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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成果展觸目驚心 南京3年486貪官被開除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04日 10:13)

  人民網消息:昨天(3日)上午,《南京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成果展覽》在南京科技會堂隆重開幕。參加此次會展的共有50家單位4000余人。據了解,近3年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2553件違法違紀案件,涉及縣處級242件,地廳級1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129件,開除黨籍486人。通過辦案,共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2億元。展覽上,曾被本報等多家媒體曝過光的徐其耀、江中銀、周秀德、邱祥林、朱秀雲、王榮之等21名貪官再次作為反面典型現形。此外,還有幾名鮮為人知的貪官也首次曝光。

  王家華,現年47歲,1997年1月提幹任棲霞區燕子磯鎮副鎮長。2002年任棲霞區燕子磯街道工委書記。在短短的5年多時間裏,隨著職務升遷和權力的加大,王家華的私欲也隨之膨脹。他經不起金錢的誘惑,權力的考驗,非但不從前任書記的腐敗案件中吸取教訓,反而變本加厲,頂風作案,“前赴後繼”,最終落得身陷囚牢的可恥下場。現已基本查明,王家華在擔任燕子磯鎮和街道領導職務期間,利用手中權力,採取為他人介紹工程、催要工程款等手法,涉嫌收受鉅額賄賂91萬餘元;利用個人權力影響,違規投資物流、倉儲、飯店、土地、化工、水泥製品等項目230余萬元,涉嫌獲取非法利益200余萬元。2003年6月5日,市紀委決定依照有關規定對王家華立案實施審查,6月16日移送市檢察院立案偵查,7月9日批准逮捕。

  張國忠,原係南京市經濟實用住房發展中心前期部副經理,1999年8月11日,因犯貪污罪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1年9月初,大墻內的張國忠,面對檢察官發出了以下懺悔——到龍潭監獄服刑改造不久,家人帶話給我説,8歲的小侄子經常問大伯伯到哪去了。一年以後,我便給小侄子寫了一封信:“大伯伯現在在很遠很遠的地方,等到見到大伯伯的時候,你已經是大小夥子了。到那時,可能你認不得我,我也認不得你了。”寫到這裡,我的眼淚忍不住直往下掉,一人坐牢,牽累多少親朋好友啊。現在想想,這又能怨誰呢?我的犯罪起因,正是從報銷發票中採取弄虛作假、貪財、揩公家油水開始的……其實,我和妻子都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家裏並不缺錢用。我觸犯刑律純粹是財迷心竅所致。看到社會上很多人做生意發了大財,我患上了“紅眼病”,覺得有錢不撈太虧了。我現在才體會到失去自由是多麼痛苦,這全是貪財惹的禍啊!我在這裡真誠地説一句:希望從事經濟工作的人,以我為鑒,要時時警鐘長鳴,正確把握住自己,不要為金錢所動栽跟頭。

  眭振南,現年51歲,原中國工商銀行南京市分行高新開發區支行行長。經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偵查查明:1994年至1999年間,眭振南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南京市分行高新開發區支行副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發放貸款過程中,收受相關單位人員賄賂人民幣90.1萬元、港幣3萬元;採取部分利息不入賬的手段,侵吞公款355萬元。2002年10月15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死刑,緩期2年執行。眭已被開除黨籍、公職。(記者殷文靜 郭志勇)

責編:范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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