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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生死大營救之後(20120709)

來源:央視網2012年07月09日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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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南通市有個小朋友叫盧宇鵬,2010年7月他才六歲多,那年夏天他跟著外婆去姨媽家玩耍。不料這一去,卻讓小宇鵬一腳踏進了鬼門關。

  這是江蘇省南通市一個正在建設的住宅小區,一天傍晚,六歲多的盧宇鵬離開外婆,獨自一人來到工地玩耍。

  外婆:一個時辰我看不見(他),我還在客廳裏我下去了,我就喊盧宇鵬盧宇鵬看不到。

  焦急的外婆四處尋找,但一直沒有找到。這時院子裏傳來一個消息,工地上的地下樁井裏,傳來孩子的哭聲。

  外婆:後來四處都找不到了,我看見有人在拋坑坑,我就喊盧宇鵬,哎,我的孩子掉下去了。

  消防戰士:我們接到警情以後就迅速到現場,它有很大的一個口子,小朋友實際上是掉進大口子,下面還有一個小口子,等於張開血盆大口,把他吞下去。

  這就是孩子掉進去的那個井口,就在工地上。井口大概是一米見方,兩米多深。這是這個樁井在地面部分,下面深入到地下的部分是水泥樁管,有15米深。孩子大約卡在地下12的位置。樁管的直徑只有30厘米,這麼細小的一個空間,孩子是怎麼掉進去的呢?

  現場外婆同期:盧宇鵬,聽得到嗎?

  小宇鵬的聲音從地下傳來,聽著讓人揪心。可是狹窄的管道看不見底,只能隱約看見孩子的狀態。救援人員在工地上找到了相同的樁管,但即使最瘦小的戰士,也不可能鑽到管子裏面去救人。能進入管子的只有繩子了,能不能放根繩子下去,把孩子拽上來呢?

  消防戰士:就是把繩子打成一個活結,一個活扣,被救者跟我們配合,他只要把手放進繩結裏面去,然後收緊繩扣什麼的,這個都是我們來操作。

  這是最省時間的救援辦法,也是救援人員最先想到的辦法。這個辦法能不能奏效呢? 

  同期:痛啊,痛啊!

  消防戰士:就是稍微往上提了一點點,後來小孩就開始喊疼了。

  小宇鵬為什麼會喊疼,他在下面是什麼姿勢呢?

  消防戰士:我看到他在井下面是這樣的姿勢,腳也到了胸前,腳是這樣的。

  人們一下子明白了,小宇鵬可能是玩耍時往後倒退,一條腿先掉進了管子裏,緊接著把整個身體帶了進去。這樣一條腿就成劈叉的姿勢,和上身靠在一起。這個姿勢,立刻讓救援者感到事態嚴重。

  消防戰士:往上提拉,身體多多少少會發生一點變形,這個井的外壁也不是光滑的,凹凸不平,怕這個小孩的身體受到外傷,刮傷刮痕,另一個怕這樣提拉,小孩的身體是這樣的,怕對他的腰椎頸椎,造成一定的傷害。

  顯然,靠繩子無法救出孩子!又窄又深的井底氧氣很快就會耗盡,而彆扭的姿勢也會使孩子血流不暢造成肌肉壞死,這下,可怎麼辦?

  同期:你別急你先別急,一個你也不要擔心,大家都在想辦法,沒事的。盧宇鵬,馬上就能就上來你,要堅強不要怕啊。

  盧宇鵬媽媽:那個管子這麼一點小,四週圍挖了那麼大,救援人員都想盡一切辦法救,都不知道怎麼弄。我去他卡在下面,説話也能夠説話的,反正真的説不出來。

  放繩子不行,消防人員開始對整個樁管想辦法。可是15米深度,相當於5層樓那麼高,對付這樣深的樁管,能有什麼辦法呢?

