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7日下午,春運時期的客運站異常繁忙。一輛貴陽開往廣州的客車準備發車,車上的兩件行李卻一直無人認領。乘務員打開行李,大吃一驚。貴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寇偉接到電話,得知客車站發生大案趕往現場。 寇偉到達時,客車站裏的行李已經被轉移到廢棄的垃圾站。除了兩個袋子之外,現場沒有留下任何其他物證和痕跡。袋子裏面,分別裝著人的部分軀幹和臀部,根據鑒定結果,受害人是一名35-40歲的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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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正是2006年的春運期間。來來往往的人群中,和碎屍包裝物相似的袋子到處可見。究竟會是什麼人把碎屍扔在客車站?受害人的其他部位又在什麼地方呢?
乘務員反映,按照新規定,上車乘客和行李對上號後,才可以發車。所以他們在發車前對行李進行清點時,發現了異常。但是,沒有注意到此前這個行李是誰放上去的。
既然行李是乘客放在行李廂的,那麼會不會有其他人見到過行李的主人呢?寇偉和同事們在客車站來往的人群中尋找著目擊證人。
第二天,終於有一個客車站裏的搬運工認出了這個行李,並且回憶起頭一天發生的事情。
寇偉(貴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3點過了,那麼有一班從黔南州甕安縣玉山鎮發往貴陽的一個客車,到了貴陽站以後,他就上去要找活,找活的這個過程中,從車上下來一個女的,大概身高不到一米六,留著一個披肩髮,40歲以下,她出5塊錢的報酬請他給她背進站來,這兩個包是他從這個車背到貴陽發往廣州的那班客車上的。
喻偉(貴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一大隊偵查員):我們都很興奮了當時,因為就是説初步查到了這個屍塊的來源是從玉山鎮過來的。
那麼,是不是能在車站的監控錄像上找到這個可疑的女子呢?寇偉和同事們在當天的錄像裏一個鏡頭一個鏡頭尋找著。當錄像放到下午3點左右,在左上角的屏幕上果然出現了搬運工和一個女子的模糊身影。
從錄像中可以看到,女子穿著具有郊區農縣婦女特徵,但是錄像中,看不清她的臉。
綜合目擊者描述和錄像來看,這名可疑女子留著一種當地的海老頭,身材瘦弱,身高不到1米6,三十多歲,具有城市化的農村婦女特徵。
同時,在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驗時,屍塊的包裝物引起了寇偉的注意。打開包裝屍塊的最外層牛仔包,裏面是一個是特徵鮮明的編織袋。
寇偉:“深圳人民獻愛心”的這麼一個捐贈的編織袋,是從深圳發往貴州的,貴州它只發到兩個地區,一個是我們黔南州,一個是畢節地區。
根據搬運工反映,這名女子乘坐的車是從甕安縣玉山鎮發出的。而玉山鎮,正是貴州黔南州最北部的一個小鎮,和編織袋的發放地點正好吻合。但是,從玉山鎮到貴陽的客車,一路上要經過多個鄉鎮,這個女子,究竟是在哪上的車呢?從畫面上看,這個女子非常瘦弱,這樣一個女子,有可能會是殺害死者的犯罪嫌疑人嗎?會不會是搬運工記憶錯誤呢?如果是,那麼她是受人指使拋屍,還是根本就不知道袋子裏裝著碎屍呢?
