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李真致信專案組 對反腐鬥爭提“建議”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28日 07:19)
成都晚報消息:2003年10月9日上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唐山市對特大經濟罪犯李真受賄、貪污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依法裁定駁回李真上訴,維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李真的死刑判決。
新聞背景:
李真,生於1962年5月29日,祖籍山西省大同。曾任原河北省省長、省委書記程維高的秘書;1994年12月,任河北省委辦公廳副主任。1995年12月被任命為河北省國家稅務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1997年5月任河北省國稅局局長,1998年任河北省國稅務局黨組書記。被捕前曾被列為國家稅務總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雙料後備領導幹部。李真在擔任程維高秘書和在省國稅局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共折合人民幣814萬餘元;夥同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吳慶五(程維高的第一任秘書)和中國東方租賃公司河北辦事處主任張鐵夢,侵吞中國東方租賃公司河北辦事處人民幣、中興電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計折合人民幣2967萬餘元,其中李真從中分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70余萬元。2000年2月23日,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群眾舉報,經中紀委領導批准,組成“2.23”專案組,開展對李真特大經濟犯罪案件進行調查。2000年3月1日,李真被實行“雙規”;3月30日,經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批准,李真以涉嫌受賄罪被依法逮捕。在此後的兩年零八個月的時間裏,專案組根據李真一案牽涉出的案件線索,共立案查處經濟犯罪案件47案47人,其中涉及廳級幹部8人,處級幹部14人。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吳慶五、原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王福友、原石家莊市市長張二辰、原河北省建委副主任李山林、原河北省交通廳副廳長張健等一批位居高位的官員紛紛落入法網。2002年8月30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貪污罪判處李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李真在被捕受審期間,在坦白交待自己犯罪行經的同時,還根據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過程,致信專案組,在信中對反腐鬥爭提出了一些“建議”。
以下是李真給專案組的信件的摘錄:
我個人認為,當前官場上突出的弊害是吏治腐敗和結黨營私,兩者相輔相成,互為滲透,不僅在黨內産生了極壞的影響,而且也嚴重地敗壞了社會風氣,如不斷然採取有效措施嚴加整治,無疑會成為我們黨在前進道路上的極大危險和嚴重障礙。這種敗壞風氣的嚴重狀況,不談不等於沒有,正視現實也絕不是自我否定,而是為了徹底地改變它,由此就更能説明我們黨的英明、偉大。
目前這種狀況,只運用常規性方法治理已不易切實見效,我認為除了有效地治理腐敗環境等措施外,還應採取一些“非常之舉”,積極穩妥地觸及官場上一些深層次矛盾,使各級官員均能産生強烈的心靈震動,進行深刻的反思,方能達到一定的實質效果。如若實施這一“非常之舉”,既能把腐朽的思想從諸多官員的腦海裏有效地清除,又可自然打破結黨營私壁壘對政治體制改革順利實施的負面影響,最終還出現腐敗官員對黨恩感激涕零、時刻不忘為黨中央的治國安民大業甘效犬馬之勞的局面。
