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區決定理順和調整區中部電網銷售電價,並就價格向公眾公佈。記者就居民電價下調、商業用電上漲及如何建立電價調整的長效機制等事關百姓生活的相關問題,採訪了西藏電力有限公司總經濟師裴新民。
記者:7月1日起,西藏自治區居民生活用電由每度0.66元調整為0.49元。請問此次居民電價下調有何特殊的意義?差額由什麼進行補償?
裴新民:此次我區進行電價調整,主要是對我區中部地區電價進行了理順,統一居民用電電價標準。對於絕大多數居民來説,電價有較大幅度的下調。居民電價下調引起的差額將主要由其他用電分類用戶承擔,這也體現了國家發展電力事業優先保證人民生活用電的目的。
記者:自治區調整和理順電價的通知將中部電網現行電價中的50余種電價分類統一規範為居民生活用電、商業電價、非工業電價、工業電價、躉售電價等6大類,請問,其中的躉售電價是指哪些用電?
裴新民:躉售電價是指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躉售區範圍內的農業、農村、縣、鄉(鎮)用電,以及躉售區內報裝負荷在160KVA以下的工礦企業用電。
記者:此次調整6類電價中的居民用電和農牧業生産電價有所下調,其餘4類電價都有不同程度的上調,請問對其它行業電價上漲怎麼看待?
裴新民:中部電網此次電價調整,主要解決電價分類不統一,不符合公平負擔的原則,且電價水平遠遠低於電力生産成本等問題。調整之前,我區商業用電一直與居民生活用電、社會公益事業用電採取相同的定價,而且商業用電享受國家較大的價格補償,這既不符合國家電價政策有關不同用電合理分攤成本的原則,也不利於運用價格杠桿引導用電,對解決我區嚴重缺電的局面也是不利的。實施同網同價是促進電力資源合理配置的必然要求。
記者:請問自治區電力部門將採取哪些措施來促進電價調整長效機制的建立,並有何建議?
裴新民:由於西藏中部電網長達10年沒有進行電價調整,因此電價水平遠低於電力生産實際成本。據測算,要保障西藏電力持續發展,平均電價需要調整0.17元,但是考慮到居民和各行業的承受力,這次只調整了0.0735元。因此,要解決西藏電力可持續發展問題,要逐步建立銷售電價與成本聯動機制,逐步疏導電價矛盾。為了照顧社會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電價調整應該“小步慢跑”,根據社會物價水平適時調整。
記者:7月1日起,中部電網將逐步實施摘除轉供電工程,請問我區為何要實施摘除轉供電工程,工程的實施有何意義,預計多久能完成?
裴新民:在我區,轉供電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致使存在電價亂加價、供電質量差、供電安全隱患突出等問題,所以摘除轉供電工程的實施是必要的,是順乎民意的。為有效解決轉供電問題,自治區電力公司將籌集大量資金來建設和改造配電網,將轉供電用戶改造為由電力公司直接抄表到戶的電力用戶,同時自治區政府也將出臺相關政策,明確摘除轉供電工程中轉供電用戶和電力公司的出資分擔比例,並限制新的轉供電用戶出現。目前,該工程已開始實施,預計兩到三年內將完成,屆時,我區的商業用戶將可以實現抄表到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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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韓淩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