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自由

 西藏大多數人信奉藏傳佛教。全區信奉伊斯蘭教的只有約2000人,信奉天主教的近600人。

  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國政府的基本政策。西藏和平解放後,西藏各級機構認真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受到廣大僧俗群眾的讚揚。現在,西藏人民在國家憲法和法律的保護下,享有開展正常宗教活動的充分自由。信教者家中幾乎都設有小經堂或佛龕。每年到拉薩朝佛敬香的信教群眾均達百萬人次以上。在西藏處處可以看到善男信女懸挂的經幡,堆積的嘛尼堆。在大昭寺等一些著名的寺院內外,擠滿了磕長頭、轉經、朝佛的信教群眾。

  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西藏同全國其他地區一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遭到了嚴重破壞,宗教活動場所及設施受到了嚴重損失。“文化大革命”結束以後,西藏重新全面地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80年以來,西藏平反了冤假錯案,相繼恢復和新成立了宗教工作機構,在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十多年來中國政府向西藏地方撥專款兩億多元用於落實宗教政策,維修了建於公元七世紀的大昭寺,公元八世紀吐蕃王興建的桑耶寺,藏傳佛教格魯派四大名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和扎什倫布寺。為了維修布達拉宮,國家一次就拔款4000多萬元。1984年,中央資助專款670萬元,黃金111公斤,白銀2000公斤及大量珠寶,在十世班禪大師主持下,修復了五至九世班禪靈塔、祀殿。至今,西藏得到修復和開放的宗教活動場所已達到1400多處,滿足了信教群眾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政府還多方設法尋回在“文化大革命”中散失的佛像、法器等宗教用品,分發給各寺廟,受到廣大僧人和群眾的歡迎。

  近年來,西藏各宗教團體自主地組織各種宗教活動。中國佛教協會西藏自治區分會于1983年創辦了西藏佛學院,並在各教派的一些寺廟中開辦了學經班,現有學僧近3000名。另外每年還推薦一定數量的活佛、學僧到北京,進入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進修深造。1984年自治區人民政府將檔案館保存的《甘珠爾》藏文大藏經拉薩版贈送給自治區佛協,並資助50萬元開辦了拉薩印經院,幾年來已印出1000多部《甘珠爾》藏文大藏經,供給區內外各藏語系佛教寺廟。1990年,自治區佛協又得到政府資助50萬元,在拉薩木加寺開始刻製十三世達賴喇嘛想要刻製而未能付諸實施的《甘珠爾》藏文大藏經拉薩版。1985年佛創辦了《西藏佛教》刊物。現在全區有3.4萬多名僧尼。當選為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佛協理事以及在政府中任職的宗教界人士共有615人,他們參政、議政,同其他公民一樣共同致力於西藏的各項建設事業。

  政府尊重和保護各教派的傳統宗教活動和習俗。根據藏傳佛教的儀軌和歷史慣例,活佛去世後按傳統的辦法轉世傳承。1992年6月25日,中央政府批准了第十六世噶瑪巴活佛的轉世靈童。對一年一度的拉薩傳召大法會,傳統的馬年轉大雪山、羊年轉納木神湖和熱振寺壩子等活動,政府有關部門都前往齋僧佈施。群眾婚喪嫁娶儀式中與宗教有關的習俗都受到完全尊重。

  在西藏,由於認真貫徹執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各宗教、教派和寺廟之間,信教與不信教群眾之間都相互尊重,和睦相處。同時,國家憲法也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防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對於利用宗教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者,一律依法處理。近年來西藏有一些僧尼被依法治罪,都是因為觸犯了刑律,如參加騷亂,危害社會治安,擾亂社會秩序,搞打、砸、搶、燒、殺等犯罪活動,沒有一個是因宗教信仰而被拘捕判罪的。

  西藏佛教組織和宗教界人士積極開展同外國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人士之間的友好往來活動。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和一些寺廟,組織了宗教人士出國進行友好訪問、參觀、考察和學術交流;熱情地接待了幾十個國家前來西藏朝佛、參觀、考察的團體和個人,共計一萬多人次。

  西藏和平解放以來,很多著名的宗教界人士同中國共産黨和政府合作共事,參政議政,為國家和西藏的建設事業發揮積極的作用,深受群眾的敬仰和政府的尊重。與達賴喇嘛併為藏傳佛教領袖的十世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讚幾十年如一日,一直堅持愛國主義立場,在和平解放西藏、反對分裂等鬥爭中,為維護祖國統一,增強民族團結,做出了重大貢獻。建國以來,他歷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中國佛教協會名譽會長等職,于1989年元月圓寂。政府決定在日喀則扎什倫布寺修建十世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讚遺體靈塔和祀殿,按照藏傳佛教的儀軌,舉行宗教悼念活動,辦理遺體保護以及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等事宜。目前靈塔和祀殿主體工程已基本完成,尋訪十世班禪轉世靈童的工作正在扎什倫布寺恰扎強巴赤列活佛的主持下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