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1月21日 16:01 來源:
新華網太原11月21日電 煤炭大省山西21日公佈了三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的典型案件。
山西省忻州市寧武縣農業局副局長兼經濟林開發公司經理郭勇,于2004年夥同他人承包寧武縣化北屯聯營煤礦,其名下總計入股80萬元。郭勇的80萬元股金中含經濟林公司的24萬多元,該資産是原經濟林公司與此礦聯營時投入的設備折價款。郭勇在9月22日申報撤股時,未向組織如實講清情況,並出具虛假撤資證明,股金未能真正撤出。鋻於上述事實,郭勇構成了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投資入股煤礦和虛假退股的錯誤事實。寧武縣經濟開發公司副經理郭吉才,于2004年在寧武縣化北屯聯營煤礦入股60萬元。在清理糾正工作中,郭吉才採取由另一合夥人郭拴財給其打欠條的辦法,所入股金未真正撤出。鋻於上述事實,郭吉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構成了虛假退股的錯誤事實。
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郭勇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撤銷寧武縣農業局副局長和經濟林開發公司經理職務處分;並決定,郭勇要將所入股80萬元限期撤出,儘快歸還經濟林開發公司公款24萬多元。給予郭吉才行政降一級處分;並決定,郭吉才要將所入股金60萬元限期撤出。
臨汾市蒲縣的衛紅勝在1990年擔任勞動局副局長時,為創辦勞服企業,在局長郭潤林同意後,開辦了煤礦,後來煤礦與勞動局脫勾,以私人名義辦礦,煤礦名稱為東勝煤礦。衛紅勝先後為煤礦籌集資金2000萬元,其中,通過關係在銀行貸款1500萬元;個人投資入股250萬元。在2005年9月10日煤礦召開的研究衛紅勝撤資的會議上,決定給衛紅勝從1995年至今共10年,每年按25萬元紅利兌現,共計250萬元。2005年10月13日,東勝公司股東會議通過,衛紅勝不參與企業分紅退出250萬元,2005年11月10日煤礦已給衛紅勝退資250萬元,至此衛紅勝已在煤礦全部撤資。經過調查核實,蒲縣監察委員會2005年11月16日研究決定,給予衛紅勝行政記過處分。
呂梁市臨縣煤炭局幹部李尚忠於2000年至2002年期間親自經營和管理立新莊煤礦,而且,至今立新莊煤礦的營業執照上還是李尚忠任法人代表,違反了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規定。據了解,李尚忠於2000年9月2日和楊愛平從呂梁地區土畜産進出口公司承包了臨縣招賢鎮立新莊煤礦,承包期限為13年,從200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止,李尚忠本人親自經營和管理立新莊煤礦近兩年的時間後,因虧損大,無力經營,于2002年11月10日將其在立新莊煤礦剩餘11年的承包經營權一次性轉讓給汾陽的石定基和孝義的鄭邦崇,從200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止。臨縣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2005年11月4日局務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尚忠行政記過處分。
山西省從9月初開展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工作,截止11月初,全省共受理群眾電話和信件舉報線索206件。在省受理舉報的163件線索中,涉及有關人員192人。各市受理43件,忻州、臨汾、呂梁、晉中、朔州等市紀檢監察機關加大案件查處力度,目前已有12人分別受到組織處理和黨政紀處分,其中受到黨政紀處分4人,被免職7人,辭職2人,解除聘幹關係2人。(記者譚博文)
責編:湯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