據我所了解的社會有關情況,實事求是地講,如果嚴格按國家法紀條款來衡量,目前在我國逾越原則發生腐敗問題的官員已絕不是少數,腐敗現象已帶有相當的普遍性,只是在程度上和性質上有所不同。但任何腐敗現象都是在潛移默化中逐步加深的,可當前受到法律懲處的人數卻是其中一個很小的比例。同時,目前在眾多逃避法律制裁的腐敗官員中,有些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腐敗行為不對,卻不願或不能面對現實,存在僥倖心理,一方面在評價著受查處的腐敗行為,同時自己依然發生著腐敗現象。同為腐敗者卻有著截然不同的思想狀態,兩者的效果之所以差之千里,其關鍵就在於是否對他運用了法律手段,使其觸動心靈,震撼思想。當前許多案件在查辦到一定廣度和深度時,往往因穩定因素而有所顧慮,使案件不能得以徹底查證,但殊不知回避矛盾的暫時穩定勢必會導致矛盾日積月累的長遠不穩定,因為眾多逃避法律制裁的腐敗官員其心靈不會受到強烈震動,思想不會發生深度變化。在當前的客觀條件下,腐敗行為是不會停止的,其程度只能逐步加深。使腐敗問題必然呈惡性循環的狀態,最終導致激化矛盾的結局。
對超越法律的腐敗官員全部徹底地嚴肅懲治,從法律意義上講是天經地義,但根據目前的辦案線索、辦案證據和辦案手段是不可能全然查證的,即便是全能查證,真要嚴格按法律懲治的話,不僅會對黨的工作造成一定影響,同時也勢必影響目前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經濟發展的大好局面。針對當前的客觀實際情況,從國家的整體利益考慮,我個人認為,若能採取一條既可使社會穩定不受影響,保證國家長治久安,又能對腐敗等問題有效治理的措施,則意義會更加現實、深遠。我認為在當前治理這些敗壞風氣的特定時期內,國家如果制定一條“寬嚴並舉”的法律政策,這一效果有可能會得以充分體現。因為法律也是為政治服務的一種工具,運用法律的目的是為了優化社會環境,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只要這一效果能得以充分體現,法律的作用也就會真正得以發揮。我所説的“寬嚴並舉”具體講就是在一定的時限內,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一場像發動“三講”一樣的反腐敗運動。嚴格按國家法紀規定的條款,運用科學的辦案體制和辦案機制,從嚴加大對腐敗屬實的查證面。對已查證問題的腐敗官員,則根據其犯罪性質、悔罪態度、立功表現等,有寬、嚴不同的處理政策。對一小撮認罪態度不好,犯罪性質惡劣的要堅決從嚴、從重懲治,但對大部分確已真誠悔罪徹底交代問題的腐敗官員可記錄在案,給他們一次悔過自新、戴罪立功的寬容機會。如這一辦案機制能得以運用,不僅可以為國家挽回鉅額經濟損失,而且産生的社會作用和治理效果也就更為理想。首先,嚴格按國家法紀條款全面查處腐敗是一項深得民心的正義事業,是任何腐敗者沒有任何理由敢非議的;其次,在辦案中由於有這一政策的體現,非但不會影響社會穩定和國家事業的長遠發展,相反還會極大地增強黨的凝聚力,強有力地促進整體事業的向前推進,辦案質量、辦案效率隨之也會顯著提高;三是眾多被採取司法措施查處的腐敗官員在特定的環境下,有這一次政策的感召,絕大多數不敢存在任何僥倖心理,會極早徹底地交代違法亂紀問題,其結果勢必促使其深刻反思,痛悔萬分。這些人在被組織寬容處理後,只有産生對黨恩感激涕零,努力回報的心態;四是嚴格按法律程序及早從嚴查證腐敗官員的違法行為,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挽救幹部,避免他們犯更大錯誤的有力措施。據我所知,目前在被查處的許多腐敗官員中,過去在被人舉報或受到案件牽連後,都在極力想辦法躲避組織審查,但一旦受到查處,又都在後悔當初所為,如果能早一點得到組織審查,也不會出現如此嚴重的問題。對此我就有著深刻體會,對我的立案偵查如若發生在5年前,絕不會有如此嚴重的問題,但若發生在5年後,也一定會比今天的問題還嚴重。
運用法律手段對腐敗官員進行立案偵查後,在這一特定的環境下對改造他們的世界觀、有效清除他們的腐朽思想會産生奇效。首先他們在事實和正義面前必須承認違反法律的極端錯誤性,並由此會産生強烈的心靈震動,深刻反思到逾越原則所付出的代價,痛悔因此而失去黨和人民所給與的一切。冷酷的現實使他們清醒地認識到領導身份和法紀的必然聯絡,作為一名領導幹部無論在什麼樣的客觀環境下,都務必要始終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任何名利所誘惑而違反原則的行為,都必將出現遺憾終身的結局。這一痛苦的過程會使其思想純潔昇華,這是在正常狀態下通過理論學習和思想工作難以達到的思想改造效果。就我個人而言,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前是一名年輕有為的青年領導幹部,而今是一個職務犯罪的腐敗分子,痛悔之情之深,我有深刻的感悟。
人在大起大落後,會大徹大悟,在冷酷的現實中,也定能永遠牢記這極其沉重的教訓,不身臨其境的人是很難有這切身的感受,但當一切都明白之時卻已晚,對人生而言這是可悲至極的。然而就在他們對未來絕望之時,如果有這一政策,能夠得到組織的寬容處理,黨和國家給與了他們悔過、改錯的機會,那麼無論什麼人,在心靈深處除了有強烈的負罪感外,還會産生對黨和國家至死不忘的感激之情。在這種思想感情的支配下,他們一定會用過去那沉痛的教訓去警示、喚醒他人,用今後自己正義的言行去感召影響他人,對黨的任何指示和安排都不可能講任何條件地去愉快完成和接受,無論在多麼艱難惡劣的環境下,也會時刻不忘黨恩國恩,牢記教訓,為黨的事業去盡心竭力地努力工作,以取得優異的成績來回報黨恩,如果通過實施這一政策能達到這一效果的話,其産生的意義必將深遠和重大,也是當前有效治理腐敗問題中科學地把依德治國和依法治國有機結合起來的具體體現。
