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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禁毒》白皮書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6月16日 10:54 來源:

  中國的禁毒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000年6月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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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如下:

  前言

  當今世界,全球化的毒品問題已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構成重大威脅。據1998年聯合國有關資料顯示:全世界有2100萬人遭受可卡因和海洛因之害,有3000萬人因濫用苯丙胺類興奮劑而受害。

  中國西南邊境毗鄰世界最主要的毒源地“金三角”。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期以來,國際毒潮不斷侵襲中國,過境販毒引發的毒品違法犯罪活動死灰復燃;吸毒人數持續上升,毒品案件不斷增多,危害日益嚴重,禁毒形勢嚴峻。1999年,全國共查獲毒品犯罪案件6.5萬起,繳獲海洛因5.364噸、鴉片1.193噸、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16.059噸,以及部分可卡因、搖頭丸(MDMA)、大麻等,破案數和繳獲毒品總量分別比1998年增加2.4%和33.6%。中國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吸毒人數,1991年為14.8萬,1995年為52萬,1999年為68.1萬。現有吸毒人數佔全國總人口的0.54‰,吸毒人數中,吸食海洛因的佔71.5%,年齡在35歲以下的佔79.2%。截至1999年底,全國累計報告的17316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因靜脈注射毒品感染的佔72.4%。目前,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程度不同地存在著與毒品有關的違法犯罪活動,中國已由毒品過境受害國轉變為毒品過境與消費並存的受害國。

  毒品禍國殃民。開展禁毒鬥爭,掃除毒品禍害,是中國政府的歷史責任。在舊中國,毒品曾給中華民族帶來深重災難。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政府領導人民開展了聲勢浩大的禁毒鬥爭,在短短三年時間裏,一舉禁絕了為患百年的鴉片煙毒,創造了舉世公認的奇跡。面對新的毒品問題,中國政府以對國家、民族、人民和全人類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嚴厲禁毒的立場,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盡最大努力禁絕毒品,造福人民。

  一、堅持嚴厲禁毒的立場

  中國政府認為,毒品是全人類共同面對的世界性公害,禁毒是國際社會刻不容緩的共同責任。毒品危害人民健康,滋生犯罪和腐敗,破壞可持續發展,危及國家安全和世界和平。因此,對一切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必須嚴加禁絕。

  中國人民對毒品危害有切膚之痛,禁毒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維護人民的生存發展,是中國政府的崇高責任。多年來,中國政府以“禁絕毒品”為根本目標,制定並實施了一系列嚴厲禁毒的方針、政策和措施。

  ——把禁毒作為事關中華民族興衰存亡的大事來抓。將禁毒作為一項基本政策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規定為各級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逐級建立了適合中國國情的禁毒工作責任制,保障禁毒工作常抓不懈。

  ——實行綜合治理的禁毒戰略。把禁毒作為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和長期的戰略任務,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文化、教育和醫療等多種手段,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力量參與禁毒鬥爭。

  ——堅持依法禁毒。按照依法治國的方略,不斷建立健全禁毒法律法規體系,依法管理管制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防範、懲治毒品犯罪,堅決打擊各類毒品違法犯罪活動,開展戒毒治療和康復工作,矯治挽救吸毒人員,確保禁毒工作在法制軌道上進行。

  ——確定“‘四禁’並舉、堵源截流、嚴格執法、標本兼治”的工作方針。堅持禁吸、禁販、禁種、禁制,控制非法供應和防止濫用並重,禁止和打擊一切從事毒品違法犯罪活動。

  ——把預防青少年吸毒作為禁毒工作的基礎工程。對青少年立足於教育和保護,採取各種有力措施,組織、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種社會組織做好預防工作,教育青少年珍愛生命,拒絕毒品。

  ——積極參與和推動國際禁毒合作。中國政府支持開展國際禁毒合作,並在國際禁毒領域認真履行三項主張:堅持廣泛參與、責任共擔的原則;全面實施綜合、均衡的國際禁毒戰略;高度重視替代發展,促進從根本上解決毒品問題。

