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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正探討長期資金入市稅收減免措施

發佈時間: 2012年06月22日 08: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證監會網站

  28、如何避免買好公司的股票而出現虧損成為“有毒資産”的情況?

  答:即便是最好公司,如果股票價格已經高估,那也不值得購買。包括按藍籌股指數買股票,也不能盲目追高。

  上證50在推出以來的8年裏總收益為82.5%,上證180在9年半裏總收益為71.7%,滬深300在7年裏總收益為151.2%。但在過去五年,上證50、上證180和滬深300也經歷了較大起落,收益率並不理想,分別是-4.6%、12.3%、20.8%,因為2007年的價格水平是現在的兩三倍。

  總之,即使公司本身前景看好,有特別的科技創新或文化創意因素,但如果估值超過其潛力太多,那也可能成為“有毒資産”。

  29、在保護投資者利益中,發行人、仲介機構、監管部門以及投資者自身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答: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是市場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監管工作的核心目標,做好工作,任務艱巨,需全社會關注、各主體參與、投資者自我保護並舉。監管部門將圍繞這一目標,按照“三公”原則,努力推動建立面向投資者的有效、誠信的證券市場,構築投資者保護的良性生態環境。

  發行人的責任:發行人要有商業誠信,既要重視自身的産品、技術、質量、市場,提高經營效益,更要充分重視各類股東的共同利益,真實、準確、完整地進行信息披露,只有這樣,才能在證券市場上立足和發展壯大。對於不誠信、粉飾業績甚至業績造假,誤導投資者預期的公司,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

  仲介機構的責任:仲介機構要提高誠信意識和法律意識,勤勉盡責,提高業務水準。仲介機構是證券市場重要的參與者,要充分認識到投資者是市場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傷害投資者最終是要傷害到自身。維護了大局利益,維護了投資者利益,就等於維護了自身的利益。要視客戶為上帝,把保護投資者利益與維護市場長遠發展的利益和自身的長遠利益結合起來,遵守執業操守,如實披露在執業中發現的問題,充分揭示風險,敢於揭示風險,真正發揮“仲介”的專業作用,體現專業精神,為投資者揭示一個真實的公司,要讓自身的“仲介”工作經得起歷史和市場的檢驗,從根本上為自身樹立良好聲譽,提升真實競爭力。仲介機構要不斷提高自身的研究能力和專業判斷能力,以自己的專業之長,為投資者提供理性判斷的真實信息,最終贏得投資者的充分信賴,在市場中贏得堅實的地位。對於那些一味貪圖高收費,不顧真實情況,幫助企業進行包裝,甚至造假,騙取高價的仲介機構,監管部門要記錄在案,同時也鼓勵市場、投資者及媒體與我會一道進行監督。在此我會也提醒各種仲介,千萬不要陷入“不講誠信”的惡性循環中,為貪圖眼前一點小利而損害自己未來成長為名牌機構的前途。

  投資者的責任:廣大投資者要多學習、多分析,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和風險防範意識,謹慎作出投資判斷。應當本著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的態度,認真甄別,不盲目跟風。

  監管部門的責任:監管部門有責任,也有信心逐步改變投保工作現狀,將繼續改進和完善監管制度,推進法律法規體系的完善,推動各市場主體歸位盡責,完善新股價格的形成機制,落實和強化仲介機構的責任,加大對投資者法律援助力度,共同維護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希望廣大的投資者能夠發揮監督作用,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共同推動投資者保護工作。

  30、證券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何發揮好“仲介”的專業作用?

  答:作為直接為投資者服務的仲介機構,證券公司是投資者保護的主力軍、主陣地。證券公司要發揮專業優勢和專業精神,在良好投資文化的形成和投資理念的樹立上做出應有貢獻;要拓寬思路,創新服務,逐步提高服務投資者的能力和水平。

  證券公司要真正發揮“仲介”的專業作用,為投資者提供理性判斷的真實信息,充分揭示風險,並敢於揭示風險。此外,在提供新産品、開展新業務時,不能單純以市場推介為導向,而應當有意識地將投資者教育與自身的經營行為區分開,客觀、真實地向投資者介紹情況,幫助投資者理性做出判斷。通過自身的專業服務,最終贏得投資者的充分信賴,在市場中贏得堅實的地位。

  31、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不透明的處罰能否引入司法程序,同時讓受害股民可以集體訴訟,降低訴訟門檻?

