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節目主要內容: 案例一:公司出納誤以為老闆授意轉賬,被騙鉅額資金,出納承擔部分損失;案例二:另一公司出納同樣在工作時被騙走公司五十萬元現金,出納承擔全部損失。同樣是出納被騙,公司遭受損失,為何判決結果差異巨大? (《法律講堂(生活版)》 20251017 出納被騙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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