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證絕大多數兒童健康、幸福成長的同時,我國政府對為數不多的孤兒、殘疾兒童、流浪兒童給予了特殊的關懷和照顧。
目前,全國城鄉各類福利院共收養兒童47000多名;已經建成和正在建設的SOS兒童村9所,收養健全孤兒900多名。此外,全國各地還興辦了各類康復中心、站、班近萬個,已形成以國家辦社會福利機構為骨幹,分散供養為基礎,城鄉結合、社會參與的對孤殘兒童的救助、保護格局。監護養育人員都努力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因人施教,養、治、教有機結合,促進孤殘兒童身心健康發展。
我國政府自1992年起著手研究流浪兒童的救助、保護工作。幾年來,各方投入近億元,已建成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127個,向流浪兒童提供臨時性生存保障,開展心理諮詢、行為偏差矯治和非正規教育,幫助他們儘快返回家庭,回歸主流社會。(尹鴻祝 呂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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