  答:信息披露一直是上市公司監管中的重要一環。目前,證監會已建立了較為成熟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體系。為強化信息披露質量,2011年,證監會又發佈了《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認定規則》,加大了對信息披露義務人信息披露違法的責任認定。在完善落實有關監管政策措施的同時,證監會還將持續保持打擊的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大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對誤導投資者、欺騙投資者的行為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尤其是要通過對案件的查處,充分發揮警示作用和懲戒效應。另外,監管部門也注意到,許多中小投資者抱怨看不懂上市公司的業績報告,有的內容也過於繁雜。證監會正在研究督促上市公司提供詳簡兩種財務報告,也提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每股盈利、每股凈資産等這些最關鍵的指標,隨時了解市盈率、市凈率、股本回報率、資産回報率等動態變化的指標。

  投資者如果發現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規範問題,希望及時向交易所及監管部門反映。

  另外,證監會系統及有關單位正在積極研究公益訴訟制度,不斷拓展投資者受侵害權益的救濟渠道,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監管部門也注意到了國外的集體訴訟司法實踐,有利有弊,如何與中國的實際做法相適應,可能還需要認真探討和論證。

  32、如何看待專家薦股獲利的問題?

  答:專家如果在薦股的同時炒股,有違職業操守,即使只對股市制度和政策發表一般性評論,也可能存在利益衝突。有的學者專家自己也可能沒有意識到,作為投資者和評論家角色定位上是不一樣的,如果有雙重身份或多重身份,他的言論容易産生誤導,對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可能造成損害。海外市場的做法值得研究和借鑒,比如專家發表文章薦股時聲明自己是否同時也是該股的投資者。實際上也包括媒體的記者,如果負責股市方面的報道,最好也不參與股票投資,因為媒體記者的文章可能影響公眾,不再是一個私人的行為。證監會歡迎來自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無論是投資者,還是專家,或者兩種身份都具備的人士,都可以自由表達自己的意願,但是最好能讓市場、監管機構和媒體了解這種情況,這樣也可以減少許多不應有的誤會。對於您所反映的問題,監管部門將持續關注,認真研究當事人聲明投資持股情況規範的可操作性,適時完善有關規定。

  33、能否嚴管或取消中央、省市電視臺的證券分析和推薦節目?

  答:現行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各級電視臺舉辦證券節目。2010年,廣電總局發佈《關於切實加強廣播電視證券節目管理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廣播電視證券節目規範要求。目前,全國主要衛星電視證券節目已基本進入正軌,個別地方電視臺節目中可能還存在某些不規範的情況。為進一步規範廣播電視證券節目,證監會與廣電部門將繼續採取以下嚴管措施:一是建立電視證券節目的制度規範;二是加強跟蹤監控,及時叫停違規電視證券節目;三是嚴格規範推薦個股行為,從機制上遏制“搶帽子交易”;四是鼓勵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諮詢機構主動合規參與廣播電視證券欄目。

  證監會歡迎廣大投資者對違法違規從事證券投資諮詢等活動的舉報,一經查實,將依法處理。

  34、如何加大打擊非法諮詢機構力度、清理網絡“薦股”帖,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答:非法證券活動一直是證監會打擊的重點。在國務院10個有關部門、各地方政府及各地公安司法機關支持下,整治利用網絡等媒體從事非法證券活動已經形成常規工作機制,取得了一些成效。您的希望是對證監會工作的批評,證監會需要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充分發揮合力,動員社會力量建設性參與、監督和整治非法證券活動;二是研究切實可行措施,配合有關機關進一步強化網絡媒體和手機短信監控凈化工作,要切斷非法證券活動信息傳播渠道;三是加大案件查處力度,打早打小,打苗頭,露頭就打,把搞非法證券諮詢和非法委託理財的幕後黑手揪出來;四是各方警示教育、風險提示信息對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全覆蓋,多載體、多形式、更大範圍曝光典型案例,宣傳教育有效才能減少投資者上當受騙;五是合法證券經營機構的服務要跟上、要補上,對中小散戶的服務要引導、要提升,以此來減少非法業務的生存空間。

