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公佈
據新華社電 中國政府網21日公佈的《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中強調,要加強職業健康管理和病人救治。
規劃指出,用人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依法組織其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本人。要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對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要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及時安排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做好職業病病人的治療、康復、定期檢查和妥善安置,確保職業病病人的權益。
規劃要求,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依法參加工傷保險,落實有害作業崗位津貼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政策。在高危行業推行職業衞生專項集體合同制度。
同時,規劃指出,要完善工傷保險政策,健全工傷保險費率調整機制,逐步提高保險待遇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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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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