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0月26日 20:09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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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制度離不開聽證會
從民眾的角度看,全國人大法律委、財經委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首次組織的聽證會──關於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標準的聽證會,應當説是成功的。草案中原來的1500元的標準,將有可能上調到1600元,這將降低月收入在這兩者之間的民眾的稅負。詳情點閱>>
【hylxy】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有了立法聽證制度,即更加完善補充了我國的民主制度體系。關於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標準的聽證會的成功舉行,讓我們看到了人民直接與立法發生聯絡的可能,這是在今後需要提倡的!
【金秋碩果】立法聽證制很有必要。因為它能夠最大限度的聽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見和建議,從而能夠代表人民的利益。
【魯岳】聽眾會是民主的一種形式,好似於民意調查,聽眾代表了部分群眾意見,反映了一種民意,是一種個別性代表。但真正的民主意識和民主形式還是應該做到從群眾來到群眾中去,這樣可以更能體現群眾意見,反映群眾觀點,更切合於實際。所以,民主要做到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樣的方法更為實際和更為重要,更能代表廣大群眾的意見,反映實際情況,應該走真正的群眾路線。
【説話挨不著邊】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意志,就要從人民群眾中聽取意見及建議,這樣才能讓民主制度更加完善。
◎物價局長為何鬥不過教育亂收費?
3年前,安徽省統一建設中小學多媒體網絡電腦教室,以企業先墊資、學校收費還貸的方式進行。然而,去年底阜陽市物價局調查發現,有的學校已收回投資卻仍在向學生收費,之後,市裏組成聯合調查組核實此事,物價局的價格檢查權遂被市領導上收,局長張洪鈞因不堪忍受巨大壓力而辭職。
【hylxy】教育亂收費現象為何屢禁不止?這不僅僅需要法律的約束,更需要國家的監督,以及學校、地方財政對教育的投入。以多收費的方式“拆東墻補西墻”,是不可能遏止教育亂收費現象的。
【潤無聲】國家法律不容玩弄和褻瀆,不允許以地方行政權對抗法權。
對教育亂收費,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嚴肅查處,物價部門首當其衝。但是在物價部門觸及地方利益時,市府領導就可以直接把檢查執法上收,連有人舉報電話亭多收一塊錢都要市府領導批准。試問,有什麼規定可以讓地方政府可以隨意沒收法律賦予職能部門的執法權?而要求“今後物價局開展任何檢查,都必須先報市政府批准”?財政局又憑什麼長期扣留省物價局補助市物價局的30萬元經費,逼得這樣一個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物價執法部門連正常辦公都難以維持?應當正告這些為所欲為的地方官,國家法律不容玩弄和褻瀆,不允許以地方行政權對抗法權。
【值勤人員】 地方政府對教育投入是零,並且每學期要徵收學生學雜費的15%-30%補充當地財政收入,有誰檢查政府對教育的投入,能不亂收費嗎?
◎ 有感“四百鄉長”與“兩千局長”!
近期媒體上刊登的兩條消息,讀來令人深思。一篇報道説,安徽省廬江縣自今年實施“書記鎮長一肩挑”的行政機構改革後,原來的28個鄉鎮併為17個,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從409人減至153人,副鄉級以上幹部減少256人。另一則説,河南全省縣級以上公安局近2000名正副局長走進考場,考試不及格者將被停止執法資格,失去手中的審批權。詳情點閱>>>
【hylxy】官員太多,“吆喝的官比幹活的兵多”,這樣的現狀豈能辦大事?寶貴的社會資源不應這樣閒置!
【李裏(實名)】官浮於事!支持!是應該清理清理了。指揮的多幹活的少,公安一線警力不足,機關卻機構臃腫。簡直就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
【潤無聲 】編制的腐敗是其他腐敗的“産門”!“暗箱操作”增加編制、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幹部、虛報冒領“空餉”等編制管理方面的問題都是典型的腐敗現象。而且還是機關人浮於事、效率不高、裙帶關係、近親繁殖的主要源頭,某些領導幹部子女親友“近水樓臺先得月”,他們進機關的編制最好辦。有的地方就直接“約法三章”,當到哪一級幹部或積累多少年“鄉齡”的主要負責人就可以享受一個到兩個家屬或子女進機關的編制,也有的地方規定與招商引資實績挂鉤。編制在個別政府領導手裏,簡直就像拆燒自如的“小狗肉”,沒有關係的寒門學子只能坐等萬人過獨木橋的公務員考試而望“門”興嘆。有一個好爸爸就有一個好工作,就是一條顛撲不破的定理一直被編制證明著。至於一些地方的個別領導,在機構編制管理上“一人説了算”,因人設事,因人設職,甚至權錢交易,賣職賣編,權錢交易,已成了順理成章、由畸形供求關係決定的“官場規律”。
(版主陶然整理)
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