要揭開種種疑團,當務之急是要查出受害人的真正身份,以及找到這個神秘乘客。1月18日,寇偉和同事們直奔始發站玉山鎮開展工作。
在玉山鎮,警方找到了17號開往貴陽的班車。車上的駕駛員和售票員記起,當天玉山鎮上車的只有幾個乘客,這個女子確實就在其中。
寇偉:這幾個人都不認識她,但是他們記得。當時她這兩包東西也比較重,放在車上售票員就跟她説,要搬到行李廂裏面去,在搬動的這個過程當中,因為重,她是一個女的,那麼這個售票員還幫她搬了一下,搬的過程中,就捏到覺得軟的,就問她,你這是什麼,她説這是臘肉,就搬進去了。從這些細節回憶起來,她是在17號的早上第一班車,早上8點那班車,她上的車。
貴陽警方在當地公安部門調出了鎮上30歲左右的女子照片,讓班車司機和售票員進行辨認。但是,這種海老頭髮型的婦女在鎮上特別多。憑著模糊的記憶,司機和售票員無法在幾千張照片中斷定究竟誰是運屍的神秘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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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遵義忠莊車站,一輛從甕安縣到遵義的客車旁,發現了一包屍塊,是人的上肢和頭部,經鑒定,這與貴陽客車站發現的碎屍是同一受害人。但是,五官遭到了嚴重損壞,無法辨認。
對一個沒有頭緒的碎屍案來説,鎖定範圍異常重要。警方立刻召開了案情分析會,拋屍路線成為討論重點。17號,這名女子從玉山鎮到貴陽,19號從甕安縣到遵義拋屍,兩條公路中有一段交叉點,正是玉山鎮和漁河鄉。經過分析討論後,寇偉把漁河鄉劃入了偵查的範圍。
警方立刻在玉山鎮和漁河鄉開始了大規模的走訪工作,同時發出了案情通告,力爭讓兩個鄉鎮幾萬戶人家,都了解發生在貴陽和遵義的拋屍案,並且尋找兩個鄉鎮近期失蹤的男子信息。
寇偉:在這大規模工作,我不怕人跑,跑了我覺得也簡單,剩下就是追捕了,我不怕我把她驚跑了,我怕的是大家都不跑,而且她不在這個範圍裏。
同時,警方又從“深圳人民獻愛心”的袋子入手調查,希望能從中找到蛛絲馬跡。但是調查後發現,甕安縣一年收到的編織袋有兩萬多條,而且發放時並沒有進行登記。此外,市場上也可以買到這種袋子。
喻偉:當地人都擁有這個袋子的條件。
幾天來,可疑的線索一條條浮現出來,又一條條被否定。
寇偉:整個案件的一個核心就是,是誰做的,她為什麼這樣做,要解決這兩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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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偉整理著各種線索,試圖找出案件信息的交叉點。
突然,他想起了班車司機提到的一句話。
寇偉:在16號甕安下了一點雨,到農村鎮上的道路也還是比較泥濘的,就反映她的鞋子和褲腳比較乾淨,這説明她應該不遠。不會想到把鞋子洗了,
犯罪嫌疑人兩次坐車到外地拋屍,這讓寇偉困惑了很久。
寇偉:她為什麼要選擇這個客車,為什麼要選擇這個公路,她需要這樣,她不會去做多餘的,比如説我能夠把他,我就在門口挖兩把土埋在那,一百年都沒人發現,我幹嘛要又切又砍,還要背出來,每一個環節都隨時可能暴露。
主持人:讓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個案子。這個犯罪嫌疑人,如果家住在偏僻的山村,那麼,她就不需要大費週折把屍體運那麼遠。另外,從運屍的方式來看,她應該對客車和公路的情況都非常熟悉。從這幾點,我們大致可以判定,這個運屍女子很可能就住在公路附近。
警方把排查範圍放在了玉山鎮和漁河鄉,那麼,這個可疑女子和受害人是不是就在這個範圍內呢?如果他們不在這個範圍內,就意味著專案組開展的工作將是徒勞的。
這個時候,寇偉發現了自己的一點疏漏:
鄉鎮一般都不大,一個鄉鎮上的人,很有可能互相認識。假如我是犯罪嫌疑人,從玉山鎮上車去貴陽,肯定很擔心在車上遇到熟人。所以,她應該不是玉山鎮人。
但是,從她的鞋沒有濺上泥點子來判斷,她應該離玉山鎮不遠,那就是在周圍的鄉鎮。
我們一起來看這張地圖。
如果她是漁河鄉人,她也有可能在這裡遇到一起上車的熟人。所以,在選擇搭車路線的時候,只有選擇自己居住地的前一站上車,遇到熟人的可能性才小。這樣看來,很有可能,這個女子是龍塘鄉人,然後選擇在玉山鎮上車。
所以,寇偉把龍塘鄉也劃在了調查的範圍裏。
在龍塘開展工作的第二天,很快就有一條線索反饋出來,附近的一個村裏,有人説,一個和自己經常一起打牌的男子,已經四五天沒有露面。
偵查員來到村裏,據鄰居們反映,這戶人家,夫妻經常打架吵架,但是最近似乎安靜了很多。
