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午夜新聞):在這裡,有一個概念我們需要再次強調,克萊斯勒申請的是破産保護,並不是破産清算,這也就意味着公司還有機會重整旗鼓。
美國《破産法》的第七章是指導公司如何停止經營,也就是破産清算,第11章指導公司如何走出債務深淵的行為,也就是破産保護。
如果申請破産,公司全部業務必須立即完全停止。由破産財産託管人來“清理”(拍賣)公司資産,所得資金用來償還公司債務,包括對債權人和投資人的債務。如果債務人負債大於資産,公司的股票就是廢紙一張,股東往往血本無歸。
但多數上市公司會申請破産保護,這樣,公司仍有機會鹹魚翻身。申請破産保護後,公司可以照常運營,管理層可以繼續負責日常業務,以“重組”業務,爭取時間扭虧為盈。公司的股票和債券也在市場繼續交易,但公司所有重大經營決策必須得到一個破産法庭的批准,公司還必須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報告。
在美國,的確有一些公司通過破産保護重組成功,重新開始贏利。但有些公司最後還是以清算告終。
責編:彭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