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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經營出國旅遊業務應具備三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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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30日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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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天開始實施的《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旅行社經營出國旅遊業務應具備三個條件。
這三個條件是:取得國際旅行社資格滿1年;經營入境旅遊業務有突出業績;經營期間無重大違法行為和重大服務質量問題。
辦法明確,未經國務院旅遊行政部門批准取得出國旅遊業務資格的,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經營或以商務、考察、培訓等方式變相經營出國旅遊業務。
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此項規定,由旅遊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記者孫玉波 齊中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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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璐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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