷明光

  我們國家婚姻法明確規定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不允許任何一方對他方

  進行強制或者干涉

  也不能附加任何的條件

  結婚的時候你可以説

  結婚以後誰給我送多少錢是可以的

  但是你要説

  因為我給了你多少錢

  你必須跟我結婚

  那我覺得這樣的條款是無效的

  儘管法律關係比較明晰,但法院並沒有簡單地進行判決。因為他們了解到當事雙方家庭都非常困難,尤其是姚家,一家都是殘疾人,情緒又特別激動。如果簡單地判決其實並不能真正解決他們之間的矛盾,姚家也勢必要再起訴要求張家還錢。為了能一次性徹底解決問題,法官決定儘量對他們進行調解。這才出現了節目開始時的那一幕。

  2012年4月,法官先後來到姚家和張家,希望雙方都能各退一步,讓矛盾得以解決。

  法官:你該知道她家裏的情況,你也知道她本人的情況,她暫時還真是拿不出來呢?

  姚龍春:真拿(不出來)就不離,誰離誰負責 我是不管00:52:15

  法官:她現在也沒有那麼多錢,她想慢慢還你看能同意嗎?

  姚龍春:慢慢還就慢慢離,什麼時候還完什麼時候離。我上哪兒找她去啊,我腿不好,他腿不好,我上哪兒找她去,如果不還錢,就不離

  法官:然後你有沒有什麼東西做個抵押,從哪個地方借點錢出來把女兒的自由身給買了不行嗎。

  張琦華母親 :從哪借錢去,咱們是外地人,從這邊能從哪個親戚借 咱能, 我們一分錢都借不來。

  儘管調解的難度很大,但法官並沒有放棄,針對這筆費用該不該還、該還多少的問題,法官再三對張、姚兩家進行調解。目前,張琦華已經同意將自己打工的積蓄拿出來先還一部分,餘下的再分期還,但遺憾的是,姚家還在堅持……

  儘管張、姚兩家的案子還沒有最後結束,但他們的事情卻足以讓人深思。其實,張、姚兩家都是很善良的人,他們只是不該用這種方式來決定一段婚姻。所以在這裡也提個醒,千萬不要像姚家這樣,試圖用金錢等方式來約束一起婚姻,因為這種做法是不被法律所認可的。同時也不要像張家那樣,試圖用婚姻來換取經濟上的資助,因為那樣就可能會釀成下一個類似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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