  在中國,禁毒工作由各級政府領導,公安禁毒部門主管,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團體共同參與。1990年,中國政府成立由公安部、衛生部和海關總署等25個部門組成的國家禁毒委員會,統一領導全國的禁毒工作,負責禁毒國際合作,辦事機構設在公安部。1998年,國務院批准公安部成立禁毒局,該局同時又作為國家禁毒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目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大多數縣(市、區)政府都建立了相應的禁毒領導機構,有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其所轄的204個地(市、州)、735個縣(市、區)的公安機關組建了緝毒警察隊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公安邊防、司法、海關、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也承擔相應的禁毒執法任務。中國各級政府把禁毒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禁毒形勢的需要,逐年增加投入。1998年,國務院批准成立中國禁毒基金會,廣泛吸納社會資金,支持禁毒工作。

  二、不斷加強禁毒立法

  中國高度重視禁毒法制建設,堅持依法禁毒。近二十多年來,針對不斷蔓延的毒品問題,中國加快禁毒立法的步伐,制定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禁毒法制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禁毒刑事立法逐步完善。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專門規定了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罪及其刑罰。八十年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陸續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關於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的罪犯的決定》、《關於懲治走私罪的補充規定》等法律,進一步對懲治毒品違法犯罪作出規定,並將嚴重毒品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提高到死刑。19 90年12月18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關於禁毒的決定》,對毒品犯罪的種類及其刑罰,對吸毒者的處罰和強制戒毒等,作了全面規定,並明確規定了中國對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犯罪的普遍管轄權。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進行了修訂,在吸收、保留《關於禁毒的決定》主要內容的基礎上,對毒品犯罪的法律規定作了重要修改和補充,使中國的禁毒刑事立法進一步得到加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修訂後的刑法作出了相關司法解釋。

  從嚴懲處毒品犯罪,是中國禁毒刑事立法的顯著特點之一。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充分體現了這一原則。其一,對毒品犯罪種類規定齊全,確保各種毒品犯罪行為受到法律制裁。該法規定了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等12個罪名及刑罰,並對毒品洗錢犯罪行為作出處罰規定。其二,對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規定要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毒品的數量以查證屬實的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數量計算,不以純度折算。其三,對毒品犯罪從經濟上予以制裁。對毒品犯罪,規定了並處沒收財産或罰金,旨在剝奪毒品罪犯的非法收益,摧毀其再次實施毒品犯罪的經濟能力。其四,對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有毒品罪行為的,從重處罰。其五,對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等嚴重的毒品罪犯處以死刑。中國在立法上對毒品犯罪從嚴懲處,是現實禁毒鬥爭的需要,表明了中國嚴厲禁毒的立場。

  嚴格管理、禁止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是中國禁毒法制建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中國為此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多達30余項。1984年9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其中第三十九條規定:國家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實行特殊的管理辦法。1987年和1988年,國務院先後發佈《麻醉藥品管理辦法》和《精神藥品管理辦法》,分別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生産、供應、運輸、使用、進出口的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1995年,國務院發佈《強制戒毒辦法》,衛生部發佈《戒毒藥品管理辦法》,使戒毒工作有法可依。

  為了防止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打擊有關違法犯罪活動,中國立法機構和政府還發佈了一系列嚴格管制易制毒化學品的法規和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毒的決定》,都對非法買賣、走私易制毒化學品和麻黃素等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劑的犯罪行為,規定了嚴厲的處罰條款。

  此外,雲南、貴州、四川、廣東、廣西、甘肅、陜西、黑龍江、寧夏、江蘇等省、自治區的地方立法機構,也從實際出發,制定了地方性禁毒法規。

  目前,中國已初步形成了以刑事法律為主、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相配套的禁毒法律體系,為開展禁毒鬥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三、堅決懲治毒品犯罪

