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萬元包上名牌大學 謊言誘惑落榜生
新華社南京8月26日消息:眼下正值高校招生高峰期,社會上可能存在的形形色色的招生騙局乘機浮出水面。日前,江蘇宜興市的一家公司就因發佈虛假信息、非法招錄落榜生騙取錢財而受到有關部門的查處。
“只要交給我們公司2.16萬元錢,就包你能上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大學等名牌大學的熱門專業,你高考落榜甚至分數低於300分也沒關係。”這是一家名叫哈爾濱光大經濟管理顧問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宜興分公司(以下簡稱光大宜興公司)在一些媒體上發佈的招錄落榜生的許諾。果真有這樣“天上掉餡餅”的美事?記者通過暗訪發現其中隱藏著大騙局。
光大宜興公司位於宜興市陽泉東路77號1樓,辦公條件十分簡陋,不大的房子裏擺著一張桌子和幾把椅子,兩名中年男子正在為一位落榜生家長作諮詢。記者稱姑姑家的孩子只考了300多分,但又想上名牌大學,問他們有沒有什麼特殊門路。一位自稱是劉老師的男士激動地稱:“你總算找對地方啦。”
劉老師熱情地説:“分數不高沒關係,照樣可以上名牌大學,我們與上海的一些名牌大學都簽了協議,與校領導的私交也不錯,是受校方委託正式招生,也算是名牌大學為公司培養人才。只要我們推薦,低分的考生照樣可以上名牌大學,學熱門專業。入學後與統招生沒什麼區別,取得學歷國際上都認可呢。”
見記者“心動”,這位劉老師壓低聲音説:“我們是有條件的,一個學生要交1600元代辦諮詢費,拿到通知書後還要交2萬元的諮詢服務費,這2萬元還包括大學畢業後的分配工作費用。我們包攬分配工作,這一點比考高分上名校的統招生都強。”
另一位自稱是公司經理的男士還拿出兩分委託書的“複印件”給記者看,一份蓋有同濟大學的校章,一份是上海大學通信與信息工程學院的“委託書”。據這位經理説:“光大宜興公司今年取得了幾所名校的50個招生名額,現已招了30多個。”
記者要求看宜興市教育部門的批准招生的文件,他們稱:“未和教委打招呼,打了招呼就沒法幫落榜生的忙了。”
落榜生的前景真如這家公司描述的那樣嗎?記者隨後趕赴上海幾所高校調查。上海交通大學等高校招生部門的負責人明確告訴記者,學校根本沒有委託光大宜興公司進行什麼招生,該公司出示的委託書很可能是偽造的,學校招收落榜生的班級只有自學考試助學班,這與統招生有根本的區別,光大宜興公司的漂亮承諾和收取高昂的費用,是徹頭徹尾的招搖撞騙。
另據江蘇省教育廳專業人士分析,從性質上看光大宜興公司是經營性仲介公司,根本不具備招生資格,他們這麼做,目的就是騙錢。現在除了非法招生外,也存在大量的違規招生現象。今年來江蘇進行異地招生的民辦高等教育機構近60家,其中不經過審批和備案擅自發佈招生信息甚至虛假廣告的就佔到八成。
宜興工商、公安、教育三個部門的工作人員日前聯手行動,對涉嫌非法招生的光大宜興公司進行了檢查。工商局對此事正式立案,教育局發文要求該公司立即停止在宜興的一切非法招生活動。有關部門還將對此案進行深入調查。
■ 違規(非法)招生手段透視
記者在江蘇省教育廳採訪時了解到,職業與社會教育處幾分鐘就接到一個投訴電話,基本都是投訴非法、違規招生的。據這裡的工作人員分析,非法、違規招生點欺騙高考落榜生的手段主要有以下九種:
一、根本不具備招生資格,盜用一些名校的名義招攬落榜生,騙取大量錢財後,逃之夭夭。
二、相當一部分異地招生的學校,繞過教育行政部門的審核在一些媒體上刊登誇大事實甚至是完全虛假的招生廣告。
三、為爭奪落榜生生源,一些規模小、名氣不大的民辦高校和社會辦學機構委託仲介機構進行異地招生。仲介機構受經濟利益驅使,發佈虛假信息誘惑落榜生以達到招生的目的。
四、少數學校誇大事實,誤導學生入學。這些辦學機構招生宣傳時用詞含糊、誇大。比如將自考助學、證書培訓説成學歷教育,將學歷文憑考試説成民辦高等教育,甚至將名牌大學下設的助學機構招生説成名牌大學招生。
五、一些社會辦學機構與名牌大學合作辦學,但其在招生時故意混淆辦學主體,直接説成是某某大學招生,並強調招進的落榜生與統招生一樣上課、一樣畢業、頒發同樣的學歷文憑。
六、用“現身説法”的形式誘惑落榜生。不少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在招生現場大搞成才演講。找來所謂的成才者向前來諮詢的落榜生家長大肆鼓吹自己是如何通過這類辦學機構成才的。但真實情況往往是,演講者只不過是招生者請來的專耍嘴皮的小混混。
七、發佈虛假信息、騙取學生信任。比如將學校的師資力量説得如何雄厚,把學校的教學設備説得如何精良、齊全。但實際情況是:場地是租用的、教師是拼湊的、經費是借用的,甚至連最基本的圖書館都沒有。
八、用開辦熱門專業、甚至用保證出國的許諾,來吸引落榜生家長的目光。有些學校鼓吹社會缺什麼樣的人才,他們就能培養什麼樣的人才,培養的學生百分之百能夠高薪就業。更荒唐的是,説什麼拿他們學校的畢業文憑出國能夠優先簽證。
九、利用在籍的學生招攬同鄉或親屬的孩子來校就讀。學校以招來一個生源給多少報酬的方式,讓在校學生鼓動身邊的高考落榜生到該校學習,招來的學生越多報酬越多。在豐厚報酬的引誘下,一些在校生不擇手段挖生源,變成了名副其實的“招生託兒”。
■ 教育專家認為:招生“打假”勢在必行
江蘇省教育廳職業與社會教育處的專家認為:目前我國社會辦學機構中存在的違規甚至非法招生問題不僅嚴重擾亂了辦學秩序,也削弱了這類學校在公眾心中的誠信度。因此,招生“打假”勢在必行。而“打假”成功的關鍵在於有關部門、學生及其家長的共同努力。
