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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楊07-03-05
總理您好: 我是一位被城管隊員從北京趕到天津的無照馬路早點小攤販.根城管隊員打了十幾年的遊擊戰.我們不但可以在家上網,還投資了股票.. 我謹代表無數在城市的小商販問總理: 我們不等,不靠,不要,自己動手豐衣足食,也為國家的經濟建設,社會治安,城市社區服務作出了一些小貢獻,什麼時侯能給我們一個合法的地位?
今天看了總理的工作報告更是千分高興萬分感動:可是很多大好的實事政策到了基層卻落實不了,即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比喻.天津市的流動兒童義務教育免交借讀費,在我們津南區卻變成了合法的擇校費每生每年五百元.因為我們違反了去交通不便且不安全的十幾裏地外的規定舊學校上學,而選擇就近的新學校.暫住證工本費是五元,可必用他的照相每次十二元.且有效期還很短,一年得辦三,四次才算完.等等,我想問總理:您對此現象有什麼能根除的良方? 謝謝總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