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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親家、兩場官司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8月18日 15:06 來源:

  大家好,歡迎收看法治視界。今年13歲的小雪,家住山東煙臺木平區高陵鎮,劉家溝村。與其他同齡孩子一樣,小雪也曾在父母的呵護下,在親人的疼愛中,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然而在2003年9月,一場意外的事故,卻徹底擊碎了小雪幸福的生活。

  解説:照片上的小女孩就是小雪,從一家三口幸福滿足的微笑中,我們能依稀感受到,他們曾經擁有過的溫馨生活。兩年前,為了給小雪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小雪的父母,毅然決定到羊馬島打工,並將小雪寄養在姥姥家唸書、生活。2003年9月7號,在度過過一家三口團聚的週末之後,小雪像往年一樣,又回到了姥姥家。

  小雪:星期天,晚上,俺爸騎摩托車帶著我,把我和我媽送到姥姥家,爸爸和媽媽要我聽姥姥的話,然後他們就回家了。

  解説:小雪做夢也沒有想到,這竟是和他父母的最後一面。2003年9月8號早晨,小雪的父母同坐一輛摩托車外出。在離村不遠的公路上,與對行的貨車相撞。

  奶奶:女婿説大道路上出車禍了,不知道是不是你兒子,我趴下就哭,那一陣心給揪去了,趴下就哭,我去沒看見媳婦,聽看眼的説,媳婦那時還沒死,還有氣,交警的車還沒拉上醫院就死了,或沒走到半道就死了。

  小雪:星期一早上,可能是大舅打電話給學校,王克璋老師告訴我,俺爸俺媽出事了。

  解説:等小雪趕到醫院,他的母親,已經停止了呼吸,一夜之間失去了兩位最親的親人,小雪的天塌了。

  姥姥:七點來鐘都走了,小閨女叫我抱的,抱到炕上就這樣抱的,剛放下她(小閨女)一下起來,就摸我的臉,姥呀,你別哭啊。

  小雪:我就安慰姥姥,你別哭,既然他們走了你們就不用哭了,再怎麼哭也哭不回來了,我想他們,爸爸媽媽,我愛你們。

  解説:2003年11月小雪的爺爺奶奶,將肇事司機告上法庭,木平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依法追究了肇事司機的刑事責任,並判處肇事方賠償死亡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共計177350元。

  由於事故的起因是肇事的貨車司機違章超車,交警部門認定貨車司機負主要責任,肇事司機受到了法律的懲處,但這畢竟挽救不了小雪父母的生命。今後的日子,失去父母的小雪該怎麼辦呢?小雪今後該由誰賴養育呢?幸運的是,小雪還有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可就是這4位老人,卻為了小雪今後該由誰來撫養,互相起了爭執,一場新的風波又發生了。

  奶奶:我就這麼一個兒,兒也沒了,媳婦也沒了,我從心裏想把小孫女留下,她一天天長大,我一年年老了,她好照顧俺老頭,老太婆。

  姥姥:我不想爭她,我隨她,我尋思有她奶,她奶想要,就讓她奶奶養她,小外甥説,姥啊,打死我也不家去,我開始説好啊,小閨女,你這樣我沒有辦法,你媽和你爸兩個人都不在了,你就是不家去,我也不能把你推出去。

  解説:也許是因為長期與姥姥共同生活,與老人産生了難以割捨的親情,或許是在那段痛失父母的日子裏,是姥姥與她相依相位,為她撐起了一片藍天。面對未來,12歲的小雪有了自己的想法。

  小雪:我想留在姥姥家,和姥姥一起過日子,雖然這裡生活環境不好,但是我喜歡這兒,喜歡跟姥姥過日子。

  解説:對於小雪的意願,奶奶覺得那是因為孫女在她姥姥家住了兩年,有了一定的感情,但那裏畢竟不是小雪的家,于情于理,孫女都應該由自己來撫養。

  奶奶:兒子八月一二死了,我九月重陽搬過來,我尋思孩子回來的話,孩子能頂起這四間房嗎?所以我搬過來住和孩子是個伴兒。到現在我也盼著孩子回來。我天天禱告,雪兒你回來吧。我可真需要個孩子。

  解説:一邊是血脈相連的奶奶,一邊是骨肉難離的姥姥,年幼的小雪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小雪:我希望這個事情能夠和平解決,讓我跟著姥姥過日子,我希望爺爺奶奶不要牽強,既然我不跟他們過日子,他們就不必要勉強,讓我跟他們過日子。