  投資者要有自我保護能力。如應慎重對待“股吧”傳聞,“股吧”裏無價值的信息多,往往是信息操縱的場所之一,可能誘導散戶跟風進入圈套,也可能為的是促使投資者頻繁交易。又如,浙江一投資者訴電視臺虛假證券信息案,雖然相關人員被判刑,官司打贏了,但是投資者未經審慎判斷、輕信廣告內容,亦存在過錯,法院適當減輕了被告的賠償責任。總之,凡是想賺快錢、賺大錢、一夜暴富的,最終都會適得其反。

  歡迎投資者向證監會及派出機構通過電話、來信或網絡等渠道舉報違法線索。投資者也可以向地方政府、公安機關、工商管理、廣播電視管理、通信管理等有關部門反映。

  35、現在中小投資者的司法救濟渠道還是不暢通,投保局在這方面可否做些工作,讓證券違法的民事訴訟走起來?

  答:您所提司法救濟渠道不暢通是個客觀事實,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證監會、學術界及媒體都很關注,也都做了很多努力。在法律層面,證監會積極推動制定證券侵權民事賠償司法解釋,密切跟進《民事訴訟法》修改進程,研究證券期貨領域的公益訴訟制度,協調有關機構不斷拓展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領域。

  同時,證監會正在探索建立適合我國證券市場特點的第三方公益性證券期貨專業調解機制。證券專業調解具有專業性強、權威性高、便捷高效、成本低的特點,有利於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成為世界主要發達金融市場糾紛解決機制的發展潮流之一。目前,相關的制度性方案正在完善,試點的可行性正在研究。積極穩妥推進該項工作,可有效推動投資者司法救濟機制的建立並深化投資者保護工作。

  此外,保護局正在開展以警示風險、倡導理性投資等為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升投資者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建立成熟的投資者隊伍。在這個過程中,保護局願意守護在投資者身邊。

  36、我國股票市場中機構投資者的現狀如何?發展資本市場為何需要一個結構合理、成熟理性的機構投資者群體?

  答:與成熟市場相比,我國的專業機構規模明顯偏小,投資者結構不平衡的現象十分突出。截至2011年年底,自然人持有流通A股市值佔比達到26.5%,企業法人佔比為57.9%,專業機構投資者佔比為15.6%。

  與普通投資者相比,機構投資者專業化水平高,存在多方面的優勢。成功的機構投資者都有一套挑選企業家、挑選企業和行業的辦法,也都有明確的投資策略,具有較強的規避風險能力。由於資金量大,可以進行靈活多樣的組合投資,也能承受短期的市場波動影響,不至於因資金壓力被迫在不利條件下賣出證券。機構投資者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的屬性決定了其在穩定市場中的重要作用。在發達市場,機構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佔到70%左右,其中一半是養老金和保險公司等長期機構投資者,還有相當數量的公益基金和贈與基金。機構投資者始終是成熟市場穩定發展的中堅力量,近幾年來,美、歐、日等發達市場儘管經歷了世紀性的金融危機,但其資本市場的波動幅度反倒大大小于新興市場國家,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深思。

  37、我國對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有哪些制度安排和推進舉措?

  答:就我國目前情況來看,應當把培育機構投資者當作一項戰略任務,把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推動基金公司向現代資産管理機構轉型,配合好社保基金、企業年金、保險公司根據自身需要確定的組合投資,引導私募基金陽光化、規範化發展。要適當加快引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的步伐,特別是來自港澳臺的機構和使用人民幣的産品,重點鼓勵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目前,證監會已經將QFII和人民幣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RQFII)額度分別增加了500億。此外,要積極協調完善與市場投資相關的稅收政策,為機構投資者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38、最近證監會新批准了不少QFII投資股市,其中很多是國外的養老金計劃,而證監會不斷提倡地方養老金和銀行理財資金進入股市,但是為什麼遲遲沒有動作?

