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將從今天起正式實施,其中保障出國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是制定《辦法》的根本目的之一。國家旅遊局有關負責人説,《辦法》將從四方面強化對出國旅遊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一是強化了對旅遊者知情權的保護。組團旅行社向旅遊者提供的出國旅遊服務信息必須真實可靠;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的情況必須向旅遊者作出真實説明和明確警示;領隊應當向旅遊者介紹旅遊目的地國家的相關法律、風俗習慣以及其他有關注意事項。
二是強化了對旅遊者經濟利益的保護。《辦法》要求經營者不能低於成本報價、不能誘導購物、不得擅自改變行程、減少旅遊項目、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參加額外付費項目。為此,《辦法》要求組團旅行社與旅遊者簽訂書面旅遊合同,同時要求組團旅行社與境外接待社簽訂書面接待合同,並對主要內容作了強制性要求。
三是強化了對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的人身、財産安全保護。組團旅行社不得組織旅遊者參與涉及色情、賭博、毒品內容的活動或者危險性活動,保護旅遊者的精神、身體健康和安全;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的情況,除向旅遊者作出真實説明和明確警示之外,同時要採取措施防止危害的發生。
此外,《辦法》還強化了對旅遊者在境外遇到特殊困難時的外交保護。(齊中熙 孫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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