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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開封07-03-03
各位代表:你們好!很感謝給我這個機會能和你們談談我的親身經歷,請你們幫助我解決這個問題.我將萬分感激.我是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99屆大學畢業生,按理説我們是定向包分配的學生,但是洮北區直到2001年8月份強制讓我們簽定了一份分配合同,否則不分配,工資為240元/月.(當時其他教師工資最低已經600多)試用期一年,合同上説:一年之後工資調整,但直到2003年才調整工資到275元/月.然後到2006年3月份又讓我們簽定了一份合同,工資為460元/月.否則就自動放棄工作回家.2007年工資調整,我們工資也已經調整,但是仍然開的是基本工資,沒有津貼,和其他教師相差500元/月.但是讓我們不能理解的是,2005年和2006年畢業分配的教師工作卻是正常,津貼也都和正式教師一樣,我們不知道是為什麼?請代表們給予解決.我們已經畢業分配快7年了,沒有正式工資,而剛畢業的新畢業生卻能開正式工資,這是不是有點不合乎情理呀.政府一次次的説給解決但是到現在也沒有人給解決,就是往後推,都7年了也沒有給我們解決.其他教師給發的什麼補助我們也都沒有.待遇 也 和其他正式教師不一樣.我們就想知道是為什麼?請各位代表能幫助我們解決,我們將非常非常的感激.我們今後 的命運將掌握在你們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