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晶
4月8日起,滬市就將正式開始2008年第一季度報告披露工作。日前,上證所發佈了關於做好上市公司一季報披露工作的通知,根據均衡披露的要求,上證所表示原則上每日安排不超過90家上市公司披露本次季報。
凡在2008年3月31日前在上證所上市的公司,均應當於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季報的披露工作,無法在規定時間完成披露的,上證所要求應當及時向該所提交書面説明,同時公告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及延遲披露的最後期限。上證所將自2008年5月1日起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同時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
上證所要求,2007年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上市公司,若審計意見涉及事項尚未解決的,應當在本次季報全文及正文“重大事項進展情況”中具體説明2008年第一季度對相關事項的解決情況。
公司報告期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與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減變動幅度超過30%的,應在季報正文中説明情況及主要原因。
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應當在本次季報詳細披露原非流通股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做出的特別承諾及其履行情況,相關特別承諾在前一次定期報告前已履行完畢且公司已在前期定期報告中作出充分披露的,無須再進行説明。
責編:韓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