  消防戰士:能不能大面積開挖,使這個樁體整體露出來挖到底,或者挖到小孩下方大概12米左右,然後我們再把樁井壁打破,把小孩從下面弄出來。

  方案確定馬上就幹,可是剛一操作就遇到了難題。

  哎,不行別的別的。

  消防戰士:這個樁井它的口在地面兩米以下,我們就怕這些土往下掉,掉下去以後,把他會掩埋在樁井裏面,那很麻煩。

  小宇鵬現在不哭也不鬧,一個人靜靜地卡在井底。井口上方兩米多高的泥土在四週懸立著,只要挖掘機一動,這些土就會掉進井裏把他埋住。怎麼擋住這些泥土?人們找來了一節寬大的塑料管護住井口,但塑料管只能搭在井口邊,稍有移動,泥土還是會隨時往下掉,每一下挖掘都非常危險。

  同期:別動別動,好了好了,他不能動小夥子不能動。

  高出井口的泥土終於被挖走,鋼筋水泥製成的樁體暴露了出來,人們以為挖掘的最艱難部分已經過去,沒想到挖掘機突然停了下來,更大的困難又出現在眼前。

  消防戰士:再往下我們又挖了一米左右,等於是地下三米左右的時候,地下水大量涌現。

  地下水突然涌出,救援人員趕快調來水泵抽水,可是幾臺水泵都無濟於事,挖走多少泥,水就會往旁邊的坑裏衝進多少。救援已經過去了3個多小時,救出孩子的希望依然十分渺茫。

  宇鵬媽媽:吊也吊不上來,他卡在裏面一點不好動,樁又那麼深又沒辦法吊,一吊旁邊的樁就要吊斷掉,全部是水四週圍全部是水,我們都擔心死了,害怕有水滲透到裏面去。 

  爸爸盧紅兵:他説爸爸你快點把我報上去吧,我在下面太難受了,我那時候心如刀絞。

  眼看著孩子在井下飽受煎熬,家長的心情可想而知。當挖掘突然停下來的那一刻,父親的情緒一下子失控了。

  爸爸盧紅兵同期:不行我就不要你們,這幾個機器挖個七八米深,繼續挖繼續挖,不行再調兩個機器來,這邊往那邊挖,那邊往這邊挖,挖到七八米深的時候,把那個樁就全部露出來,挖到七八米深的時候,那個樁自然就沒力氣了。

  救援人員:我跟你講,你的心情我理解,關鍵是什麼事情呢,這個七八米深是挖不到的。

  樁管被泥土死死纏住,無法拔出也無法弄破,孩子怎麼能得救呢?此時,消防戰士又想出了一個辦法。

  消防戰士同期:就把這個(土)衝,用水槍衝,最後的話等全部洗到位了,然後吊車到位就把它拔出來,就用這個(辦法)。

  樁管外邊緊裹的泥土造成了巨大的摩擦力,讓它無法被拔出,能不能用水槍的力量,把泥土與管壁分開呢?高壓水槍的衝力非常大,它被綁在了9米長的螺紋鋼上送到水下,試圖衝開樁管旁邊的泥土,鬆動樁管。

  消防:一開始我們速度是非常快的,很快一節鋼筋的長度就不夠了,又接了一根鋼筋螺紋鋼,兩節等於多少米呢等於18米。

  兩節鋼筋都被送下去,説明水槍已經在地下18米的位置衝樁了 ,而樁體長度只有15米,按説早已衝過了底部,可為什麼樁體還是紋絲不動動呢?

