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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阻礙了銀行收費?  
07月09日 13:36

    自打花旗銀行擺出一個儲蓄門檻之後,某些中資商業銀行就也憋起一股勁,總想從儲戶身上蹭出些“油水”,以至於銀行收費問題至今仍余波未平。儘管人行有人給出了一個態度,但到底銀行該不該收費,將可能對哪些業務收費,仍是銀行和廣大客戶心中懸而未決的問題。

    所謂收費問題,實際上爭論的焦點是兩個,一個是對小額存款,一個是商業銀行中間業務。許多人將這兩個問題混為一談。其實兩個問題一直相對明確的,只要銀行能夠推出市場歡迎的中間業務,收費順理成章。關鍵是第一個問題,銀行表達的意思是,小額存款提高了其成本,阻礙了銀行“發財”。

    從法規層面看,人民銀行頒布的《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中對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進行了明確的界定。規定指出,中間業務是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産、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根據該屬性,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被分為了九大類,其中就包括支付結算類中間業務(包括國內外結算業務)、銀行卡業務(包括信用卡和借記卡業務)、代理類中間業務(包括代理證券業務、代理保險業務、代理金融機構委託、代收代付等)等等。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指出“吸收公眾存款”屬於商業銀行的經營業務之列。可見,小額存款問題和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在討論銀行收費問題時,應將這兩個問題區別對待。

    專家認為,對於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的收費問題屬於服務性收費,應當按照人民銀行關於中間業務的有關規定來進行。也就是説,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收費問題中國人民銀行已經有明文規定,它不存在該不該收的問題,而是怎樣收費的問題。對於小額存款收費的問題,《商業銀行法》沒有明文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也沒有作出具體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50條的規定,商業銀行辦理業務,提供服務,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收取手續費。而目前,人民銀行並沒有存款可以收取手續費的規定,更沒有允許任何一家商業銀行對小額存款收取手續費。但對於這個問題現在仍存在許多爭議,儲戶、銀行各有自家之言。

    一方面,銀行因為大量小額儲戶的存在,特別是小額休眠賬戶的存在而多耗費了維護費用。某商業銀行負責人算了筆賬:“在1億個的個人客戶和40萬公司客戶中,100元以下的賬戶佔總賬戶比例的5.16%。”而銀行管理100元賬戶的成本和管理一個100萬元賬戶的成本基本上是一樣的。100萬元的客戶至少可以給銀行帶來3%的存貸利差,而100元以下的賬戶,卻只能使銀行費力不討好。鋻於此種情況,銀行方面認為,銀行應用收費抬高門檻,更好地為優質客戶服務。但銀行打著“對中間業務收費”的旗號對小額存款收費,似乎犯了混淆概念的錯誤。

    而另一方面,銀行卡的使用上也模糊不清,給客戶帶來極大的不便。根據《商業銀行法》,銀行卡依據清償方式,可分為貸記卡業務、準貸記卡業務和借記卡業務,借記卡可進一步分為轉賬卡、專用卡和儲值卡。分類不同,使用方式也不同,銀行方面並沒有對此向客戶説清楚,在收費問題上也是如此。不少用戶反映,相當部分的銀行卡實際上都是銀行免費發送的,有的甚至是強制性的,如公積金賬戶等,對於此類小賬戶的收費爭議更大。

    其實,客戶並不是在反對銀行收費,而是質疑收費所對應的銀行服務到底是什麼、到底怎麼樣?如果因為自己成本高,就希望通過收費來轉嫁,那就大錯特錯了。對於差異化的客戶,可以有差異化的服務,並因此才有差異化的收費。然而,目前的現狀是,銀行卡常被吃,轉行必須用現金,中間業務創新慢、服務大同小異等等。所以,銀行恐怕先別忙著爭論收費問題為上,抓緊提升服務水平、降低不良資産後再談收費也不遲。在金融市場也日漸走入買方市場的今天,如果作為賣方的金融企業,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想辦法,那麼最終阻礙其發展和贏利的只能是自己。(張巧玲)



責編:楊潔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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