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上市公司受讓基金公司股權流産
——基金公司股權轉讓系列報道之一:華夏基金股東狙擊蘇州高新
央視國際 (2002年12月13日 10:17)
編者按:臨近歲末,基金公司股權轉讓風暴愈演愈烈。
國際金融報消息:已經披露的信息和跡象顯示,基金公司股權轉讓已進入實質操作階段,包括上市公司、民營企業在內的新興投資力量正在逐步浮出水面,基金公司控制權的爭奪也逐漸進入市場的視線。
本報將通過一組系列報道,關注基金業內正在發生的這一重大變化的最新進展。
12月12日,蘇州高新(600736)發佈公告稱,公司擬定收購的華夏基金公司股權已被華夏基金公司原有股東行使了優先受讓權。按照此前蘇州高新與股權出讓方華泰證券的約定,蘇州高新已經無法實施有關的股權收購,首家上市公司受讓基金公司股權宣告流産。
老股東受惠公司法
股權的出讓方華泰證券有關人士表示,與華夏基金原有股東的談判正在進行之中,具體的出讓細節尚未確定。華夏基金公司有關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股權目前仍處在變化過程中,華夏基金公司也不了解這部分股權的最終歸宿。
11月27日,蘇州高新曾發佈公告,表示擬收購華泰證券有限公司持有的華夏基金公司20.675%的股權,有關議案將在12月27日的臨時股東大會上審議。但公司12月10日收到華泰證券的函件,告知股權轉讓停止。“由於此前雙方約定,股權轉讓要在華夏基金公司原有股東放棄優先權的情況下才能進行。目前事態的進展意味著股東大會審議這一收購意向已毫無意義。”蘇州高新董秘繆凱告訴記者。
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此前曾有人士認為,基金公司股權變化將給現有公司管理層帶來衝擊,導致基金的投資人面臨風險。新股東的介入也可能會干預基金公司的管理模式和基金運作,造成新的關聯運作。而老股東具備購買基金公司股權的優先權可能會成為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辦法之一。
蘇州高新癡情不改
華夏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權此前已經變動多次。有關人士表示,基金公司股權現在仍在變化中,但由於股權轉讓是股東之間的行為,該人士並不清楚華夏基金公司目前各股東的持股情況和誰來受讓華泰證券的這部分股權。
成立於1998年的華夏基金管理公司最初只有三家發起人股東,華夏證券居於絕對控股地位。2000年10月華夏基金公司增資擴股結束,股東擴大到六家,註冊資金也從原有的8000萬元增到1.38億元。6家股東的持股比例分別為華夏證券(30%)、北京證券(20%)、西南證券(15.55%)、華泰證券(15.45%)、興業證券(15.45%)和中國科技國際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3.55%)。
有知情人士透露,華夏基金公司股權在今年又發生了一次變化,其中興業證券持有的15.45%的股份被拆分給華夏證券、西南證券和華泰證券,華泰證券在興業證券持股的拆分中獲得了華夏基金公司5.225%的股份。
而華泰證券與蘇州高新之間的淵源也頗為深厚。蘇州高新董秘繆凱透露,此次轉讓議案公告前,蘇州高新已經完成了“好人舉手”的報備工作,並將作為發起人之一與華泰證券成立華泰基金管理公司,相關材料已報送至中國證監會。其中主發起人華泰證券擬出資4000萬元,持股40%,蘇州高新和另外兩家機構分別出資2000萬元,各持股20%。
“我們還將繼續重點關注基金業的投資。”按照控股一家和參股一家的“1+1”原則,華泰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獲批後,蘇州高新還可以再參股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公司尋求基金股權轉讓決心不變。(趙傑 周宏)
責編:范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