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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誠07-03-08
尊敬的總理,您好:我是臨武縣人,我想向您彙報亂收費問題,國家年年出臺制止亂收費,可年年有人頂風變相亂收費,這既影響了地方經濟的發展又損害政府的形象,實際上治理起來也容易,亂收費就是領導指使的.如果查一個,追究領導責任一個.我看就沒有政令不通了.就説我們臨武縣,2005年10月份竣工的城東收費站,它是在原有公路的基礎上加寬的一條公路,總長才12公里,收費卻比高速公路還多.小型車10元一次單邊,而在與它相隔18公里的地方又有一個收費站也是10元一次.我每回家一趟,來回過路費都要出40元錢(我們家離縣城才20公里).按國家規定收費公路要60公里以上才能設收費站,兩面個收費站之間要相隔50公里以上.我們縣的老百姓強烈要求敬愛的總理,撤消一個收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