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為何警鐘聲聲無斷時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09日 16:42
毒大米、陳餡月餅、瘦肉精、毛髮醬油、火腿中添加敵敵畏、蔬菜中農藥殘留超標、進口奶粉被污染、亞硝酸鹽超標……
近幾年來,食品安全一直警鐘聲聲無斷時。全國消費者組織2003年共受理有關食品安全的投訴1621件,比2002年增長24.1%。在食品生産加工和流通領域,為什麼降低標準、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行為屢禁不止?
我國早在2002年8月1日起就開始實施食品市場準入制度。然而由於管理不到位,一些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實施。目前,我國涉及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有工商、質監、衛生、農業、藥監、商務等將近10個部門,從事食品安全監督的工作人員已經達到百萬之眾。
多頭執法使很大一部分力量在相互依賴、推諉中消耗掉,部門之間形不成合力,監管責任落不到實處,“七八個大蓋帽管不住一個殺豬的”“十幾個執法的治不了一個造假的”,諸多怪現象屢見不鮮。
行業自律能力差,也是食品市場準入制度得不到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屢亮紅燈的原因之一。國家質檢總局2003年在全國範圍內抽查的2000多件食品,平均抽樣合格率為82.1%,其中小型企業的合格率僅為76.2%。
2001年至2003年的專項調查發現,我國食品企業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小作坊”,超過一成的企業沒有營業執照,兩成無標準生産,近七成不具備食品檢驗能力,近一半食品出廠不檢驗,近三成對進廠原材料不進行任何形式的把關,六成根本不具備基本生産條件,難以保證食品質量安全。
對嚴格按照食品市場準入制度辦事缺乏清醒的認識,也是食品安全得不到保證的原因。近來,投訴超市中的食品案件時有耳聞。今年1月檢查人員在北京最大的一家超市裏發現數種名牌食品沒有按照規定加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誌。
大小企業明知故犯,原因還在於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條款籠統,操作性不強,而且因多年沒有修訂而嚴重滯後,從而造成處罰力度太輕,違法者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罰。造假販假的成本很低,遂使惟利是圖者屢被罰而不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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