  中國禁毒執法機關嚴格執法,對一切毒品犯罪活動嚴厲打擊,對一切毒品犯罪分子嚴懲不貸。

  針對毒品主要來自境外的情況,中國盡最大努力,嚴格查禁過境販毒。八十年代,以西南邊境及東南沿海等地區為重點,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組織公安機關、武警部隊、海關和群眾聯防隊協同作戰,建立了邊境一線堵、內地二線查和交通要道、機場、車站、碼頭三線截的“三道防線”。九十年代,進一步加大查禁過境販毒的工作力度,“堵源截流”,在各地主要交通線及機場、車站、海港、碼頭公開查禁毒品,形成了統一佈防、分工協作,對入境毒品圍追堵截的態勢。全國公安、海關、鐵路、交通、民航、林業、郵電等有關部門,充分發揮各自職能,緝毒成效顯著。1982年以來,僅雲南省就查獲過境販毒案件7萬多起,繳獲從“金三角”流入的海洛因和鴉片80多噸。1994年5月,雲南省警方成功破獲特大跨國販毒案,抓獲“金三角”大毒梟,司法機關依法處以極刑。多年來,中國執法機關始終保持對毒品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沉重打擊了境內外毒品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在嚴查過境販毒的同時,中國政府持續組織禁毒專項鬥爭,不斷對毒品危害嚴重地區進行重點整治,狠狠打擊了國內毒品違法犯罪活動。1983年至1986年,全國連續三年開展的“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都把毒品犯罪作為重點。1992年8月,雲南省政府組織歷時83天的武裝掃毒行動,一舉搗毀了在雲南省文山州平遠鎮形成的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特大販毒販槍集團。1993年至1996年,公安部部署在西南邊境地區開展了“三年緝毒緝槍專項鬥爭”。1997年,國家禁毒委員會統一部署在全國開展了聲勢浩大的禁毒專項鬥爭,取得重大戰果。1999年以來,在國家禁毒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雲南、貴州、四川、廣東、廣西、甘肅等重點省區,對一些毒品危害嚴重地區進行了專項重點整治,破獲了一批毒品大案,抓獲了一批毒犯,打掉了一批販毒團夥,摧毀了一批地下毒品交易市場和網絡。1991年至1999年,中國禁毒執法機關共破獲毒品違法犯罪案件80余萬起,繳獲海洛因39.67噸,鴉片16.894噸,大麻15.079噸,甲基苯丙胺23.375噸。

  中國人口眾多,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合法需求量大。在保障人民健康、滿足醫療需要的同時,中國對118種麻醉藥品和119種精神藥品實行嚴格的管制,限制其生産、經營、使用和進出口,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各地衛生、藥品監督管理、農業、工商行政、外貿和海關、鐵路、交通、民航、公安等部門,每年都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生産、經營、運輸、進出口等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查處非法生産、販運、供應和濫用行為。黑龍江、內蒙古、山西、陜西等中國北部省區,近年來嚴厲查處了一大批盜竊、非法買賣、濫用哌替啶等麻醉藥品的違法犯罪案件。

  中國政府始終把禁種毒品原植物作為工作重點,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國家禁毒委員會每年都部署全國開展禁種鏟毒工作。各級政府層層落實禁種鏟毒責任制,發動群眾搞好宣傳教育和禁種檢查,做到種毒必究、有毒必鏟。重點山區、林區的當地政府,每年都組織人員對山區、林區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問題進行調查監控。1992年以來,國家禁毒委員會和林業部門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在東北的大興安嶺和西北的蓮花山等原始森林地區組織了航測查毒鏟毒行動。目前,中國基本禁絕了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

  四、嚴格管制易制毒化學品

  八十年代以來,隨著世界毒品問題的氾濫和化學合成毒品生産的擴張,跨國走私、販運各種易制毒化學品和麻黃素活動劇增。中國政府以對國際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有關國際禁毒公約的義務,對易制毒化學品和麻黃素實行嚴格的管制。

