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購買單賣家“麒麟專賣店”
店主以賣問題手機套取現金後在以換機為藉口收回手機。我手機2013-09-23 14:30:00成交、10月1日因機器故障出現開不了機,經與賣家聯絡確定換取新貨、2013-10-01 17:54:10發順豐快遞給給賣家2013-10-03 10:19 賣家已簽收,賣家已答應在國慶假期結束3-4天后換回、10月14日再次與賣家聯絡,説是沒有7-8月産品、退回來的機器返廠修理還得要3-5天、我説的是換新貨而不是返回修理、賣家説要換新貨得補差價!從9月23日到10月1日不過才8天時候。後因本人也同意換取新機,錢只能打到支付寶、等收到貨後支付給賣家!賣家説是問一下老闆、從此賣家網站連接不上、電話關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