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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消息(新聞30分):我們繼續來關注廢電池的報道。如今廢電池回收難,處理更難,有關部門給出的理由是缺乏成熟技術和經濟條件,但是有關專家認為,這不應該成為廢電池難回收的藉口。
在德國生活了8年的李皓,是一個從事環境研究的學者,1996年回國後不久,她根據在國外的生活經歷和研究成果,發表了一篇呼籲回收廢電池的文章。可2003年,有關部門提出,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術經濟條件下,不鼓勵集中回收低汞無汞的一次性廢電池。
北京地球縱觀環境科普研究中心博士 李皓:這就是很大的一個問題,在缺乏有效的技術條件下,像德國,當時也還缺少技術,但是他把(廢電池)集中起來,和有處理技術的國家合作,引進這個技術。
在我國,與電池相關的部門有環保總局、發改委、建設部、科技部等好幾家,其中負責廢電池回收處理的監管部門是環保總局。專家指出,作為廢電池回收處理的監管部門,除了政策制定得要合理,管理手段還要更科學。在日本,不但通過立法把廢電池作為國家指定再資源化的産品,主管部門——日本經濟産業省還積極指導,成立了由生産商、使用者共同出資組成的電池回收法人團體。
北京大學法學院環境與資源法研究所 教授 汪勁:像日本這種做法,就是把廢電池的回收處理,在行政化管理的同時加入了市場化運作,政府就得把自己的位置擺正了。
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 毛壽龍:政府一定要站在一個比較核心的位置,來明確自己在不同環節的責任,然後來組織,來推動。
專家認為,不僅如此,政策制定後還要根據發展變化不斷進行修訂。像歐盟過去只回收2%的一次性電池,不久前重新規定,要求這類電池必須100%回收。專家強調,在我國特別要考慮到如何制定優惠政策,讓環保組織和企業感覺到回收處理廢電池有贏利空間,從而形成良性回收網絡。
北京大學法學院環境與資源法研究所 教授 汪勁:政策的制定不是一勞永逸的事情,隨著技術等社會條件的變化,政策也應該是隨之與時俱進的。
責編: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