  不斷健全管制易制毒化學品的法規和規章。中國有關部門于1988年10月發文,對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三類可供製造海洛因等毒品的化學品實行出口管制。1993年1月,中國對《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所列舉的22種易制毒化學品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1996年6月,又規定對上述22種易制毒化學品實行進口許可證管理。1997年4月,中國外貿部門發佈《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暫行規定》,並於1999年12月正式發佈《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規定》。臨近境外毒源地的雲南、四川等省,還制定了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産、運輸、經營和使用進行全面管制的地方性法規。目前,中國政府正在制定全國性的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逐步完善管制麻黃素的法規。1992年至1998年,中國有關部門多次發佈關於麻黃素管理方面的規定。1998年3月,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麻黃素管理的通知》,規定對麻黃素的生産、經營、運輸、使用、出口實行專項管理。1998年12月,有關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麻黃素類産品出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麻黃素各種鹽類、粗品、衍生物和單方製劑等12個品種全部實行出口管制。1999年6月和2000年5月,國家有關部門先後發佈《麻黃素管理辦法》和《麻黃素運輸許可證管理規定》,進一步完善了對麻黃素嚴格管制的有關規定。

  中國各級主管部門和執法機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斷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和麻黃素生産及流通領域的監測、管理,依法保護合法生産經營,堅決打擊非法買賣、販運和走私活動。西南、西北、東北各省區在邊境地區和各出入境口岸,堅持開展既查禁毒品入境,又查禁易制毒化學品和麻黃素走私出境的“雙向查緝”工作。1997年至1999年,全國共破獲非法買賣和走私易制毒化學品案件548起,繳獲各類易制毒化學品1000多噸。

  中國有關部門還與聯合國禁毒機構及有關國家的主管當局,聯合建立了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的國際核查制度。僅1999年,中國就辦理進出口核查568件,發現、制止了35起非法貿易,阻止了3380噸易制毒化學品出境。1999年4月至12月,在包括中國在內的20多個國家、地區及國際組織聯合舉行的防止高錳酸鉀流入非法渠道的全球“紫色行動”中,中國發現非法貿易6起,阻止了1160噸高錳酸鉀出口。

  自五十年代起,中國政府一直嚴格管理苯丙胺類精神藥品。針對近年來製造、販賣甲基苯丙胺犯罪活動日益猖獗的情況,中國公安機關以東南沿海地區為重點,多次部署開展了打擊制販甲基苯丙胺類犯罪的專項鬥爭。1999年,國家禁毒委員會將禁毒工作方針中的禁吸、禁販、禁種“三禁並舉”,調整為禁吸、禁販、禁種、禁制“四禁並舉”,各地公安部門進一步加大了打擊制販甲基苯丙胺等制毒犯罪活動的力度,取得顯著成效。1991年至19 99年,全國共破獲制販甲基苯丙胺案件360起,沉重打擊了此類犯罪活動。

  五、矯治挽救吸毒人員

  為了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最終消除毒品危害,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並大力開展禁吸戒毒工作,採取強制戒毒與社會幫教相結合的綜合戒毒治療康復措施,努力教育挽救吸毒人員。

  中國法律規定,吸毒必戒。為此,各地建立了吸毒人員調查登記制度,建立了藥物濫用監測網絡,定期收集數據資料,及時掌握吸毒人員情況。國務院發佈了《強制戒毒辦法》,有關部門制定了《阿片類成癮常用戒毒療法的指導原則》和《戒毒藥品管理辦法》,規範了全國的戒毒治療工作。國家還建立了藥物依賴性研究中心、藥物濫用監測中心、藥物依賴治療中心和麻醉品實驗室,組織科研機構和專家開展科學戒毒方法和戒毒藥物研究。中國從國情出發,以強制戒毒為主體,採取多種辦法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對吸毒成癮者,一律送到由各級政府統一建立的戒毒所強制戒毒;對強制戒毒後又吸毒者,一律送司法部門管理的勞動教養所,在勞動教養中強制戒毒;對不宜收入強制戒毒所的吸毒人員,在家屬監護下和住地公安派出所的教育、管理下,令其限期戒毒。此外,一些地方在醫療單位開辦戒毒脫癮治療業務,收治自願戒毒者。一些地區還因地制宜,採取了基層組織、社會團體監督幫助吸毒人員戒毒的做法。