正面接觸後,偵查員發現女主人根本沒有作案條件,並不是要找的可疑女子。
難道是偵查範圍有誤嗎?這時,寇偉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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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偉:城市和農村對失蹤的概念不一樣,作為農村來説,他兩三天不回家,甚至一兩個禮拜不回家,他覺得都很正常,一是外出打工了,二是走親串友,他走到哪,就可能在那住幾天了。
照片辨認沒有結果,編織袋在小鎮可以輕易買到。留著海老頭髮型的婦女在小鎮也到處都是。這個神秘的乘客離偵查員們似乎就是一步之遙,卻始終無法找到。
喻偉:就有人提出來是不是我們到這個地方來,這個嫌疑人是不是不是這個地方出去的,這個地方或者是她中途的一個中轉站,她根本就不是從這個地方來的,而是從別的地方到了玉山,然後再從玉山坐車到貴陽。
閔建(貴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當時考慮到不排除在附近的縣開陽,也不排除在附近的縣往遵義那邊,遵義縣那邊走,都有可能。
節日期間,警方撤回貴陽。即使和家人歡聚一堂的時候,寇偉也常常心不在焉。
寇偉所在的一大隊是重案大隊,查辦的都是涉槍、綁架人質、碎屍、殺死2人以上的惡性案件。身為副大隊長的寇偉,被同事們稱為“金牌審訊員”。
寇偉反復思考,反復衡量,綜合各種線索,他有一種直覺,犯罪嫌疑人肯定就在劃定的範圍內。
寇偉:我覺得就像兩個人打架一樣,要麼我們幹掉他,要麼他幹掉我,就這麼簡單。要麼他勝利,要麼我們勝利,但是我覺得,我一直有這個自信,他們永遠勝利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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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日結束後,警方繼續在三個鄉鎮開展工作。2月8日中午,龍塘鄉的一條線索出現在寇偉面前。一個父親反映,兒子和自己很久沒有聯絡了,春節也沒有回家看望他。
這會是一條有價值的線索嗎?據偵查員了解,老人的兒子開車跑運輸,為人和善,與他人沒有矛盾。媳婦老實賢淑,在居民中口碑不錯,而且夫妻倆剛剛復婚不久,鄰居們反映,二人相處和睦。看起來並沒有作案動機。
從節日後重新開始調查,每天都有一些可疑信息反饋到警方。但是並沒有帶來新進展。不過,偵查直覺告訴寇偉,謎底已經越來越近了。他在想,會不會是自己漏掉了什麼線索?
技術科的再次勘驗中,從編織袋袋角發現了幾根細細的草根。拿到藥房鑒定後證實,是一種叫做澤蘭的中藥材。什麼樣的人,會接觸到這種藥材?在澤蘭和種種線索中,會有什麼聯絡呢?寇偉想起,犯罪嫌疑人準確地破壞了受害人臉部有辨認特徵的器官。這樣看來,她應該多少懂一點醫學知識。
這時,老人又給偵查員提供了一個細節。
寇偉:這個兒媳婦,在過年的時候,她的頭髮被火,我們農村有些還在燒柴這個灶,被火漂了一下,然後她把頭髮剪短了,剪得有點接近為平頭了,我們就問他,他的媳婦原來留的什麼頭髮,描述一下,大概就是我們要尋找的海老頭。
老人對細節的描述,讓寇偉找到了吻合之處。於是立刻對老人進行DNA檢驗,確認受害人正是老人的兒子。
在小公路附近的診所,偵查員們找到了老人的媳婦,她開有一家小診所。問到丈夫的去向時,女子説丈夫去外地打工了,平時都是丈夫和自己電話聯絡。
就在和女子談話的過程中,偵查員在這家診所裏發現了中藥材澤蘭,這種藥材在裝屍塊的袋子中也曾出現過。
偵查員對房間進行了仔細搜索,並沒有發現疑點。但是,搬開房間靠墻的小床後,卻在墻角、床腳等處發現了多處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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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證據面前,女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由於在家里長期受丈夫虐待,她忍無可忍,於是趁丈夫熟睡之機,將其用鞋帶勒死。碎屍毀容後,特意挑了大清早,遠遠拋屍到貴陽和遵義車站。
但是,她沒有想到,自己精心策劃的碎屍案,恰恰是在這些精心考慮的細節上漏了馬腳。
責編:西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