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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治安管理處罰法:老闆“逼”你加班要被拘留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3日 10:50 來源:

  文章來源:新華社/現代快報

  即將實施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究竟有哪些新變化?昨天,南京市公安局法制處吳淩雲副處長和治安處法制科何光勝科長前來快報接聽96060服務熱線,給市民作了詳細解答。1個小時的時間裏,有近百名讀者致電諮詢,但由於時間有限,嘉賓只選擇了部分重點問題給予解答。快報記者也現場走訪了一些焦點問題。從熱線情況看,飼養寵物狗擾民成了最集中的問題。警方表示,新法實施後,市民只需撥打110電話報警,警方將依法作出相關處理。

  【記者探訪】

  6年來,家住南京市下關某小區的張老太太收養了20多條流浪狗和流浪貓。老人省吃儉用,幾乎把每月2000元的退休工資都花在了它們身上。但是,整日不停的狗吠聲和糞便的臭味卻漸漸引起鄰居們的不滿。昨天,鄰居們就打進熱線電話96060反映,記者隨即走訪了現場。

  屋內小狗狂吠不止

  張老太太住在一樓,記者剛來到門前,一股腥臭味便撲鼻而來。記者輕輕敲了敲門,卻不料像炸開了鍋一樣,裏面傳來連續不斷的狗吠聲。狗叫了半天,記者也敲了半天的門,卻沒有任何回應。對門的鄰居聽到響聲開了門,她告訴記者老太太不在家。記者透過窗戶朝裏望去,發現房間裏擠滿了狗,有的小狗還爬上了床。在走道裏,記者還看見了一隻黃色的母貓正在照顧出生不久的四隻小貓。在連續不斷的狗吠聲中,這幾隻貓嬉戲玩耍,處變不驚,看來它們與這些狗相處也已經有段時日了。

  鄰居無法忍受騷擾

  “老人的這種慈善行為理應值得鼓勵,但是她在愛護動物的同時,能不能想想我們?”張老太太的鄰居這樣説。

  這些鄰居告訴記者,張老太太1990年搬進這棟樓裏,長年獨居,平時話不多為人和氣。老人大約從2000年開始收養流浪狗、流浪貓。剛開始,鄰居們很支持老人的慈善行為,看著這些可憐的動物飽受風霜饑餓後終於有了個溫暖窩頗感欣慰,還不時幫助老人照顧這些小寵物。後來,老人的收養規模卻越來越大,最多的時候,屋裏有20多條狗。夜深人靜的時候,只要樓道裏有一點聲音,就能引來群狗亂吠,常吵得人從夢裏驚醒。除了噪音,這些動物們排泄物的氣味也讓人受不了,特別是夏天,四樓的鄰居也能聞到陣陣惡臭,以至於不敢開窗。

  最讓人擔心的是疾病。鄰居告訴記者,去年夏天,老人屋裏的狗接二連三死去,他們都懷疑這些狗得了傳染病,心裏七上八下的。

  鄰居們曾向有關部門反映過,連110都來了好幾回,但民警也是無能為力,因為沒有任何法律限制人們養狗的數量,而且這些狗沒有咬傷過別人,不能作出任何處理。

  雖是善舉也得受罰

  記者把現場走訪的情況反饋給兩位接熱線的嘉賓,他們表示,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警方不能作出任何的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後,警方便可以依據相關條款對養狗人作出相應的處罰。如新法規定,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嘉賓遺憾地表示,雖然張老太太收養流浪狗是一種慈善行為,但法律是剛性,如果鄰居堅決反對的話,張老太太必須受到相應的處罰。

  【熱線反饋】

  養鴿擾民同樣要受罰

  市民張先生:飼養寵物狗擾民將受到處罰,那麼,飼養鴿子擾民會不會受到處罰?我們家曬的被子、衣服上,經常被樓上飼養的鴿子弄臟,多次協商也沒有解決問題。

  答覆:這種情況,跟飼養寵物狗所受處罰是一樣的。法條規定的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動物當然包括鴿子了。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主要表現為飼養動物發出的聲音干擾他人正常休息,或者飼養的動物在公共場所或他人住宅區內隨地大小便等情形。

  老闆不能“逼”你加班

  市民趙女士:每到節假日,領導都要求我們加班,每次都説:“加不加班,你看著辦!”還説什麼現在工作難找,想進單位加班的人還在排隊等候呢。老闆雖然沒有強制我們加班,但他的意思誰都明白,不加班肯定不行。

  答覆:像你説的情況,應該算作是強制他人勞動的一種情形。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強迫他人勞動,不僅侵犯了勞動關係,而且侵犯了勞動者的人身自由。本行為在客觀上表現為用人單位或者個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

  新法實施後,警方可以依據第四十條的規定,對相關當事人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唱歌聲音太高也不行

  市民楊先生:鄰居是音樂老師,在家裏辦家教,學生很多,不僅鋼琴的聲音吵,他們還經常大聲地唱歌,吵得周圍鄰居不得安寧。

  答覆:依據新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根據《噪音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干擾他人生活的,予以治安管理處罰:1、在城市市區噪音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2、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産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過大音量的;3、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環境噪音的。快報記者田雪亭朱俊駿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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