專家説,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一方面普通高校的招生逐年增多,另一方面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如雨後春筍,在這種情況下,那些以高考低分者甚至落榜生為主要生源的民辦高校以及其它辦學機構之間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 “生源搶奪戰”。這客觀上催生了招生中違規甚至非法現象的出現。少數民辦高校在“生源就是財源”思想的作祟下,置國家法規于不顧,想方設法玩弄招生“鬼把戲”,以騙取生源。
近一兩年,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異地招生的民辦高校逐漸增多,江蘇、上海、浙江等經濟發達地區成為異地招生的集中地。據粗略統計,今年,到江蘇進行異地招生的民辦高校有近60家,但遵守規定到該省教育廳辦理審批和備案的不足兩成,有八成的學校涉嫌違規招生。這些繞開審批環節的招生機構,擅自發佈招生信息,隨意誇大辦學能力,甚至委託經營性仲介機構幫其招生。從投訴的情況分析,這類學校最易發生招生糾紛。
專家指出,一些媒體只從自身的利益出發,讓那些沒有經過審批的信息或廣告輕易發佈出來,這客觀上幫了違規招生機構的大忙。治理違規招生,教育、宣傳、工商、公安等部門應該協同作戰,讓違規者沒有生存的機會。
教育專家特別提示,不法招生者雖然巧舌如簧,花言巧語,但學生及家長只要懂得“望聞問切”,也能識別清楚其“廬山真面目”。
首先,學生可以查看招生學校是否具有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鑒別其招生資格和學歷是否得到國家承認,招生簡章和廣告是否經教育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機關審批。
其次,在決定報名前,學生和家長應實地考察學校的辦學條件、設施和教學質量,防止上當受騙。
第三,在選擇民辦高校時,如發現“某某大學分部(或分校)”字樣的,應先到教育部門諮詢了解情況,而不要輕易報名。
第四,在報名時學生和家長應與校方簽好相關合同,並切記將校方的承諾寫入合同中,同時約定違約責任。在交費時,要向學校索要正式發票。
最後,入學後,一旦出現嚴重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訴或投訴,必要時進行法律訴訟。
專家提醒高考落榜生,萬萬不可輕易相信一些所謂“大學成才捷徑”,因為學業是沒有捷徑可走的,踏踏實實地學才是學業的真諦。
■ 背景:《關於加強民辦高等教育機構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摘錄)
針對近年出現的民辦高等教育機構招生不規範甚至違規、非法招生問題,教育部今年5月17日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發出《關於加強民辦高等教育機構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第三條重申:民辦高等教育機構主要面向本地招生,確需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須經教育機構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通知》第四條明確指出:民辦高等教育機構不得將招生工作委託、承包給經營性的仲介機構或個人;不得借用普通(成人)高等學校的名義招生。
《通知》第六條規定:民辦高等教育機構面向社會發佈的招生廣告(簡章),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對學校名稱、辦學類別、辦學地點、考試類型、證書名稱及收費標準等事宜不得含混其辭、弄虛作假,不得作不負責的許諾。
《通知》第七條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招生的指導、監督;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管理混亂,擾亂招生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民辦高等教育機構,要限期整頓,情節嚴重的停止其招生;要與公安、工商等部門加強協調,密切配合,維護好招生秩序,嚴禁各種非法招生活動。
《通知》第八條規定:普通(成人)高等學校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的招生活動,參照本意見執行。(郭奔勝 宮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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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民辦大學和其他的社會辦學機構興起,確實給落榜生帶來了升學的希望,但鋪天蓋地的招生廣告和學校天花亂墜的宣傳,搞得我們暈頭轉向,真不知讓孩子上哪所學校好。我們擔心被騙啊。”——暈頭轉向的落榜生家長呼喚誠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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