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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07-03-05
我是一個中鐵的建設工人,97年復員回來分配到中鐵21局,以前沒21局,是鐵路工程處,現在合併了,才成立的21局.
以前是工程處的時候,我們有工作,有工資,生活穩定,日子過的也蠻好的.據説是因為蘭州鐵路局總經濟師張寧貪污挪用公款的事情後,我們被合併到中鐵21局,自從合併以後,我就沒在上過班,就沒過崗位,轉眼在家3年,説是有工作,我們整天呆在家,説是沒工作,畢竟還有個單位,3年的時間,我上班不到1個月,這哪是工作單位啊!!~
我是一名共産黨員,聽從組織分配是我的責任,難道組織真的要求餓死我啊!!~當兵的時間,我被評過優秀士兵,共産黨員,工作努力積極,工作以後,我也是努力進取,吃苦耐勞.現在淪落到這種地步,每年都沒人問津
一個偌大的單位,很多人和我一樣下崗回家,下崗,現在的意義是待崗把!!何時才能解決這種情況啊,後來我也是聽説,單位的職工下崗,雇來的人上崗,讓我們這些人有工作幹不了,有班不能上,面臨着長大要成家的局面,不能上班都不敢取老婆回家,男人,混到這種局面真是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