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環境的保護

  在大力發展西藏經濟建設的同時,人民政府非常重視西藏的環境保護。西藏自治區認真貫徹了保護環境的國家基本政策,堅持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和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的戰略方針;實行預防為主、誰污染誰治理和強化環境管理三項政策。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和人民政府根據西藏的實際,陸續頒布了一系列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的地方法規和行政規章,如《西藏自治區森林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草原管理暫行規定》、《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保護水産資源的佈告》等等,僅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規章就有20余件。1975年,自治區設立了環境保護機構,加強了對全區環境保護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1990年,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委員會成立,統一領導全區的環境保護工作。

  西藏自治區開展的生態環境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全區已建成大小灌溉水渠1.3萬多條,水庫、塘壩5200余座,總庫容2.7億多立方米;河道堤防工程18處,堤防總長約250公里。多年來,堅持合理使用化肥和農藥,對草場採取圍欄養貯、引水灌溉和保護管理措施;開發河灘,種樹種草;實行分季輪牧,禁止盲目開荒破壞草場。到1990年底,全區草場圍欄面積達18.3萬公頃,草場灌溉面積16.1萬公頃,滅鼠、滅蟲、滅毒草面積118.7萬公頃。全區生態環境不斷得到改善。

  與此同時,全區堅持開展植樹造林,護林防火,封山育林,制止亂砍濫伐。六十年代初至今,全區植樹7000多萬株,每年封山育林約14萬公頃。西藏現有森林面積632萬公頃,其中人工林面積2.2萬公頃,森林面積每年都在增加,林木生長量大於消耗量。全區已建成7個自然保護區,正在建設和規劃中的5個,總面積32.53萬平方公里,約佔全區面積的26.5%,使一批珍稀野生動植物得到有效保護。

  西藏堅持因地制宜,積極發展水電站建設,推廣利用地熱能、太陽能及風能。解放以來,全區已建成水電站424座,裝機容量10.97萬千瓦,地熱電站2座,推廣太陽能灶17750臺,建太陽房10.5萬平方米,推廣太陽能熱水器1.9萬平方米,引進風力發電機700多臺。使用這些無污染能源對保護環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進行生態環境建設的同時,西藏加強了環境管理。對一切影響環境的建設項目,堅持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治理污染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制度。對原有的一些污染源進行了治理。全區工業廢氣處理率已達80%。同時,還完成了西藏工業污染源調查、西藏土壤環境背景值調查研究、西藏環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調查研究、西藏野生植物資源調查、西藏野生動物資源調查等項工作,為保護西藏的環境,合理利用資源,發展西藏經濟提供了科學依據。在城鄉建設中,堅持合理規劃和佈局,搞好配套建設,區內城市基礎設施有所增強,拉薩市人均綠地達到12平方米,綠地覆蓋率17.6%。為了及時掌握全區環境質量狀況,自治區在拉薩建立了環境監測站,日喀則、昌都地區的環境監測站也正在建設中。

  根據監測,目前西藏的環境狀況保持良好狀態。大氣、水環境基本沒有受到污染。全區沒有出現酸雨,城市大氣中總懸浮微粒年日均值為340微克/立方米,大大好于國家大氣環境質量的要求。水體除個別河段輕度污染外,全區江河湖泊水質良好。環境輻射在正常範圍之內,不存在任何人為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達賴集團到處散佈中國在西藏存貯核廢料,這完全是無中生有。

  當然,西藏的生態環境也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如草場質量趨於下降;有些珍稀動物分佈範圍在逐漸縮小。對此,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強化了管理和宣傳教育,對破壞環境保護的違法行為嚴厲制裁,使近些年來一些瀕危動物如黑頸鶴、羚羊、虎等又得到了繁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