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問題問總理留言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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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496 czh07-03-14
    溫總理:您好!我是一名退休的中學高級教師,退休後我為了發揮自己的餘熱,認教于廣東的民辦學校,已近十年,每年向當地財政上繳稅金近5000元。培養了一批又一批的人才,但是我們不能享受當地的醫療和養老待遇,生病還要回到原工作地去看病,否則就要自費。退休金也要每年回到退休地領取(象我這種情況的人很多)。而且,兒女都在廣東工作,回去也無人照顧。生病回去孩子請假也不是很方便。退休金因為是在當地的地方銀行(商業銀行或信用社),沒有全國聯網,必須回去領取。我們的歲數越來越大,回去一趟太困難了。希望能通過兩會給予解決。謝謝!
  • 9495 翟志遠07-03-14
    房子!房子!難道中國的房子就這麼難買嗎?還是整個世界的房子都那麼難買!?
  • 9494 谷豐07-03-14
    溫首長: 你好,我提問:在今年春節我回家過年時了解到,在廣西我的家鄉有些地方奍一頭牛每年還可以補助人民幣伍佰塊錢,而奍一頭肉豬殺了賣掉還要交納75塊錢的稅,遠遠超出個人純利潤應交稅的標準,請問這樣算公平嗎??不合常理。另外種田的農民每人每年應該補二十塊錢,而我們村只有十塊,肯定又是地方政府沒有按中央要求做,這樣也沒有管啊,頭痛!!請求幫肋。
  • 9493 李丹07-03-14
    今天看了生活不能自理女孩的提議,我有同感,我的兒子與女孩患同樣的疾病,但我並不同意她的想法。這樣做有點悲觀和狹隘。 作為母親我經常鼓勵孩子好好生活,任何困難和難題都可以想辦法解決。所以我建議國家應當鼓勵有實力的企業拿出一部分基金,投入到殘疾人事業,這同樣能提高企業知名度,國外已經有志願者義務為殘疾人服務,當然這不是長遠之事,在我們這樣一個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裏,當一個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失去所有親人時,國家該如何管理? 建議設立重殘人關懷收養院,有經過培訓過的工作人員護理,重殘人也是人,怎麼能放棄生命呢,再説他(她)們有良好的智力,也許還能為國家出力呢。 就寫這麼多。請大家共同想辦法。謝謝!
  • 9492 青春已去07-03-14
    美國説中國沒有人權,有一定的道理,我有親身體會.我今年53歲了,從35歲夫妻感情破裂,已經是死亡婚姻,維持婚姻.因為結婚證丟失,離婚用了將近十五年. 我80年結的婚,原先登記的地方87年才建的檔案,沒檔案可查,拿著廠裏的證明和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的證明,婚姻登記處不給辦理,拿著證明到法院不給立案.新的婚姻法實施後,經過省民政局市民主局和電臺的幫助,終於協議離婚.此時我已經50歲,已經老了.可能我死心眼,沒給婚姻登記處和法院的相關人員送禮,可是我也不知道人家住在哪兒?離婚本身就是悲劇,誰還有心送禮?我想問,誰應該對我失去的青春負責?雖然死亡婚姻,卻享受不了國家給的福利待遇,不該交的卻逼著交了,失去的已經失去,怎麼辦?誰給補償?可憐可嘆!為什麼我的命運由別人掌握?
  • 9491 傳銷受害者07-03-14
    為什麼國家法律都出了,傳銷現象不減反而增加呢?為什麼有的政府知道當地存在傳銷活動卻時而不見呢? 為什麼當地政府都看著一個一個未畢業的學生和大學生都被騙加入傳銷當中,他們為什麼不出來阻攔呢? 為什麼去了當地公安局報案,他們卻總在找理由踢皮球呢? 為什麼營口市的政府就不為民想想呢???????總理呀,請您救救我的親人吧!我給您老人家磕頭了!
  • 9490 下級工作07-03-14
    目前醫療上的腐敗主要是藥品回扣費,用人不按實際能力,而是按誰拍領導好誰做領導,沒有一定的用人標準,我想問一下總理國家打算怎麼辦?還有從工作調動來講誰有熟人誰上調,國家如何規範人員從下級調到上級?規範好了腐敗現象就會從工作調動這方面消失。
  • 9489 彭華軍07-03-14
    在異地申辦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問題! 我妻子原來在北京工作,北京戶口。1999年工作調動到雲南,現身份證過期,在辦理許多個人業務時都因身份證過期的問題受影響。諮詢了北京市公安局得知必須回到北京她的戶口所在派出所才能辦理二代身份證。我想,有和我妻子類似情況的人在全國應該不少。 我的問題是:在異地申辦二代證是不能解決的技術問題呢還是管理體制的問題? 技術上我想不至於存在問題,如果是管理體制上的問題,我希望總理能夠讓有關部門出臺措施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在異地辦理二代證的方便。
  • 9488 青春已去07-03-14
    我今年53歲了,從35歲夫妻感情破裂,已經是死亡婚姻,維持婚姻.因為結婚證丟失,離婚用了將近十五年. 我80年結的婚,原先登記的地方87年才建的檔案,沒檔案可查,拿著廠裏的證明和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的證明,婚姻登記處不給辦理,拿著證明到法院不給立案.新的婚姻法實施後,經過省民政局市民主局和電臺的幫助,終於協議離婚.此時我已經50歲,已經老了.可能我死心眼,沒給婚姻登記處和法院的相關人員送禮,可是我也不知道人家住在哪兒?離婚本身就是悲劇,誰還有心送禮?我想問,誰應該對我失去的青春負責?雖然死亡婚姻,卻享受不了國家給的福利待遇,不該交的卻逼著交了,失去的已經失去,怎麼辦?誰給補償?可憐可嘆!
  • 9487 小人物07-03-14
    總理您好!! 我是一名在校的大學生, 06年我參加了暑期大學生三下鄉。我在下鄉調查的過程中發現:您關於西部地區免除學雜費的情況,大多數地方能做到 但是在大多數的學校中還存在這樣的問題,好多學校強迫學生在學校裏用午餐,而且不定時的以訂購練習冊為名 收取高額的費用 ,比上過去 不但沒減 反而還有超出,象我去的那個小學 一個一年級的小朋友語文書 竟然有兩本練習冊 我無法想象現在的小朋友的每天生活是什麼樣的 我很擔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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