  答:從境外情況看,養老金是最常見的機構投資者,許多養老金將其資産委託給共同基金、對衝基金等資産管理機構進行投資,其中歐美國家養老金的委託投資比例較高,2010年退休金佔美國共同基金資産的40%。這些養老金機構在投資方面有較高的專業運作水平,其避險能力也比較強,是成熟市場穩定發展的中堅力量。

  境外養老金對投資我國資本市場也有濃厚興趣,許多境外養老金已通過QFII制度投資我國資本市場,一是直接申請QFII資格,目前已有魁北克儲蓄投資集團、安大略省教師養老金、加拿大年金計劃、家庭醫生退休基金、國民年金公團(韓國)、香港醫院管理局公積金計劃等6家境外養老金獲得QFII資格及7.5億美元投資額度;二是通過購買QFII發行的投資境內的基金等産品,間接投資我國資本市場。

  因此,無論是從養老金的運作需要,還是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目標看,都需要積極培育包括養老金在內的機構投資者。目前,證監會正在與有關部門探討養老金等長期資金入市稅收減免等方面的措施。當然,養老金入市並不代表百分之百全投股票,不同的組合、不同的基金,投資要求也不相同,投資方向還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債等在內的債市,還包括銀行理財産品、組合存款、現金等等。

  關於引入銀行理財産品方面,相關部門正在研究,關鍵在於充分揭示風險,並讓投資者自行選擇判斷。

  39、從投資者適當性角度看,如何理解“低收入者和以退休金為生的人群不適合股市,應多考慮風險較低的投資和儲蓄工具”的建議?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否限制了小投資者的投資權利?

  答:説低收入和以退休金為生的群體可能不宜投資股市,是從投資者適當性角度出發的一種善意提醒。不提倡不是反對,也不是限制,更不是禁止,希望廣大投資者朋友能夠理解。

  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成熟市場普遍採用的一種保護性安排,並非簡單地把哪些投資者擋在門外,而是從投資者保護的角度進行的一種風險控制,更是適應投資者、投資産品多元化發展的必要措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僅有助於形成“買者自負”的風險意識,更是監督“賣方有責”的主要抓手,要求證券經營機構要根據投資者的不同狀況對投資者進行分層分類,對不同層次、類型的投資者要使用不同的説明方式,表達不同的説明內容,承擔不同的説明義務。

  對於不適宜投資股票的情況,監管部門有義務提醒、勸告,並非強制性地限制大家的投資行為,歸根結底,投資的決策權仍然由投資者自己掌握。投資者要量力而行,謹慎選擇投資目標,並對回報有合理預期,不能想一夜暴富、賺快錢。同時,證監會也在不斷地豐富投資品種,努力為大家“增加財産性收入”提供更多的投資選擇。

  40、證監會一直在推動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如創業板、股指期貨都設定了一定的門檻,這是不是意味著要把中小投資者拒之門外?

  答: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服務好、保護好投資者。曾經有一位退休老同志對權證了解不多,儘管仲介機構做了一些風險揭示工作,但他還是在沒有了解“行權”等基本概念的情況下投資了權證,由於沒有及時行權,導致血本無歸。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正是起到預防、警示作用,提醒投資者要有自我保護能力。同時,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加大對“賣方”的監督力度,看他們是否做到了了解客戶,根據情況對客戶進行分類管理,向客戶提供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産品。對於那些為了追求個人業績、公司利益,誘使客戶購買高風險、結構複雜、與客戶承受能力不匹配的産品的做法,監管部門將區別不同情況,依法依規給予處理。

  41、如何理解在落實投資者適當性制度過程中,將合適的産品賣給合適的投資人?

