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2月05日 14:07 來源:
在12月4日第五個普法宣傳日到來之際,由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央電視臺聯合製作的大型晚會《法治的力量2005》于12月4日晚上8點在央視一套隆重推出,揭曉了2005年“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的評選結果。(12月5日 央視國際)
筆者注意到,這十大法治人物既有嫉惡如仇的公安人員,也有“敢為天下先”的法律工作者;既有為民鼓與呼的人大代表,也有捍衛司法公正的檢察官;既有博大無私的母親,也有踐行社會責任的學生。無疑,他們是社會法治建設的先行者、示範者,公眾利益的忠實捍衛者,用自己的執著和追求書寫了中國法治建設的新篇章。
而更讓人欣喜的是,在這“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中,有好幾位都是地地道道的“小人物”,福建3名女中學生、艾滋孤兒的“媽媽”─張穎、農民工利益代言人─張志強等等,他們從事的都是與法律無關的工作,然卻鐵肩擔道義,懷著對法律的敬畏之心,積極匡扶正義,著力追求公正、有序,展示出了新形勢下普通公民的精神風貌、社會責任和法律意識。
“小人物”走上了法治前臺,這是法治建設的最大成就。今年“全國法制宣傳日”的主題是“弘揚憲法精神,構建和諧社會”。這就是要在全體公民中強化憲法意識,樹立憲法至上的觀念。而普通民眾能躋身於“十大法治人物”之例,這既説明了評選標準更公平、更合理,關注的目光真正地投向了民眾,這本身就是法治進步的表現。又説明了民眾法律意識、道德觀念的增強,這恰是法治建設的本質。
法律的目的並不是廢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護和擴大自由。那麼,對於一個法律時代的風格而言,對權益和自由的追求,重要的莫過於民眾人人信奉法律,並身體力行踐行法律。顯然,評選出的這些“小人物”,就是民眾崇尚秩序、遵循法制、恪守正義、嚮往自由的代表人物,引領著法治建設的步伐。
亞裏士多德曾經説過,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由自己一再重復的行為所鑄造的。因而優秀不是一種行為,而是一種習慣。可想,當我們所有公民都能像上述法治人物一樣具有強烈的公民意識,勇於承擔著自己的社會責任,那麼構建一個完善的社會法治體系必指日可待,這也是評選的真正要義所在。
(作者):陸志堅
責編: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