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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婚前明確權利義務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1月22日 14:08 來源:東方網

  婚禮前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婚禮後卻反目成仇。這是因為在婚禮前新人與婚慶公司均沒有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而婚慶中又發生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雙方各説各理,婚慶公司表示:“不排除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而新人同樣不甘示弱:“奉陪到底,希望更多的人知道婚慶的黑幕,以警示消費者。”

  迎賓車骯髒漏雨

  劉先生在10月5日這天迎娶了美麗新娘。本該是美好的日子,但朋友的話,卻令劉先生和他的新娘子的心情怎麼也平靜不下來了。“結婚就一次,為什麼還弄得這樣糟糕。”劉先生從好朋友口中得知,其實當天的婚禮,表面上看沒有什麼問題,其實很多細節糟糕透了。

  “我們的親朋好友,婚禮當天在雨中足足站了半個多小時,才等來了婚慶公司的迎賓車,而且車輛的質量大打折扣,明明付的是豪華大巴的錢,來的卻是一輛破爛不堪的車。”劉先生告訴筆者,當天因為下著小雨,他們約好婚慶公司的車輛在人民廣場等待嘉賓,時間是下午兩點,結果婚慶公司的車兩點半才到。司機態度非常惡劣,迎賓車還漏雨。車廂裏堆著亂七八糟的東西,車門上客處被一個垃圾桶和拖把佔去了很大一部分位置,遍地都是瓜子殼。

  婚禮當天的總調度在談到迎賓車的時候同樣氣憤不已:“司機來了以後,人都沒上完就匆匆忙忙地開走了,一個親戚還跟著車跑了好長時間。

  照片很多不能沖印

  劉先生説,在婚禮現場,攝影師一點專業水平都沒有,拍出來的照片還不及幾個朋友拍得好。敬茶拿紅包的動作,都是攝影師讓他們的手停在半空中拍的,而不是抓拍,眼睛還要看著攝影師,傻乎乎的樣子。婚禮後再看到光盤,更加鬱悶,裏面的很多照片都是抖的,模糊不清,還有很多重復的。後來他們將照片拿給一個懂攝影的朋友看,那個朋友説攝影師拍的照片許多都沒對焦,總數345張照片裏,有近80張照片(包括65張完全重復的)幾乎都不能沖印。

  這一切作為主角的劉先生及妻子都是在事後才知道的,因為他們很早就抵達了婚禮現場,在忙婚禮當天的準備工作。想起這件事,劉先生就覺得很對不起親朋好友。

  “誹謗”使生意受損

  而對於劉先生的指責,鑫馬婚慶馬小姐卻覺得非常冤枉。“我們的車也是在租賃公司租的,平時跟租賃公司合作都挺好的,一直沒有出現這樣的情況。”馬小姐承認車輛可能是有點舊,但是並沒有劉先生他們所説的那麼嚴重。為了表示歉意,同意退還對方500元錢,作為補償,但遭到對方拒絕。馬小姐説,劉先生只支付了2100元的租車費用,租賃公司金龍豪華大巴每輛是900元,劉先生支付的錢根本就租不到3輛車。

  對照片模糊,馬小姐的解釋是,婚慶當天下著小雨,攝影師又要打雨傘,又要背三角架,雖然有劉先生父親幫忙,但還是忙不過來。而且每個攝影師在拍照片時,不可能要求他百分百完美,總有那麼一些照片因為各種原因不清楚,這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我們承認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但是劉先生他們的做法卻同樣令我們氣憤。”馬小姐告訴筆者,劉先生在網上措詞非常強硬地對他們進行了攻擊,敗壞婚慶公司的名聲。以前他們很多客戶都是來自網上,現在幾乎網上沒有一個客戶要求跟他們合作了,他們的損失同樣嚴重,劉先生的態度不是在解決問題。

  事先明確權利義務

  在採訪中,雙方都不止一次地向筆者表明,當初在談合作的時候,都很開心,大家都覺得很愉快。但也就是互相把對方當作朋友,才疏忽了很多細節,比如合同上只是簽訂有兩輛大巴而沒説明是怎樣的大巴。

  針對這一問題,律師提醒廣大的消費者,無論雙方感情怎樣好,一旦發生服務合同關係,雙方都應該事先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而劉先生及婚慶公司恰好疏忽了這一點,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到頭來弄得大家都不開心。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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