  答:落實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將合適的産品賣給合適的投資人。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落實過程實際也是産品教育和風險揭示的過程,仲介機構要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加強對多層次市場各類産品的風險揭示和歸類,同時根據客戶財務與收入狀況、證券專業知識、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年齡等情況,對投資者狀況進行客觀評估,全面掌握投資者的狀況,從而有針對性地開展分類管理,提供與客戶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相適應的服務或産品。監管部門將會進一步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作出相關規定,證券公司要在總的原則要求下,根據自己公司客戶的實際情況,創新性地開展分類管理、分類服務工作,切實提高投資者保護工作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42、如何逐步建立有中國特色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答:從實際出發,逐步建立起有中國特色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從根本上保護投資者的舉措。由於歷史和技術的原因,我國資本市場一起步就成為千百萬人參與的大眾市場。每年都有大量的新投資者入場,他們對股市風險沒有多少認知,大多數時候是跟隨他人,聽信消息,追漲殺跌,最後形成很大損失,每年又有數以百萬計身心疲憊的人離開市場。這種情形絕不是監管機構所願意看到的。

  在現有條件下,推行投資者適當性安排,首先要把那些最沒有股市風險承受能力的人群勸離出去。其次,對於大多數投資者來説,最好的投資準則就是遵循常識:買績優大盤股;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儘量多買幾隻股;買入價格不能太高。最後,只有那些有專業知識且有能力承擔較大風險的投資者,才適合去挑選那些大家不太熟悉、業績不太穩定、前景很不確定的公司,就是説這是一個小眾市場。

  目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創業板、股指期貨、融資融券等已經初步形成較為合理的模式,從市場反映來看,普遍對相應的安排比較認可。下一步,債券市場、場外市場的建設以及仲介機構的規範發展,都將融入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理念。由於以中小投資者為交易主體的狀況還將持續相當一個時期,證監會必須堅持不懈地加強投資風險揭示和投資者保護工作力度,引導投資者審慎評估,理性參與,確保將合適的産品賣給合適的投資人。假以時日,就能夠逐步改善投資者結構,培育起理性投資的市場文化。

  43、證券公司如何通過創新來給不同投資者提供差異化服務?

  答:證券公司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專業優勢,激發創新動力,不斷創新産品和服務,為不同的投資者提供差異化的服務,滿足不同需求。

  據統計,截至2011年年底,我國個人儲蓄存款餘額達34.7萬億元,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投資理財的願望也更加強烈,作為仲介機構,要適應這種需求,豐富各層次的理財産品;要積極引導、協助更多類型的機構投資者進入資本市場,進行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除了繼續引導、支持和服務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和保險機構進行證券投資外,還要加強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合作,在投資組合中增加相對安全、高回報的理財産品,引導銀行理財計劃更多面向二級市場進行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通過業務創新,為更多的銀行儲戶進入資本市場提供更好的證券投資管理服務。

  市場競爭,根本上還是服務能力的競爭,對於這類既有利於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和功能發揮,又有利於證券公司改善盈利模式、提升核心競爭力的服務和産品創新,監管部門將積極鼓勵並予以支持。

  44、如何向證監會舉報線索?

  答:目前證監會接受投資者舉報線索的途徑主要有兩個:

  一是通過來信來訪反映。給證監會直接來信,請寄“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中國證監會辦公廳信訪辦”,郵編:100033。來訪請到“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07號中國證監會來訪接待室”。您還可以向證監會各派出機構反映,具體途徑請登錄中國證監會網站(http://www.csrc.gov.cn)查詢。

  二是通過投訴電話反映。證監會投訴電話:010-66210166,010-66210182。證監會派出機構投訴電話,請登錄證監會網站查詢。

  45、什麼是“互動易”,如何使用“互動易”?

  答:“互動易”是一個公共的網站,在這個網站上,投資者可以向深交所的任何一家上市公司提出問題,上市公司專業人員會及時對問題做出答覆,問題和答案都會及時在網站顯示。“互動易”借鑒了微博的工作理念和信息傳播創新模式,較此前單純靜態的網頁模式,“互動易”使得投資者與上市公司交流更加便捷迅速,互動性更強。

  “互動易”是一個全免費、開放式的網絡平臺,“互動易”之名取自“簡則簡之易,易則易之簡”,旨在幫助投資者在紛繁的市場信息中化繁為簡,與上市公司之間的互動更加容易、獲取信息更加容易、鑒別信息更加容易。

