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育事業實現歷史性跨越

  舊西藏沒有一所近代意義的學校。寺院壟斷著教育,僅有的極少數官辦的僧官和俗官學校,絕大多數學生是貴族子弟。廣大農奴根本沒有接受教育的機會,文盲佔95%。1937年國民政府教育部開辦的國立拉薩小學,盛時學生也不足300人,辦學10多年,僅有12人高小畢業。

  西藏實行民主改革以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一直把發展人民教育事業,提高藏民族整體科學文化素質作為一個重要任務。為依法保障人民的受教育權利,西藏自治區于1994年頒布實施了《西藏自治區義務教育辦法》和《西藏自治區義務教育規劃》,同時在資金投入上對教育實行傾斜政策,明確規定自治區年度財政預算和年度基本建設投資計劃中教育部分所佔的比例均要達到17%。

  1990—1995年,自治區地方預算內教育事業費累計投入10.3億元。目前,西藏已初步形成了比較完備的教育體系,教職員工已達到22279人,其中專職教師19276人,以藏族為主的少數民族師資佔80%以上。

  西藏的教育事業發展迅速。據統計,目前西藏已擁有中學101所,小學820所,教學點3033個,中小學在校生354644人,其中區內初中在校生34756人,普通高中在校生9451人。西藏的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83.4%,實現了在牧區普及三年義務教育、農區普及六年義務教育、主要城鎮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同時,建立了16所中等專業學校,在區內外學習的中等專業學校學生達到8161人。隨著成人教育的發展,西藏的青壯年文盲率由1951年前的95%下降到1999年的42%。高等教育發展很快,先後創辦了西藏民族學院、西藏農牧學院、西藏大學、西藏藏醫學院4所高等院校,現有在校學生共計5249人。

  幾十年來,西藏已培養大學畢業生2萬餘人,中專畢業生2.3萬餘人,有了一批藏族博士、碩士,並已擁有一大批藏族科學家、工程師、教授、名醫、文學藝術家等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