  在中國,強制戒毒和勞教戒毒是最主要的戒毒方法,強制戒毒所和勞教戒毒所是教育挽救吸毒人員的特殊學校。《強制戒毒辦法》對強制戒毒場所的建設、管理、戒毒措施、生活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中國公安、司法機關分別制定了有關規章,對強制戒毒所和勞教戒毒所實行等級化、規範化管理。各級政府每年都投入大量資金,建設專門的戒毒場所。目前,全國共有強制戒毒所746個,戒毒勞教所(隊)168個。1999年共強制戒毒22.4萬餘人次,在所勞教戒毒人員12萬。各戒毒所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實行依法、嚴格、科學、文明管理。戒毒所都對戒毒人員進行安全科學的戒毒治療,進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嚴格的行為矯正訓練。組織戒毒人員學習科學文化知識,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參加適當的生産勞動,使其既增強體能,又掌握謀生技能。戒毒人員的勞動所得,全部用來改善其生活條件。戒毒所充分尊重和保障戒毒人員的合法權益,實行警務公開制度,主動接受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國家禁毒部門與衛生防疫部門合作,在戒毒所開展了艾滋病的監測、宣傳教育和防治工作,在部分省進行了吸毒人群艾滋病感染情況調查。雲南、貴州、甘肅、廣東等省的一些戒毒所,在規範化管理方面創造了“治療醫院化、教育學校化、環境園林化、康復勞動化”的經驗,被戒毒人員稱為“告別毒品的再生之所”。

  為解決戒毒復吸率高的難題,中國政府依靠人民群眾,動員全社會的力量,開展對戒毒人員回歸社會後的繼續幫教工作。各地的公安機關、社區組織、單位、家庭與戒毒所密切配合,把強制戒毒與幫教鞏固有機結合起來,普遍建立了社會幫教制度,組成了各種類型的幫教小組,對戒毒人員全面落實幫教措施。全國各地的工會、共青團、婦聯、個體工商業者協會等社會團體,充分利用自身優勢,有針對性地對吸毒人員中的婦女、職工、青少年、個體勞動者等開展幫教工作,收到良好效果。中國各級政府和基層組織,積極幫助戒毒出所人員解決生活、工作方面的具體困難,使其在就業、升學方面不受歧視。許多戒毒人員成功戒斷毒癮,重返社會,走向新生。

  禁吸戒毒是根本解決毒品問題的突破口。近年來,內蒙古、雲南、廣西、貴州等省、自治區,從開展社會幫教工作,發展到創建“無毒社區”活動,逐步探索出一條從最基層社區抓起,以禁吸戒毒為重點,帶動整個禁毒工作的新路子。其基本做法是:以城鄉小型社區(城市一般是街道,農村一般是鄉鎮)為單位,在社區政權組織統一領導下,建立覆蓋整個社區的禁毒管理機制和工作責任制,把禁毒責任分解落實到社區內的各個單位和每個人,分片包乾實現無毒目標,創建“無毒社區”。在此基礎上,不斷擴大“無毒社區”的覆蓋面,積小區為大區,最終在一縣、一市、一省實現無毒目標。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是中國開展創建“無毒社區”活動的一個典範。該市毒品問題曾經十分嚴重,1994年以後,全市以禁吸戒毒為突破口,開展創建“無毒社區”活動,普遍建立和落實縱向到幫教小組,橫向到轄區所有基層單位的禁毒工作責任制,形成全民參與禁毒鬥爭的局面。目前,該市共建立幫教小組2 169個,對2000多名吸毒人員全部落實了幫教措施,一年以上的戒斷鞏固率達到70%以上;已建成“無毒社區”1436個,佔社區總數的90.2%,實現了社會面基本無毒害的目標。

  實踐證明,創建“無毒社區”適合中國的國情,符合全民動員、綜合治理的戰略要求;“無毒社區”是持久開展禁毒鬥爭的有效載體。1999年,國家禁毒委員會向全國推廣了包頭等地的先進經驗,部署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創建“無毒社區”活動。

