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2月23日 14:03 來源:
梁馨今年30歲,在長春市一家規模較大的醫藥公司當了18個月的醫藥代表,月收入達到上萬元,但她卻毅然辭職再謀生路。她自報內幕道:“很多醫生給患者開的每一支藥都是有回扣的。這些醫生開什麼藥不是取決於藥品療效,而是看哪家的醫藥代表給的回扣多。藥價越高回扣越高,拿得最多的就是科室主任和教授級別的,最高的每月10多萬沒問題。和我打交道的醫生買車都追風,寶來剛出時都買寶來,後來馬自達好,又都換成馬自達,前一段我去醫院,看到好幾個人又開始開本田了。”(見昨日《東亞經貿新聞》)
12月21日林衛萍女士于《半島晨報》發文《不妨把醫藥代表取締》,其稱“如果沒有醫藥代表,醫生從哪拿回扣?醫生總不會直接從藥廠那裏拿吧。從另外一個方面來説,藥廠能否不靠醫藥代表而通過正規的渠道將藥品推向醫院?
筆者認為這一觀點值得商榷。只要“以藥養醫”的局面不改變,那麼即使不通過醫藥代表,醫生同樣可以從醫藥公司處拿到回扣。如提供銀行賬號。醫藥代表只不過是溝通的角色,並未是他們使壞去“賄賂”醫生群體的。其實這是醫藥行業的潛規則,他們只是充當了代表的角色,而不是原兇。
其實,整個藥品銷售鏈條中,醫生發揮著關鍵的作用。醫生接受正確的信息,處方正確,可以治病救人,改善健康;醫生處方不當或...據一項調查顯示,臨床醫生73%的新藥信息來自於各藥廠醫藥代表的直接介紹。20%來源於醫藥雜誌、7%來源於教科書。甚至在國外不少法制健全的發達國家,醫藥代表行業依然得到允許和鼓勵。
而當前,醫藥代表素質高的不多,從業也受行業不正之風的影響,所以才屢次傳出負面新聞。事實上,早在上世紀90年代末,國內一些醫藥公司的醫藥代表就曾接受過政府部門組織的類似考核。此外,早在2002年,國內部分外資制藥企業也已簽訂過一份藥品銷售操作協議,對醫藥代表操作進行規範,同時對銷售中的紅包等問題進行嚴格管制。當時這份協議被行業廣泛認可,但最終以上種種努力都沒能堅持下來。據悉,為了提高醫藥代表的專業化程度,醫藥代表有望從今年開始實施職業認證制度。
而認為醫藥代表是禍水,把醫藥代表取締就能解決醫生收回扣問題的看法無疑是因噎廢食的。所以,筆者認為林衛萍女士出發點雖好,卻是不太理性的。(吳帥)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責編: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