概括起來,通過實施這一“非常之舉”可能會取得如下社會效果:一、運動的開始階段會引起局部的暫時不穩定,但隨著運動的深入,一定會轉變為整體的長遠穩定。二、眼前工作事業發展會受到暫時的影響,但隨著腐敗環境的有效治理,一定會得到整體事業的繁榮發展和全面進步。三、在這一特定的環境下,能夠非常有效地改造腐敗官員的世界觀,從思想上清除其腐敗意識,使之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同時也能使他們深刻體會到一些民間疾苦,了解到社會上許多陰暗消極的真實情況,這也是在常規狀態下通過調查研究等工作難以取得的實效。四、優化了社會環境,穩定了經濟秩序,併為政治體制改革的順利實施打下了堅實的社會基礎,使市場經濟得以健康發展。五、使多年來在個別地方和部門形成的結黨營私壁壘自然打破。六、能十分有效地解決緊張的幹群矛盾,黨群矛盾,從根本上緩解一些容易引起激化的社會矛盾。七、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會得到空前的提高。眾多腐敗官員在這一政策的激勵和制約下,絕大多數不敢存在任何僥倖心理,不敢因任何隱瞞而喪失這最後的機會,會盡己所能及早交代一切違法犯罪事實。如此辦案質量既能使法律的客觀公正性得以充分體現,又可對依然存在僥倖心理的腐敗官員起到強有力的震懾作用。八、可為國家挽回鉅額經濟損失,使大量不法收入轉變為國家有效積累。九、極大地增強了黨的凝聚力,變消極為積極,因為眾多腐敗官員因得到寬大處理會對黨和國家産生內疚和感激。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沉痛的教訓使他們在未來的事業生涯中,一定能秉正無私、廉潔奉公,這不僅達到了懲治腐敗的目的,也是天下百姓渴望看到的局面,因為民眾更注重的是結果而不是過程,運用法律嚴懲腐敗的目的,也是為了震懾腐敗而減少腐敗。十、在依法治國的保證下,使依德治國的效果得以充分發揮。官風勢必影響民風,整個社會風氣、人們的道德風尚都必然會得到實質性地改觀。如此就更能充分向世人展示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如若開展這一反腐敗運動,運用何種辦案體制和辦案機制至關重要,因為它對此項運動能否取得成效會發揮出極為重要的作用,因而務必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科學方案,同時因勢必要涉及到眾多人事問題,故應結合人事體制改革和幹部交流等工作同步進行,這也是此項工作取得成效的大好時機。因為當前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和結構對黨的事業來講並不盡如人意,傳統的習慣勢力使改革又極為艱難,因而對眾多給與寬容的官員也不能一概而論,要對其進行考察。在如此狀態下,其官聲、政績通過考察應該能得到客觀公正的結論。組織上在根據事業需要和其能力、品行進行統籌安排,受到寬容的腐敗官員由於對黨萬分愧疚和強烈感激的心情,組織上無論對其做出何種安排都會無條件地愉快接受。這也是在正常狀況下,難以達到的人事改革效果。
當今我國政局十分穩定,國內太平盛世,我相信,在黨中央的英明領導下,目前這種多年積累的腐敗狀況一定能得到有效治理,人們思想意識形態中一些長期扭曲的觀念也必然會隨之改變。
黨和人民的罪人:李真
編後語:今年2月在中央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上,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進一步指出:“在繼續下大力氣懲處腐敗的同時,加強教育,發展民主,健全法制,強化監督,創新體制,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項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這充分表明,黨中央有決心有信心治理猖獗的腐敗現象。我們在編發大貪官李真這封類似遺書的信件時,心情很不平靜,信中的一些觀點看起來雖然有點令人可笑,但出自一個貪官之口,有著特殊的意義。李真雖然口口聲聲一再聲明“無顏有任何奢望”,但從信中不難看出其求生慾望的強烈,假如李真早日能感悟到如他信中所言的一些道理,那麼他就不會有今天的不歸之路。願那些仍在繼續不法行徑的貪官者能從李真一案中吸取教訓,從李真的求生心態中得到一些警示和震撼,懸崖勒馬,改邪歸正,避免重蹈李真的復轍。
責編: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