  六、提高全民禁毒意識

  禁毒的關鍵在於喚起民眾。中國把提高全民禁毒意識作為一項治本之策和戰略任務,在全體國民中廣泛深入地開展毒品預防教育。

  中國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禁毒宣傳工作,每年都制定計劃,面向社會公眾開展以拒絕、抵制毒品為主要內容的毒品預防教育。各地禁毒部門與宣傳、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部門密切合作,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經常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和諮詢活動,普及禁毒知識和法律知識。國家禁毒辦和各地禁毒辦還設立了禁毒諮詢服務熱線電話,雲南等一些省市創辦了禁毒報刊,在國際互聯網上開通了禁毒網頁。每年“63”林則徐虎門銷煙紀念日、“626”國際禁毒日期間,各地政府都統一組織規模較大的宣傳活動,形成禁毒宣傳高潮。鋻於吸毒是傳播艾滋病的重要途徑,在每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期間,衛生部門都組織開展以“拒絕毒品,防止艾滋病”為內容的宣傳活動。

  1998年5月至7月,中國政府在北京舉辦了為期兩個月的全國禁毒展覽,中國國家領導人、社會各界人士和青少年學生共166萬人次前往參觀,反響強烈,影響深遠。國家禁毒委員會還將展覽內容製作成《全國禁毒展覽挂圖》,下發全國各地,並組織了長達半年的巡迴展覽,直接接受教育的觀眾達1.66億多人次。全國禁毒展覽的成功舉辦,使中國的禁毒宣傳教育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階段,對增強全民禁毒意識,推動各項禁毒工作全面開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中國政府尤其重視對青少年進行毒品預防教育。1991年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1999年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對保護青少年不受毒品危害作出規定。按照禁毒預防教育從小抓起的思路,各級政府把對中小學生的禁毒預防教育作為禁毒工作的基礎工程。1997年,國家教育委員會會同國家禁毒委員會下發通知,規定把禁毒教育作為國民素質教育的組成部分,正式納入中小學德育教育教學大綱,要求在大中小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禁毒教育。國家禁毒委員會和國家教育委員會共同編寫了適合學生閱讀的禁毒系列叢書。共青團在青少年中開展了豐富多彩的禁毒宣傳活動,動員組織廣大青少年向毒品宣戰。許多省區開展了以青少年為主要對象的毒品預防教育活動。1999年,根據國家禁毒委員會的要求,全國縣以上各級禁毒部門在24223所中小學校建立了毒品預防教育聯絡點,直接指導學校開展禁毒教育。

  近年來,中國各地結合開展創建“無毒社區”活動,逐步把禁毒宣傳引向社區,覆蓋到社會各個角落。各級政府通過加強基層政權和群眾性自治組織的建設,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鄉鎮、居(村)委會在禁毒工作中的作用,結合創建“文明社區”,積極做好毒品預防教育的基礎性工作。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結合實際工作,開展了職工禁毒教育、青少年志願者義務禁毒宣傳和“拒絕毒品進家庭”活動。各地的愛國宗教團體發揚棄惡揚善的優良傳統,積極動員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參與禁毒鬥爭。各級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者協會,認真貫徹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關於在全國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經營者中廣泛開展禁毒教育的通知》,加強了對8000萬個體私營經濟從業人員的毒品預防教育。近年來,國家禁毒委員會不斷將各種禁毒宣傳材料發送到全國的強制戒毒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看守所、勞動教養所、監獄、工讀學校,加強對易染毒特殊人群的毒品預防教育。

  為了使毒品預防教育系統化、經常化,國家禁毒委員會統一部署,從1999年到2001年,在全國建設禁毒教育“五個一工程”: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建立一所禁毒教育基地,各大中小學校每年都要開展一次禁毒教育活動,各地要組織一批禁毒宣傳理論研究成果,創作一批禁毒文藝作品,培養一批青年禁毒志願者。國家重點支持北京市、貴州省貴陽市、廣東省東莞市等地建設一批永久性禁毒教育基地。從1998年起,中國開始出版《中國禁毒年度報告》。