  姥姥:俺就為這個小閨女,早早安定下來好好唸書,那時孩子一點兒也沒有心思,又想她媽,又想這些事,小閨女年後一直瘦了,又想他媽又想,俺奶奶她……

  解説:為了確定自己的監護權,小雪在姥姥姥爺的陪同下,一紙訴狀,將自己的爺爺奶奶,和姥姥姥爺,一起告上了法庭,請求依法明確監護,確定監護人。

  庭長:法院受案後在開庭審理前,向雙方當事人做了庭前調解工作,向他們講明了有關監護權的相關法律知識。1

  解説:在了解了相關法律規定後,小雪撤回了訴訟,隨後小雪的奶奶和姥姥,找到了各自所在村委,要求指定自己為孩子的監護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六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來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放到前面)

  解説:由此看來,小雪的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對小雪都是有監護權的,那麼小雪到底該由誰來領養呢?

  律師:那麼像本案中呢由於小雪,在她的姥姥和姥爺的村裏,已經居住了達兩年,雖然小雪的常住戶口,在她的爺爺奶奶村中,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對於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超過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可以視為住所地。因此本案中小雪的姥姥和姥爺所在的村委員有權,在近親屬中指定監護人。

  解説:前院坊村村委,經過反復研究,並徵求了孩子的意見,決定指定姥姥姥爺撫養監護。

  解説:2004年2月,對於肇事方賠償的173500元補償金,兩親家在法庭上達成了協議,爺爺奶奶分得9萬多元,姥姥姥爺分得8萬多元。雙方言明待小雪監護權確定之後,兩家老人才將所得賠償金拿出來,由監護人保管。

  一對親家再起波瀾當初她媽死亡補償金我忘了要了,她奶也不給

  賠償金該如何分配刑事案子已經判決,還能再把人家叫回來?重新分配嗎?

  死亡先後有何區別早死晚死不該差那麼大,

  法院將如何判決,請繼續收看法治視界——一對親家、兩場官司

  看到4位老人為了自己爭執不下,小雪陷入了兩難的境地,為了確定自己的監護權,小雪將自己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告上了法庭,由於原被告雙方的特殊關係,法院進行了調解,在法院的調解下,小雪撤回了起訴,之後,在當地村委會的指定下,小雪由姥姥姥爺撫養。

  看到這樣的結果,小雪的爺爺奶奶很是傷心,但是為了孫女的健康成長,兩位老人最後還是同意了孫女的選擇。事情到這裡按理説該告一段落了,小雪的生活也該平靜下來。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小雪的爺爺奶奶和姥姥姥爺又再一次打起了官司,這一次可不是為了監護權。那麼,兩家老人又是為了什麼呢?

  姥姥:兩家撫養這麼個孩子,她不幹,孩子一共分了4000來塊錢,一個月60塊錢,好幹什麼,當初她媽死亡補償金我忘了要了,她奶也不給。這個孩子才11歲,讓孩子等到十七,十八歲解決,你説能等著嗎?

  解説:為了早日了結這段糾葛,小雪的姥姥,找到了曾在水稻鎮,做司法調解員的林樂建,請他為自己討個説法。

  林樂建:要解決這個案子,這就要起動再審程序,法律程序比較嚴謹,起動再審程序又有困難,因為刑事案子已經判決,該負刑事責任的人已經服刑去了,人家把錢也拿出來了,還能再把人家叫回來?重新另分配嗎?所以起動再審程序,至少要隔三到六個月,原告和被告我都熟悉,就做了他們的工作,不必向法院起訴。我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依法給他倆家非訴訟調解。把賠償費按照法律規定分開。

  這一回,兩家老人在小雪父母的死亡賠償金的分配上起了爭執。其實在肇事司機賠償的這17萬多元的賠償金中,除去小雪的生活費、精神賠償費之外。還有11萬的死亡補償金,這筆錢的分配成為了兩家老人爭執的焦點,那麼這筆錢該如何分割呢?