  消防戰士:因為螺紋鋼一長了它軟,人為控制如果控不好它容易打偏,所以雖然有這個深度打下去了,這個槍到底是不是垂直往下打的,還是打偏了就不清楚。

  這個辦法又失敗了,孩子落井已經五六個小時了,人們注意到,這時突然聽不見孩子的動靜了。

  媽媽同期:盧宇鵬,盧宇鵬。我就怕他缺氧啊,在下面一點氧氣都沒有了,那肯定希望不大了那種感覺,真的是要崩潰的那個樣子。

  幾分鐘後,小宇鵬的頭終於稍稍動了一下,人們懸著的心才放了下來。雖然這只是一場虛驚,可現在,繩子,挖掘,衝樁,幾套方案都失敗了,還有什麼辦法呢?這時有人提出了一個建議--用大噸位起重機,把樁體硬拔出來。

  同期:用50噸的捲揚機,如果拉到極限的話,能把它拔起來。

  這是一個冒險的建議,因為如果用起重機強行拔樁,樁體很可能會出現斷裂,裏面的孩子馬上就會被水淹土埋的危險。這招肯定是不行了,難道就沒有辦法救出小宇鵬了?

  消防戰士:很多老百姓自發趕到現場來,來給我們這個指揮部來獻計獻策。水利處的一個處長,他給我們指出來,他説以前農村打井的過程當中,用的一個東西,它能打到比較深。

  這種叫做導管器的東西很快被趕制出來,它可以把四隻高壓水槍口焊在鐵圈上,下沿的鋸齒用來切割泥土。
  導管器套在樁體外邊,借助高壓水槍的力量,人們就可以握住手柄向下猛搗,這樣水下的樁體和周圍的泥土就有可能被分離開。這種辦法不知道是不是有效,30分鐘過去了,50分鐘過去了,一夜沒睡的人們看不見希望,漸漸地有些支撐不住了。
  宇鵬的爸爸又著急了。

  現場同期:到10米可以起吊了吧,不要急,你一急以後小孩就會有危險,你現在不能想著吊,在過半個小時最好,已經到這個程度了,小孩還是危險,假如吊現在是功虧一簣。
  馬上好了,還有一米啊 。

  消防戰士們已經連續奮戰近20個小時,宇鵬爸爸也加入到救援的行列,大家一起努力,倒裝的節奏越來越快。

  現場同期:一二一二----

  消防戰士:十一點四十左右的時候,我們看到了很激動人心的一個現象,這個樁井在慢慢地鬆動了。

  樁體上端一點不易察覺的晃動,讓人們看到了希望,樁體和泥土之間有了縫隙,摩擦力減小,就可以把它連根拔起,現場的人們一下子興奮起來。可隨著樁體一下子被升高,一個新的危險又壓在了人們的心頭。

  媽媽:從開始往上吊我就在擔心,人是不是一點點往下滑的感覺。

  樁體即將升空的那一刻,一位趕來參加救援的工人,主動爬上了井口,查看孩子的位置。樁體出土讓孩子身體一下缺少了泥土的支撐,孩子會不會在起吊中露下來呢?人們緊盯著那位勇敢工人的手勢,直到樁管平穩地落到地面。
  在樁管裏被困20個小時,小宇鵬還活著嗎?現場出現了從未有過的寂靜,醫生的檢查雖然只有幾十秒,但人們感覺是那樣漫長。

  救護醫生:檢測了他的心跳呼吸,以及他還有活動的一個狀態,發現一般生命體徵還是比較平穩的情況下,大家一下子就歡呼起來了。

  這是一場驚心動魄的生死大營救。經過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等500多名救援人員20多個小時的不懈努力,小宇鵬終於得救,人們在慨嘆之餘,也為小宇鵬默默祝福。營救成功之後,令人擔心的其他問題隨之而來,小宇鵬的傷勢如何?長時間在樁井裏保持劈叉的姿勢,會不會造成肌肉壞死,這條腿還能不能保住呢? 

