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8月23日 06:04 來源:人民日報
人民日報消息:
王慧敏
“棗陽呆賬造假案”、“華中電力巨貪案”、“武漢國土審計案”、“電子信息集團案”……近日,人民日報刊登的“審計大案是怎樣浮出水面的”系列報道,引起強烈反響,人們為黨和政府反腐倡廉的決心歡呼,也為審計部門鐵面無私、敢於碰硬的做法叫好。
近年來,審計部門重拳出擊,揭露了一系列大案、要案,這是好事。然而,人們也在追問,其他監督、管理部門是不是也像審計部門一樣,盡到了自己的責任?
單就權力而論,審計部門並沒有太多的優勢:一無處罰權,二無行政強制權。它只是對“吃皇糧”的部門怎麼花錢進行跟蹤調查。審計部門所以令貪官聞風喪膽,令百姓歡呼雀躍,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們勇於擔當責任,堅持秉公執法,始終把國家利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監督管理部門都像審計部門一樣,把國家賦予的職責放在首位,而是把部門利益、行業利益、個人私利當作重要的標尺和參照係。更為不堪的是,有的監督管理部門甚至故意“放水養魚”,以罰代法,把被監督管理對象當作部門、行業和個人的財源。私利放在首位,何談公正執法?要想監督好別人,先要監督好自己。審計署武漢特派辦在審計某市國土資金時,有房地産開發商提出:只要特派辦“通融”一下,願意送給特派辦一塊地皮或1000萬元資金,幫助特派辦改善辦公條件。這對只有100多名員工的特派辦來説確實是一筆橫財,但他們義正辭嚴,一口回絕。至於在材料中夾帶現金等“小恩小惠”,更是常事,但都被審計人員拒之門外。
審計人員也是凡人,為什麼他們能清正廉潔,堅持原則?除了思想作風常抓不懈外,與審計署的制度建設有很大關係:審計署規定了查案中不吃不拿“八不準”,還採取嚴格的質量控制措施,制定了審計質量控制100條,規定審計人員每天要寫審計日記,今天干了些什麼,怎麼幹的都要記下來。日記是審計的原始記錄,也是一面自我檢查、自我監督的“鏡子”。
執法部門不願執法,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害怕得罪相關部門,害怕得罪人。在錯綜複雜的人情面前,監督、檢查的職能之手抬不起來。
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説:“我在全國人大作審計報告,都是經總理同意的。從總書記到總理,到各位副總理,包括中央的其他領導,至今還沒有一位跟我説過,哪一件事情不能審,或者這個事情你們審了以後要高抬貴手。我們審計的所有重大問題,我都如實向國務院報告,而且國務院領導都有批示,要求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我們已經建立了嚴謹、規範的法律體系、制度體系,形成了監督權力的制度防線。而防線之所以被屢屢打破,關鍵在於好的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實。如果各級政府、各級領導都像總書記、總理一樣,大力支持執法部門的工作,如果執法人員都像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那樣鐵面無私、敢於堅持原則,就不會有那麼多漏洞,就不會有那麼多深藏不露的“碩鼠”。
審計部門為諸多執法部門提供了一個範本,展現了一種堅持原則、鐵面無私、敢於碰硬的精神。希望更多的監督管理部門能夠像審計部門一樣,時刻把國家利益放在首位,該出手時就出手,共築反腐倡廉的堅固防線。
《人民日報》 (2005年08月23日 第五版)
責編:王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