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俗習慣與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尊重和保護

  國家尊重和保障西藏各民族人民特別是廣大藏族人民按照自己傳統的風俗習慣生活和進行社會活動的權利,尊重和保障他們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正常的宗教信奉、祭祀活動和參加重大的宗教和民間節日活動的自由。與此同時,一些與封建農奴制相伴隨的腐朽、落後、蔑視勞動群眾的舊習俗,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而被群眾所摒棄,這既反映了藏族人民對現代文明、健康生活的追求,也是藏族文化在新時代不斷進步的一種表現。藏族群眾在保持藏族服飾、飲食、住房的傳統方式和風格的同時,在衣食住行、婚喪嫁娶各方面也吸收了不少新的現代文化習俗,極大地豐富了西藏人民的生活。每年各地群眾的節慶集會,既有大量的傳統節日,如拉薩的藏曆新年、薩噶達瓦節、望果節、雪頓節、沐浴節、酥油燈節、達瑪節、煨桑節、噶爾恰欽節、賽馬會等和拉薩以外其他地區的各種節日,以及許多寺廟的宗教節日,如扎什倫布寺的什莫欽布節、甘丹寺的昂覺節,桑耶寺的經藏跳神節、薩迦寺的七月金剛節、楚布寺的樹經幡桿節、熱振寺的帕蚌唐郭節等等,又有全國乃至世界性的新興節慶集會,如三八婦女節、五一勞動節、五四青年節、六一兒童節、十一國慶節等。現代文明的新思想、新文化與藏族傳統的優秀文化相結合,使西藏形成了既有民族特色又有時代精神的新風俗、新習慣。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特別注意尊重和保護藏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民主改革以後,按照大多數僧尼的意願和人民群眾宗教信仰的需要,有關宗教的文物、古跡、寺廟都得到了妥善保護。中央政府把布達拉宮、拉薩三大寺、大昭寺、日喀則扎什倫布寺等列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這些寺院的壁畫、雕刻、塑像、唐卡、工藝裝飾、經卷、供品、法器、佛龕,包括經堂、殿宇、寺廟、塔剎等宗教文化的載體,都盡力保護或修繕復原。特別是八十年代以來,國家撥出鉅款,重修了甘丹寺、雍布拉康、桑嘎果托寺等著名寺廟,搶救維修了年久失修的桑耶寺、夏魯寺、薩迦寺、昌珠寺、強巴林寺、托林寺等一批著名寺廟。布達拉宮、羅布林卡、薩迦寺等所藏經卷和典籍獲得了很好的保護,《布達拉宮典籍目錄》、《雪域文庫》和《德吳宗教源流》等文獻古籍得到及時搶救、整理、出版。目前,西藏共有1700多座寺廟和各類宗教活動場所,僧尼46000多人,各種宗教活動正常舉行,每年都如期舉行各種重大宗教節日或活動。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是西藏藏傳佛教各教派的組織,現有地(市)級佛教協會7個,並有藏文版會刊《西藏佛教》以及1所西藏佛學院和1所藏文印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