  營救成功之後,小宇鵬在南通瑞慈醫院治療了一段時間,之後回到家中。

  宇鵬爸爸盧紅兵:就是有一種恐懼,這個陰影跟了他好長時間,晚上睡覺做惡夢,他畢竟年齡小,這種打擊好像實在太大了,他有點承受不了。

  由於掉進井裏的時候是劈叉狀態,20個小時保持一個姿勢,導致神經粘連在一起,左坐骨神經嚴重損傷,雖經治療,但依然難以復原。為了不讓兒子落下終身殘疾,宇鵬爸爸帶著他四處求醫尋求治療。

  盧紅兵:然後瑞慈醫院是一個月,博愛醫院是六個月,就是七個月,在上海復旦大學兒童醫院又去治療做手術,那個教授給他做手術,這個手術主要是做什麼?松解術,松解,就是把那個肌肉分開,然後把那個神經連在一起,把它一根一根分開。

  除了手術治療外,每天的功能訓練必不可少。孩子小淘氣,這樣的訓練必須由父母來嚴格監督。

  同期:宇鵬在做康復訓練。

  儘管如此,小宇鵬的腿能否恢復正常,依然是父母的一塊沉重的心病。

  盧紅兵:他的腿肌肉萎縮,肌肉萎縮以後,他這一條腿因為他那個神經拉長了,他不能自覺往上翹,他走路的時候一個腿是耷拉著。

  小宇鵬依然很調皮,他似乎不在意自己的病情,倒是給記者猜起了腦筋急轉彎。

  盧宇鵬:鯊魚吃了綠豆以後什麼樣了。

  記者:鯊魚吃了綠豆,怎麼樣了,拉肚子?

  盧宇鵬:不是。

  記者:那是怎麼樣了?

  盧宇鵬:變成綠豆沙了。

  記者:你現在腿有什麼感覺沒有?有感覺嗎?

  盧宇鵬:有的。

  記者:走路累嗎?

  盧宇鵬:累。

  記者:走路累啊?

  盧宇鵬:走長了就累。

  記者:我看你剛才做的康復訓練,做那個訓練的時候疼嗎?

  盧宇鵬:疼。是疼的。

  記者:現在每天要做多少?每天都要做嗎?

  盧宇鵬:昨天就沒有做。

  記者:醫生是不是要求天天都要做?

  盧宇鵬:記不得了。

  記者:你願意做那個訓練嗎?

  盧宇鵬:不願意。

  記者:因為什麼呢?

  盧宇鵬:累。 

  今後宇鵬的腿能恢復到啥程度,後續治療還要有多大花費?父母心裏沒數。如果落下殘疾,那將是永遠無法彌補的傷痛。2011年的6月,也就是事發一年之後,宇鵬的父母將負責打樁的南通神通公司、小區開發商等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賠付醫療費、住院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100多萬元。

  盧紅兵:對他的身體對他的心理,造成了那麼大的傷害,這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你就説賠個一百萬兩百萬,這個錢根本算不了什麼,對他一輩子來説,可以説是微不足道的一個東西,只不過是我們為了爭口氣。

  宇鵬媽媽:也沒有人來慰問,也沒有人來看,到七月份都是一年了,還沒有人來繼續問這個事情,那我們就是跟他之間溝通也溝通不了,我們也不知道找誰,然後請個律師,律師説這個事情肯定要起訴。 

  宇鵬的父母認為,之所以造成這起不幸的事故,負責工地打樁的神通公司,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盧紅兵:這個説到底也是給他工作不負責任,給他一個提示吧,因為他這個施工已經開始施工了,圍墻也沒有,警示標誌也沒有,看管的人也沒有,什麼都沒有,他就開始施工,那這種已經可以説是違法的一種施工,對我們家庭造成的傷害是太大了,對小孩子一輩子的這個創傷,都無法用金錢來彌補,可以這麼説。 

  當時,這是一個在建小區,有各種機械作業。如此危險環境,有沒有做防護遮擋,設立警示標誌呢?