  截至2012年3月12日,“互動易”日訪問量已超過十萬次,獲得個性化信息定制功能的註冊用戶數達到10.6萬,投資者提問數達到132,484條,其中新版上線後日均提問數為285條。同時,上市公司回復及響應速度也不斷提升,回復率達到95%,平均回復時間從三天縮短到5個小時。

  “互動易”核心功能是讓廣大投資者可以與上市公司高管近距離對話、面對面地交流。以前,廣大中小投資者幾乎難以與上市公司高管進行交流,其訴求難以反應,與機構投資者擁有的專業調研優勢相比,中小投資者更缺乏專業有效的溝通渠道。

  一位投資者表示,在其打電話向上市公司詢問問題時,個別公司可能會敷衍了事,直接要投資者自己看公告,但在通過“互動易”向某公司提問時,公司方面回復的內容遠遠超過了自己詢問的內容,對其全面了解公司非常有幫助。

  對於有些市場傳聞,投資者迫切需要求證其真實性,對投資決策判斷很重要,然而在“股吧”了解到的信息很片面,只會越傳越訛,而“互動易”作為證券市場上法定的專業溝通渠道,能夠正本清源,破除傳聞和流言,讓投資者快速獲得真實、準確的信息。

  在上市公司方面,通過使用“互動易”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效能。一些公司甚至通過“互動易”嘗到了“甜頭”。某上市公司表示,很多問題都是由公司高管甚至總經理親自作答,而很多投資者通過平臺給予的商訊和戰略建議,不少部分都已經被公司採納。該公司認為值得一提的是,“互動易”有效督促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規範治理方面不斷提升工作水平。

  投資者可從以下網址(http://irm.cninfo.com.cn)直接登錄“互動易”,也可通過深交所官方網站、巨潮網、全景網(微博)等網站,均可進入該平臺。具體操作途徑有以下三種:

  (1)在深交所網站首頁或投資者教育專欄點擊“深交所互動易”;

  (2)在巨潮網首頁點擊“深交所互動易”或在首頁導航欄點擊“互動易”;

  (3)在全景網首頁導航欄“互動”後,再點擊“深交所互動易”。

  投資者進入該平臺後,在“查看問題與答覆欄”輸入上市公司代碼,即可查看相關上市公司的提問及回復,投資者也可自己向上市公司發起提問,與上市公司直接溝通交流。上市公司則使用深交所下發的數字證書登錄本所網站 “業務專區”的“互動易”欄目使用相關功能。

  新版“互動易”借鑒了微博的工作理念和信息傳播形式,向各類投資者推出了“用戶加關注”及“信息定制、推送”的功能,不僅首次提出了向投資者提供“個性化服務”的理念,還配套推出了深圳證券市場投資者“網絡服務通行證”。投資者只需在“互動易”註冊並認證一次深圳證券市場投資者“網絡服務通行證”,即可在未來享受深圳證券市場現有及擬推出的更多個性化服務,如網絡投票服務、XBRL應用服務、投資者教育服務等。

  “互動易”在運用微博模式的同時,還針對性地增加了“熱推提問”等功能,上市公司可以對投資者的提問進行熱推,即對有價值的互動問答進行推薦,在回復投資者的同時,通過熱推功能讓關注相關問題的投資者可以直接查看內容而不用在眾多信息中尋找或再次提問,並且回復內容可以通過投資者在騰訊微博轉發,實現最大範圍的傳播和影響。

  為了加強對上市公司回復提問的積極性,“互動易”還設立了類似淘寶買家的“好評”功能,即投資者可以對上市公司回復進行加分,上市公司回復得到的分數越多,則在最滿意回復的排位就越靠前,對上市公司形成一種激勵。

  46、上市公司協會成立的目的是什麼,組織架構如何?跟證監會和上市公司有什麼關係?

