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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8月10日在自己的博客上表態向桑蘭追討代理費用後,海明與桑蘭乃至桑蘭男友黃健的關係也由過去的親密戰友到現在的“兵戎相見”,海明甚至在自己的博客中稱,這個“妹妹”來美國偷錄與他談話的內容,“不是蛇蝎是什麼?”這也意味著,曾經言必稱桑蘭為其妹妹的海明與桑蘭及其男友黃健的關係全面惡化。
突改口索要律師代理費
眾所週知,早在今年5月12日,桑蘭訴訟案索賠鉅額的18億美元時,海明接受採訪時曾信誓旦旦表示,願義務幫她打官司。但就在本月10日,海明通過自己的博客突然表態,要求桑蘭支付其律師代理費和法庭費等。從不要錢到現在不免費,其中一個誘因是,海明多次明確指責黃健背著海明找別的律師。
按照海明博客透露的信息,他之所以出爾反爾追討律師費等是覺得被桑蘭一夥人欺騙了,“我對殘疾人的同情和愛心被人利用了。”海明在今天淩晨的博客中稱,桑蘭等人來了美國後竟然偷錄和自己的談話內容。海明甚至説,“我早前的博客把桑蘭稱頌為‘火焰鳥’,但是,我現在卻認為她是中國人的奇恥大辱,她是一個極端自私自利,把錢和利看成上帝把人格品德看成垃圾的人。”
桑蘭表態會如數付費
目前黃健和海明之間的溝通需要通過海明的秘書進行,而近期溝通的內容也是圍繞桑蘭打官司欠下的高額律師費。海明表示,目前他向黃健索要1.5萬美元的律師費,並要求黃健支付2000多美元的法庭費。“1.5萬美元的律師費相當於我給他們打了5折,而且還有2000美元的法庭費是他們必須要支付的,按照美國的法律規定,這筆費用不能由律師墊付。”海明在自己的博客中説,“律師有付出勞動得到報酬的權利。美國法律博士律師一般要花費30萬美元,我的律師樓裏全部是美國法學博士。律師的時間就是金錢,要付人工和各種花銷的。親兄妹,明算賬,在美國中國都是一樣。”
對於海明索要律師費的事情,桑蘭也通過媒體表態,“我的律師要求在30天內支付15800美元的律師費,2580美元的其他費用,他一共為我打了72個小時的官司,每小時按照200多美元計算效率還是很高的,我會按照合同把錢給他的,而且一分不少,他按照合同拿錢這很正常,沒有免費的午餐,之前我也從來沒有説過免費讓海明給我打官司,相反,如果他能贏下這個跨國官司,我會拿著一箱子的錢去感謝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