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2月06日 16:40 來源:
新華社石家莊12月6日電(劉樹奇、李俊義)據河北省檢察院提供的消息,河北邢臺縣“11?6”石膏礦特大塌陷事故發生後,涉嫌瀆職的邢臺縣安監局局長趙建春等5名公職人員已于近日被刑事拘留。
11月6日19時40分,河北邢臺縣會寧鎮尚汪莊康立石膏礦發生坍塌事故,涉及到太行、林旺兩個石膏礦,並造成太行、林旺兩礦生活區部分房屋倒塌,造成33人死亡、4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達744萬元。事故發生後,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及時派員到河北省督導調查,河北省檢察院有關部門指導邢臺市檢察院迅速進行調查,並會同邢臺縣檢察院組成專案組,及時介入,對這起特大責任事故背後的瀆職犯罪展開全面調查。
經檢察機關查明,2004年12月底,河北邢臺縣太行、康立、林旺3家石膏礦申請整頓驗收。負責對上述3家石膏礦進行驗收的邢臺縣安監局監督一科負責人王振華、協調科科長郭同全二人只簽發了要求一個月內對存在問題整改完畢的“限期整改指令書”,而沒有進行監督落實。邢臺縣安監局局長趙建春及王、郭二人明知3家石膏礦未取得安全生産許可證屬“不得從事生産活動”的礦山企業,仍于2004年12月29日和2005年1月15日分別對邢臺縣公安局下達“具備復工驗收的條件、同意復工、准許供應火工品”通知書,為3家礦開工生産大開方便之門。
河北邢臺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趙祥增、礦山開發管理股股長張建政對3家石膏礦存在的違法行為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二人在明知康立、林旺兩礦有越界開採貫通的情況下,簽署了不存在越界越層開採,予以年檢合格的意見。2004年該局下發文件要求各礦山“每季測量一次,石膏礦要委託有乙級以上測繪資質的單位進行監測”,但作為主管此項工作的趙、張二人,對3家石膏礦的落實情況既不督促,也不組織礦山實測,致使3家礦採空區貫通的狀況長期存在。
12月2日,河北邢臺縣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趙建春、王振華、郭同全、趙祥增、張建政5人立案偵查,同日將5人依法刑事拘留。
此外,公安機關於11月26日對3家石膏礦礦長、副礦長等10人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立案偵查。林旺礦礦長張玉魁、康立礦副礦長徐春生、太行礦礦長尚丙申等6人被刑事拘留。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已提前介入。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查辦中。
責編:常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