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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含煙07-03-07
溫總理好:我原是事業單位的職工,後來河南省將我們改為企業,文件規定改制前視同交納養老金,但我們的個人養老帳戶上是空的,這樣我們退休時的養老金比一直交的企業人還少,本來事業和企業退休標準就差別很大,我們在事業單位工作20多年,改企的時間只有幾年,我個人認為國家這是對我們個人利益的剝奪,去年有一個同志退休,養老金只有930元,如過我們還是事業她最少要拿1500元,而且退休後企業和事業工資的增長速度是沒法比的,企業多年不長工資,事業年年長,我建議我們的工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按事業標準發,一部分按企業發以各自的工作年限為比例,退休後工資增長也分為兩部分,一部分隨事業另一部分隨企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