  代理律師許波華:在這樣的一個特殊的場所,人口比較密集,危險隱患是比較大的,職工宿舍家屬人員也比較多,那麼在這樣一個特殊的場所施工,你沒有器件隔離院墻,也沒有加任何警示標語,也沒有採取加固隔離的柵欄,也沒有採取其他的安全的防護設施,我們認為你從主觀上來講,他放任了這種安全隱患的存在。

  在那場驚心動魄的大營救中,負責施工的神通公司也盡力全力。不料在一年之後,他們接到了法院的傳票。

  神通公司代理律師

  姜飚:我感到很驚訝,為什麼感到很驚訝呢,就是有兩點,一點就是他要求五十萬的精神賠償,那麼我們做法律的都知道,精神撫慰金,最高人民法院明確最高就5萬塊錢,那麼他要50萬,第二個他要一個二次的治療費用大概也是50萬,但是他二次治療還沒有發生,也就是説他第一個精神撫慰金的50萬,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那麼他要求二次治療的50萬呢,又沒有事實依據,那麼我們當時就拿到了這個訴狀,我們也很為難。

  原告律師

  許波華:他肯定失去了跟同齡人競爭的這種優勢,或者説這種可能性。由於我們考慮到,在未來競爭日益激烈的社會中,這種傷害對於原告而言,小宇鵬本人而言,是無法用言語來表達的,我們向法院主張,高達60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是經過慎重考慮的。我們主要考慮,結合最高院的相關規定考慮到,原告在裏面的過錯,以及被告的經濟賠償能力,以及我們當地的經濟生活水平。

  六歲孩童跌入深井,誰來為這場不幸負責呢?

  被告姜飆律師:後來是被路邊上的人聽到,(井)裏面有小孩的聲音。然後他外婆才慌慌張張跑下來,因為附近的小孩都知道這個地方在施工,那麼他只是從外面過來的一個小孩,所以我認為這個時候,這時候他的外婆,因為把這個小孩,小外孫帶出來,這時候她的監護義務就比較重,那麼小孩要進去監護人又不知道,這個時候監護人缺失,我認為是造成了事故的一個重要的原因。

  盧紅兵:這個監護責任我們是不推辭,因為我這個人是有一説一,比較直率的,我們是不推辭,因為小孩畢竟小,但是主要的原因,我認為是在他那一方,因為事發地點離我們居民區,而且離我們家不到十米,這個範圍之內,可見我們在十米的範圍之內,就是在我們視力範圍之內,視力範圍之內如果説看不見小孩,小孩跑遠了,那是我們家裏的責任,就在我們的視線範圍之內,出了這個事情,那肯定他是主要的責任。

  2011年11月,南通市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判定,被告神通公司承擔原告80%的醫療護理費用,賠償原告精神損失15000元。兩項共計109268元。
  對這一判決,原告盧宇鵬和被告神通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訴。經審理,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審查事實清楚,適用法律並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根據神通公司與瑞慈房地産開發公司,簽訂了這個合同,以及從神通公司實際履行情況來看,神通公司簽訂合同以後,實際上已經控制了場地,同時他在這個庭審過程中,也不曾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他有設置了防護圍墻,導致一個未成年,未滿7歲的無行為能力人進入場地,同時他沒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所以促成了這個損害後果的發生,因此這個神通公司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2012年6月,被告神通公司已經履行判決,將109268元的賠償款支付。今年暑假,宇鵬的爸爸將再次帶他去上海復查。年齡小恢復快再加上科學的治療,相信這次落井事故給宇鵬帶來的傷害,將會越來越小。

  暑假又到了,對孩子們走出校園回到各種場所玩耍,這可是個事故的高發期。相關的施工單位、危險場所一定要仔細檢查,做好防護措施。此外作為監護人,也應該更加小心,看好您的孩子,讓他們過一個快樂的假期,不要受到傷害。

  • 視頻簡介
  • 欄目介紹

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12年07月09日 22:10

視頻簡介:本節目主要內容:在江蘇省南通市一個正在建設的小區裏,一天傍晚,六歲的盧宇鵬離開外婆,獨自一人來到工地玩耍。羅宇鵬不慎掉入工地內的井口,經過消防官兵的努力救援,最終盧宇鵬獲救。羅家人將神通公司告上法庭,法庭判定神通公司賠償羅家精神損失費等共計十萬餘元。 (經濟與法 2012年 第1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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