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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9月20日消息,桑蘭的律師海明在騰訊微博中再次爆料,由於桑蘭已經對己造成污衊誹謗,今年年底前將回到北京,與中國律師一起商量控告他們。同時,海明也明確告訴桑蘭,“拿不到綠卡,是因為你不夠條件,不合格。不要把怨氣撒到律師頭上。”
從原本一個戰壕的戰友,到如今對立,桑蘭跟海明之間兄妹相稱的良好關係也是急轉直下。在桑蘭剛剛提交給美國法庭的證詞當中,她表示,她跟劉國生一家人的官司,是海明律師在她不知情也不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報案。用桑蘭的話説就是,海明誤導他向檢察官報了案。因為按照美國法律,誤導當事人提出起訴的話,律師會被吊銷執照。此言一齣,海明再度被推上風口浪尖。
而海明本人在也一直通過微博的方式做出回應。北京時間9月20日一早,海明的微博再次更新,這一次他列舉了桑蘭一行的一些異常舉動,“桑蘭黃健有2個iphone, 國內用的。來了美國沒法打電話。所以,我就給他們買了一個新手機及2年使用合同,價值超過一千美金。但是,每次我同他們談話,他們都把2個無用iphone放在我面前,我問是不是在錄音,他們否認。後又威脅我有錄音記錄我的講話。我相信他們是錄了音,但是沒有找到我講什麼錯話作把柄。”
由於雙方的糾紛已經曠日持久,對於海明在美國的聲譽也造成影響。因此,海明借著微博正式宣稱,“桑蘭欠的已經不只是律師費,法庭費和房租了。他們已經誣衊和誹謗我,惡意控告我,對我的名譽和生意造成了嚴重損失。我會在中美2地控告他們的。今年年底前,我會到北京去控告他們。我已經有10年沒有回北京了。現在在找北京法律界同行,一起商量控告桑蘭一事。”
18日晚,海明通過微博表示,桑蘭打性侵官司,本意是想獲得美國綠卡。“桑蘭黃健想移民美國,在美國生美國公民小孩既不是隱私,也不是秘密。世人皆知。劉國生早在他2011年4月9日的博客裏就公佈了桑蘭黃健共同署名的一封email,裏面他們清清楚楚地説了要在美國生美國公民和將來到美國生活的。”
劉國生是桑蘭當年在美國時的監護人,也是桑蘭天價索賠案最早的被告之一。海明透露,劉國生公佈的那封E-mail中,桑蘭這樣説:“我們想馬年要個小孩,在美國生,做美國公民。以後我們也會選擇擇機到美國生活,我想的只有快樂,不想想太複雜的事情,我腦子費了太多,覺得太累 了。請你們理解。”
19日早,海明補充説:“桑蘭希望我幫助她辦綠卡。我盡了力了。但是,還是找不到什麼理由。桑蘭已經不是什麼美國需要的‘特殊人才’了,反而還可能成為美國納稅人的公共負擔,這條‘特殊人才’綠卡路走不通。”、“實際上如果桑蘭報性侵案能成功,桑蘭可以作為受害婦女辦U簽證。U簽證只給刑事重罪受害者。當然強姦罪受害者合格。U簽證是可以轉換成綠卡的。 桑蘭知道這個法律。所以説桑蘭有強烈的企圖,希望性侵案能夠成功立案,她將一舉兩得:既有賠償金又得綠卡。”
關於雙方新的矛盾焦點是因為桑蘭是否能拿到美國綠卡,海明今天明確告訴桑蘭,“拿不到綠卡,是因為你不夠條件,不合格。不要把怨氣撒到律師頭上。我至少已經為你爭取到了美國保險公司的巨大賠償,供奉你終生。你説過,贏了就付師費。現在你贏了,你卻偷偷的通知保險公司直接把錢電匯給你,一分律師費不付。我是可以合法攔截保險公司給你的錢的,但是我沒有那樣做。你不懂嗎?”
借此機會,海明也從律師的角度科普了美國法律知識,“有些網友不懂美國法律。當客戶欠律師費的時候,律師可以lien住客戶在本案的資産。這在general obligation law裏面。程序是給保險公司發信,告訴他們桑蘭欠律師費。之後,要法院來斷絕究竟應支付多少律師費。一封信的事,很簡單。任何做律師的都知道這個法律的。”
海明表示,桑蘭説自己“誤導”她,其實是在指責他沒能夠給“好主意”,來讓性侵案得以成功。“桑蘭黃健又在美國中文電視上撒謊了,説他們報性侵案是被我和檢控官逼著去的,“檢控官傳訊我們去,我們哪敢不去呢?”檢控官在你報案前都沒見過你,沒跟你講過話,也沒給你發過信,是怎麼傳訊你的那?那你跟檢控官説的那些性侵故事也是被檢控官逼的嗎?帶證據説了5個小時,出來了還説他們態度多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