  答:中國上市公司協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成立的,以上市公司為核心主體,為維護和遵守資本市場運行規則而結成的全國性自律組織,是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法人,其成立目的是做上市公司共同利益的代言人和守護人。協會以“服務、自律、規範、提高”為基本職能,通過為上市公司提供專業服務、智力服務、傳導服務,強化上市公司的自律與規範,進而不斷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使上市公司更好地利用資本市場加快發展。

  根據《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章程》,協會的組織機構包括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五級。其中,會員代表大會是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是協會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協會的監督機構;會長辦公會是常務理事會的下設機構,負責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此外,協會還選舉産生了會長、執行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等主要負責人,組織開展協會的各項具體工作。

  協會是去行政化的社會中間組織,在政府監管部門不應管或不便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上發揮作用。中國證監會是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協會接受中國證監會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上市公司是協會的核心會員。

  47、老三板股票何時能有機會股改和轉板?

  答:主要包括原NET、STAQ系統掛牌公司和退市公司,情況比較複雜,相關政策正在研究,在政策明確後將儘快公佈。對所有歷史遺留問題都採取不回避的態度,而且轉板機制也是非常合理的,關鍵在於要具備條件。

  48、歷史上國債期貨曾經出現嚴重的問題,為什麼恢複國債期貨交易?有什麼方法能夠控制投資風險?

  答:1995年“327”國債期貨風險事件是我國在特定社會經濟發展時期出現的事件,主要是由於當時利率市場化機制尚未起步、國債現貨市場不發達、合約設計不合理、相關法律法規缺失等因素造成的。當前,隨著金融市場改革的不斷推進和期貨市場的深化發展,我國利率市場化水平不斷提高,國債現貨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並穩定增長,期貨法律法規日益完善,監管水平不斷提高,市場參與主體也更加廣泛並趨於理性,推出國債期貨的條件基本成熟。“327”事件時我國國債現券市場的流通規模不過1000億,而截至2011年年底國債現券流通規模達6.4萬億,是當年的64倍。目前,國債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已經初步建立,以《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為核心的期貨法規體系已經建立和日趨完善。

  針對國債期貨風險控制和市場監管的特點和規律,監管部門對國債期貨研究制定一系列嚴格的風險管理制度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目前,中金所國債期貨合約、規則及具體風控措施正在研究論證過程中。在此過程中,將廣泛聽取投資者的意見和建議,並通過倣真交易加以檢驗和完善。證監會將會同有關單位認真做好國債期貨上市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國債期貨平穩推出、安全運行。

  49、證監會為什麼要推出中小企業私募債?它和國外的垃圾債有什麼區別?

  答:國外的垃圾債,也叫高收益債券,並非法定概念或特定的證券品種,而是市場對風險、收益選擇的結果。美國是高收益債券發展最為成熟的國家,其高收益債一般是指信用評級低於投資級,收益率比同期限國債高400—500個基點的信用債券。一般而言,中小微企業經營業績波動相對較大,可用於抵押的資産較少,其發行的債券信用等級可能會較低、支持的利息成本較高,符合高收益債券的特徵;但如果發債的中小微企業財務狀況良好,或是採用了擔保、抵押等信用增級方式,其債券的信用等級未必很低,債券利息水平未必很高。

  當前,我國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現象較為普遍,迫切需要豐富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針對這種情況,我會立足於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研究推出中小企業私募債券。作為公司債的一個種類,非上市中小微公司非公開發行債券目的不著眼于“高收益、高風險”的形式特徵,將引入多種增信方式,加強在選擇企業、增強信用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彌補債券市場制度空白,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另一方面也為合格投資者提供創新的投資渠道。

  50、目前境外ETF産品繁多,證監會在跨境ETF産品推出方面有什麼考慮?

  答:作為指數化投資的重要載體,ETF已經成為個人和機構投資者最重要的資産配置工具,是近二十年來國際上發展最快的基金品種。跨境ETF的工作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在境內推出跟蹤海外指數的ETF。我們已經對海外跨境ETF的國際經驗、模式選擇、運作機制、風險控制等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在QDII框架下推出投資于境外指數、在境內交易所掛牌的跨境ETF方案。根據《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證監會近期一直積極推進港股ETF的準備工作,目前各項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二是推動境外跟蹤A股指數的ETF發展。目前,證監會正在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在RQFII框架下推出在香港交易所掛牌的A股ETF産品。通過兩類跨境ETF的協調發展,完善跨境資本的雙向、有序、均衡流動機制,促進A股市場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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