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0月20日 18:03 來源:
近日,北京市委組織部印發的《關於制訂和使用領導職位説明書的辦法(試行)》規定,全市各區縣和委辦局等據此制訂的職位説明書,在對職位進行全面深入分析的基礎上,確定職位基本信息、職位概述、職位職責、工作權限、任職條件與資格等方面的內容(人民日報10月18日)。
北京市領導職位的“説明書”,主要內容是確定工作權限,因此可以稱為“權力清單”。此前,河北邯鄲、河南鄭州市已經相繼推出政府的“權力清單”。各地政府爭相公佈自己的“權力清單”,將政府權力置於陽光之下,無疑是件好事。 因為厘清行政首長的權力,讓行政職權由朦朧變得清晰,可以防止越權和瀆職。這是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對權力監督的重要舉措,也是建設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
但是,僅有“權力清單”顯然是不夠的。
有一條最古老的法則説:凡是有行為能力的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官員不能履行職位的責任,也就沒有任何理由掌握權力。遺憾的是,我們的社會還沒有形成這樣的權力觀念,即責任是它第一重要的品質,權力是有責任的權力。這裡所説的責任不是對上級領導所負的責任,而首先是權力對自己所做出的每一個決定承擔後果。我們經常看到各地重大決策出臺,但常常看不到有人為此承擔了重大責任。衝動、不負責任的權力在我們社會已是太多。一切事情都強調“關鍵在領導”,它不是加強了責任,而是加強了權力。
許多地方政府都強調要“放權讓利”。可是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出現權力沒放棄,責任卻被放棄了的現象。結果是“放權”變成了“棄責”,甚至發展成一面放棄公共服務責任,一面卻利用權力“與民爭利”的局面。造成這種結果的根源就在於我們缺乏一套對於權力的“授權-問責”制度,結果便造成權力部門的公共服務責任越來越弱,而壟斷資源自我服務的“部門權力”卻越來越大。造成政府應該提供的公共服務的危機,最典型的是我國醫療服務領域、教育領域的危機。
現代政府是權力受約束的政府,同時也是責任可追問的政府。因此,我們必須做到一方面“限權”,一方面“強責”。中國古箴言説:“命輕鴻毛,責重泰山!”今天,我們應該説,“權輕鴻毛,責重泰山”,各級政府及其官員都應該認識到“權力的第一品質是責任”。因此,僅有一部“權力清單”是不夠的,關鍵還要問責的及時跟進,還要建立一份完整的政府“權力-責任”清單。只有這樣,才能有助於公眾弄清楚每一項政府權力背後真實的責任含量, 才能建設一個具有現代政治文明的公共權力-公共服務部門,有效地防止權力的濫用和腐敗。(氣橫西北誰人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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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