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8月22日電:近年,一些教師通過各種渠道講學、辦班躋身高收入群體,同時成為稅收管理的重點和難點,有關人士呼籲要加強對教師校外輔導的個稅徵管。
雖然這些教師收入並不十分高,但也達到了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記者認識的一位教師利用假期在自己家中辦了個小型輔導班,沒有張貼廣告,學生全是熟識朋友的子女,每節課收20元輔導費。至少10個學生,每天平均輔導2個課時。通過以上數據,我們不難計算出這位老師一個月能拿2000元左右的輔導費。他本人沒有主動申報,學校也沒有代扣代繳,這筆稅款就這樣流失了。
據記者了解,租用文化館、體育館、學校等場所舉辦的各類培訓班,如音樂、美術、武術、舞蹈、書法等,也不在少數,由於大多屬於短期班,並且一般不需發票,又不主動申報,稅務部門很難控管。
有關人士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徵管:
一是加大稅法宣傳力度,在寒暑假前,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學校,對師生進行稅收知識的講座,把稅收政策宣傳單發放到每個教師和學生手中,起到互相監督的作用;
二是建立教師跟蹤監控機制,由學校、街道監督教師辦班行為,對經常辦班的教師建立納稅檔案,教育引導協稅人員或群眾積極舉報;
三是實行定期公示制,對不申報者按《徵管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記者 張洪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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