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清華同方電腦城(青山電腦)
投訴內容: 我是2013年1月6日在大慶市大同區清華同方電腦城(青山電腦)組裝了一台電腦,顯示器我當時是要22寸的,他們給我介紹的是aoc的e2250swn這個牌子型號的顯示器,當時我沒有看他們給我拿的顯示器,我沒有想到他們竟然給我是21.5的顯示器,21.5和22的尺寸雖然差的不多但是有人告訴我中間相差了100元錢,可我回家一個月後才發現尺寸是21.5的,我去找他們理論,他們告訴我説電腦顯示器和電腦硬盤是一樣的性質,硬盤500g實際上是沒有那麼大的,顯示器也是一樣的。我無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