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消費者協會日前對蘭州市商品房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滿意度進行了首次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對商品房物業管理服務平均綜合滿意度低,達不到基本滿意水平。
據甘肅省消費者協會秘書長趙國文介紹,在此次被抽查的27家物業管理公司中,消費者對其綜合服務質量滿意率為52%,滿意度指數為51;對其收費標準的滿意率為58%,滿意度指數為54。平均綜合滿意率55%,滿意度指數53,大大低於基本滿意標準。
據悉,調查共抽取了27家物業管理公司,對這些公司提供服務的9764戶商品房業主家庭中的600戶業主進行了入戶調查 。
消費者對物業管理公司服務質量和收費標準不滿意主要集中在:物業管理收費太高,收取的費用與提供的服務不相符,收費後很多服務內容兌現不了。一些消費者説,大部分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僅限于小區環境衛生和小區安全保衛方面,在小區配套服務設施和人性化服務方面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如為業主接送低齡兒童上下學,接送老人或殘疾人去醫院就診,為業主代辦簡單採購等。
據了解,造成消費者對商品房物業管理服務滿意率低的主要原因是,蘭州市商品房物業管理起步較晚,普遍晚于商品房開發,且大部分是房地産開發商或房地産經銷商業務延伸部分或分支機構,成為其三産的組成部分,具有重開發輕管理、重贏利輕服務、重宣傳輕兌現的普遍特點。
一些房地産公司也抱怨缺乏專業物業管理公司提供服務。但據記者了解,大部分專業化物業管理公司處境艱難,存在開工不足的尷尬。一位物業管理公司的負責人説,很難攬到活,即使攬到了活,房地産開發、銷售公司給的利潤空間也很小,沒什麼賺頭。(王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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