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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基金立法有利於我國基金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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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27日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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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 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今天上午分組審議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不少委員認為,當前為基金立法十分迫切,這部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有利於我國基金業的健康發展。
柳隨年委員説,制定證券投資基金法很有必要,這對穩定證券市場,保護證券投資基金多方面的權益都有好處。法律草案也有利於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不過為進一步完善這部法律,還可以聽取一些基金投資人的意見。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周正慶説,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起步比較晚,發展得比較快,非常有必要加快立法。因為隨著基金的快速發展,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立法加以規範,只有這樣才有利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健康發展。
張肖委員説,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經過了很長時間的準備,反復徵求各方意見,才在這次會議上提請初審。這部法律的制定是我國證券市場的一件大事,特別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後,金融開放也是開放市場的一個重要內容,這部法律十分必要。發展基金業有利於增加投資者的安全感,減少風險;有利於改善證券市場的組成結構,促進健康發展;有利於規範基金業本身的發展。基金法和證券法一樣,早立比晚立好,早出臺比晚出臺好。
對這部法律草案的調整範圍,張皓若委員説,産業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雖不屬於草案的調整範圍,但還是建議對産業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要抓緊立法。既然制定這部法律,那麼對基金的資産組合原則和限制方面也要有一些原則性的規定。
厲以寧委員説,在這部法律草案起草過程中,爭論最大的是基金持有人大會制度要不要確立,有人認為沒有必要召開這個大會。最後草案按照國際慣例寫入了這一條款,但草案規定,可以採取通訊、網絡等形式召開這個大會。
不少委員認為,證券投資基金有利於化銀行間接融資為直接融資,也能完善我國的證券市場結構。還有很多委員就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中的具體條款發表了修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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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于冰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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