  七、開展國際禁毒合作

  加強國際禁毒合作,對於推動世界範圍內的禁毒鬥爭和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的毒品問題,是十分必要的。中國在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一向積極參與和推動禁毒國際合作,在世界禁毒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國政府積極參與國際禁毒事務。1985年6月,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中國加入經1972年議定書修正的聯合國《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1971年精神藥物公約》。1989年9月,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中國加入《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成為最早加入該公約的國家之一。從1984年起,中國多次派代表團出席聯合國、國際刑警組織、世界海關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召開的禁毒國際會議。1989年10月,中國在北京舉辦亞洲地區緝毒研討會。1996年11月,中國在上海主辦國際興奮劑專家會議。1990年2月和1998年6月,中國政府代表團先後參加聯合國第十七次和第二十次禁毒特別會議,向國際社會宣示了中國政府堅決禁毒的立場和政策、措施。

  中國積極支持和促進聯合國倡導的次區域禁毒合作活動。1991年5月,國家禁毒委員會在北京主辦第一次中國、泰國、緬甸和聯合國禁毒署高級官員會議,商討開展次區域禁毒多邊合作的設想。1992年6月,中國、緬甸和聯合國禁毒署在緬甸仰光簽署《中國、緬甸和聯合國禁毒署三方禁毒合作項目》。1993年10月,中國、緬甸、泰國、老撾和聯合國禁毒署簽署《禁毒諒解備忘錄》,確定在次區域禁毒合作中保持高級別接觸。1995年5月,中國、越南、老撾、泰國、緬甸、柬埔寨及聯合國禁毒署在北京召開第一次次區域禁毒合作部長級會議,通過《北京宣言》,並簽署《次區域禁毒行動計劃》。1999年,中國政府又派代表團分別出席在日本和老撾召開的次區域部長級會議,繼續積極推動次區域禁毒合作。

  中國不斷加強與外國的雙邊、多邊國際禁毒合作。中國與美國從1985年開始進行禁毒合作,1987年,兩國政府簽署《中美禁毒合作備忘錄》。1997年,中美兩國首腦簽署包括禁毒合作內容的《中美聯合聲明》,把中美禁毒合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隨後,中美兩國政府互派了禁毒聯絡官。中國重視與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在禁毒領域的合作。1996年4月,中俄兩國簽署《關於禁止非法販運和濫用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的合作協議》。1998年,中、哈、吉、俄、塔五國元首共同簽署聯合聲明,把打擊毒品犯罪和跨國犯罪作為五國合作的一條重要內容。此外,中國政府還與墨西哥、印度、巴基斯坦、哥倫比亞、塔吉克斯坦等國政府簽署了雙邊禁毒合作協議。

  多年來,中國與美國、加拿大、日本、法國、澳大利亞、泰國、緬甸、老撾、越南、柬埔寨等國家開展了多種形式的禁毒情報交流、培訓與執法合作。從1996年起,中國還陸續與緬甸、老撾、越南、俄羅斯等國建立邊境地區緝毒執法合作聯絡官制度。中國與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等國家警方,通過國際禁毒情報交流和司法協助,多次聯合破獲販毒案件,有效地打擊了跨國毒品犯罪活動。

  中國政府儘自己的力量,積極幫助周邊國家開展禁毒工作。從1990年起,中國通過技術援助、農業支援、開發旅遊資源等多種形式,主動幫助緬甸和老撾北部傳統罌粟種植地區開展替代發展工作。這些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該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有助於減輕“金三角”毒品對中國和國際社會的威脅。在國際合作中,中國得到了聯合國禁毒機構的大力支持和幫助。

  過去二十多年,中國禁毒工作取得顯著成就,並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讚譽。但中國政府清醒地認識到,國際毒潮對中國危害加劇的狀況,不會在短期內徹底消除;毒品在中國仍處於蔓延階段,禁毒任重道遠。人類正處於千年更迭、世紀交替的重要時刻,國際社會已空前一致地意識到了禁毒的緊迫性和重要性。早日解決毒品問題,建設一個健康、文明、幸福、美好的世界,是各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在新的世紀裏,中國政府將在全國深入持久地開展禁毒鬥爭。毒品一日不絕,禁毒一刻不停。中國政府將一如既往地與世界各國加強合作,為徹底消除毒害、建設一個“無毒的世界”而不懈努力。

  注: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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