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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提出的八條和平統一主張
(一)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二)對於台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我們不持異議。(三)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是我們的一貫主張。(四)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中國人不打中國人。(五)面向二十一世紀世界經濟的發展,要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以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繁榮,造福整個中華民族。(六)中華各族兒女共同創造的五千年燦爛文化,始終是維繫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七)兩千一百萬台灣同胞,不論是台灣省籍還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國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八)我們歡迎台灣當局的領導人以適當身份前來訪問;我們也願意接受台灣方面的邀請,前往台灣。
    首都各界1月28日集會人民大會堂,紀念江澤民《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重要講話發表十週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會上作重要發言,他説,我們希望對世界和平負有重大責任的國家,切實遵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履行在台灣問題上對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的承諾,不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任何錯誤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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