  律師:死亡補償金,是對死亡報酬的補償,那麼它在實踐當中,有些人認為我國現行的法律,對死亡補償金的分配,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在司法實踐當中,人民法院在處理時,一般是以與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限,也就是它的分配範圍應當是,在死者生前和死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那麼具體的分配比例,是參照遺産繼承的比例進行分配。

  解説:《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遺産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解説:2004年2月12號,林樂建在陳家溝村村委的主持下,對這筆賠償金進行了分配,並當場達成協定,小雪分得52618元,小雪的奶奶分得58639元,姥姥分得66093元。

  爺爺:早死晚死不該差那麼大,對不對你説,就晚死幾分鐘,十分八分鐘,還沒走得到就死了,就在這個事上,這個律師有偏差,就強調法律,早死晚死幾分鐘,咱也不懂啊。

  在最初的協議中,小雪應得的賠償金份額,分別給了她奶奶和姥姥兩家,這樣小雪的奶奶家,分得91771元,而姥姥家分得了81259元。那麼為什麼在這次分割中,小雪的奶奶家,分得的賠償金反而少了呢?

  律師:這裡面涉及到繼承人死亡先後順序的問題,那麼在本次事故當中,由於小雪父親先死亡,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小雪的母親當時沒有死亡,小雪的母親有權來繼承,小雪父親的部分遺産,同時小雪父母的財産當中,還有一半屬於小雪的母親,也就是説,小雪母親的遺産範圍,包攬了夫妻共同財産的二分之一,同時包含了雪的母親,繼承父親的部分遺産。那麼因此小雪母親的遺産,要多於小雪父親的遺産,在這種情況下,小雪母親遺産的範圍肯定要多於小雪父親的遺産範圍,因此説小雪母親的繼承人分得遺産的數額,肯定要多於小雪的父親,繼續人分得的遺産。

  解説:為了把這筆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方法,算得更清楚,我們不妨來看一下這個圖表。根據我國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規定,小雪的父母分別獲得賠償金55926元,小雪的父親先死亡,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這筆錢作為婚後共同財産,他的一半應由他的妻子繼承,另一半由小雪和小雪的爺爺奶奶,來平均分配。小雪的母親死亡後,他的財産包括了他自己應得的死亡補償金,和繼承丈夫的一半遺産,這些錢由小雪和小雪的姥姥姥爺來分割。顯而易見,小雪姥姥這邊繼承的遺産,要多於奶奶那邊。

  一次爭奪監護權,一次分割死亡賠償金,應該説這兩起風波,在兩家老人的心裏,都存在了芥蒂。這兩個親家之間所有的客氣,早已蕩然無存。而面對小雪的父母遺留下的遺産時,兩個親家,又不可避免的産生了分歧。

  奶奶:那邊就是為了錢,兒子媳婦死,家成他的家了,錢、東西都讓她搶去了。

  姥姥:俺不是為錢,我別的思想我什麼都不要,我就把女兒的東西要回來,留給小外孫。她媽也不是得病死了,我打發出嫁,五六床大被,她就該一床也不留給小外孫嗎?

  解説:在無法對家庭財産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小雪和他的姥姥姥爺,于2004年6月,向法院提出了法定繼承糾紛訴訟,再次將親家推向了被告席。

  庭長:鋻於本案的特殊情況,我們在審理此案時著重于調解,因為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其有血緣關係,本案如何處理,處理得好與壞,社會效果不同。對孩子將來的成長也有所影響,我們對雙方當事人,講明法律規定同時,在分割遺産方面,本著有利於未成年人成長,促使雙方當事人當庭達成調解協議。

  解説:2004年6月17號,在法庭的調解下,小雪和姥姥姥爺,繼承了小雪父母的存款,工資餘額,企業押金,共計14000元,以及小雪母親的婚前財産。房産家電等婚後共同財産,折價為4600多元,則有小雪的爺爺奶奶繼承,小雪的姥姥、姥爺將自己的繼承的遺産,全部歸於小雪的名下。

  一對親家之間的兩場官司,最後在法院的主持下,都有了結果,法院本著利於未成年人成長的出發點,通過調解促使兩家老人達成了調解協議。那麼,現在小雪的情況怎麼樣了?兩家老人的關係有沒有改善呢?接下來,我們連線煙臺電視臺《德與法》的記者孫小靜。

  1、法院調解後,兩家老人執行了遺産的分割嗎?

  2、目前,小雪和姥姥的生活情況怎麼樣?

  3、兩家老人現在的關係有改善嗎?

  謝謝孫小靜,白髮人送黑髮人,已是人生之不幸,而為了撫養小雪,兩家老人兩次對簿公堂,這更讓他們的內心,充滿了酸楚,在此我們衷心的希望,兩家老人,為了小雪能夠早日化解恩怨,使小雪能夠重新擁有一個安寧、祥和的家,也希望兩家老人能夠重歸於好,安度晚年。

  好,今天的節目就到這裡,明天見。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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