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新矛盾出現後,如何加以解決成為了人們需要考慮的問題,但至少在現在,還沒有一個有效的解決方法被提出。正如國安俱樂部總經理李小明所説,如果問題真的那麼容易解決,也許“周海濱事件”就不會發生了。
“周海濱事件”的出現,讓中國足協開始尋找一種新方式來取代舊有模式。
中國足協註冊辦主任朱和元説:“現階段,國際轉會我們就應該按照國際足聯的相關規定走,國內則要逐漸完成與國際規則的接軌。我們的改革應該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要給俱樂部一個適應期。我們的想法是在一到兩年的時間裏,爭取實現與國際足聯的規則完全接軌,屆時中國國內俱樂部間的轉會也會完全按照國際足聯的相關規定實行。”
他説:“其實我們關於轉會制度改革的想法一直有,現在有了周海濱的這個事情,這件事就會加快速度了。今年的轉會已經沒法再改了,接下來我們要用最短時間和俱樂部之間完成調研的工作。如果一切順利的話,我們不排除在今年聯賽中間二次轉會的時候就推出新規則的可能性。最慢的話,在今年年底,下個賽季轉會開始之前,我們會把新的轉會制度推出來。”
■俱樂部
接軌國際 球員素質很關鍵
在新問題出現後,國內俱樂部急需一套新的方案來防止他們的利益進一步受到損害。
國安俱樂部總經理李小明説:“現在的當務之急是俱樂部和足協一起找到一種合理的方式,既要適合中國的實際情況,也要與國際接軌。但問題非常複雜,有很多具體的細節需要研究,這麼説吧,如果簡單的話,問題早就已經解決了,也不會拖到今天。我們也想和球員簽訂長期合同,但問題在於,中國的現實情況不允許我們這樣做。首先,我們現在有體能測試,如果俱樂部和一名球員簽了3年合同,但他有兩年都沒有通過體測,那俱樂部不是等於養了一個閒人嗎?還有,中國球員的素質遠沒有達到歐洲職業球員的高度,也許有的
球員在和俱樂部簽訂長期合同後就不再那麼賣力訓練和比賽了,拿著高薪養起老來了。這些都是問題。”
■球員
徹底放開國內轉會市場
周海濱事件的出現讓中國球員看到,他們有機會不再像過去那樣處處受制于俱樂部,因此,他們希望國內的轉會市場通過此事能夠完全放開。
某國安球員説:“中國聯賽的轉會制度與歐洲有著太多的不同,在這種制度下,俱樂部佔據著絕對的主導地位,他們選擇與球員簽約或者掛牌,而球員則是一點自由和權利都沒有。不誇張地説,這樣的轉會制度限制了中國足球的正常發展。我想,如果國內的轉會市場能夠借著這次機會徹底放開,肯定對死氣沉沉的中國足球有好處。”
■經紀人
雙方應簽訂長期合同
一旦國內轉會制度發生變革,必將給球員經紀人帶來利益,他們將從逐漸自由與開放的轉會市場中獲益。
國內某經紀人説:“俱樂部為了防止球員的流失,可以選擇與球員簽訂長期合同,兩年或者三年,甚至可以是國際足聯規定的合同最長時間五年,而不是一年一簽。這樣,就可以避免球員以自由球員身份離開,不會蒙受損失。”
而隨著周海濱事件的出現,國內經紀人也開始更多地把目光瞄向有潛力的中國球員。“下一步我打算進行這方面的嘗試,在國內有很多有潛力的年輕球員,他們完全有實力登陸歐洲聯賽。”該經紀人説。
■他山之石
日本已實現自由轉會
亞洲職業化程度最高的日本聯賽早已實現了類似歐洲的自由轉會制度,不過他們也有自己的限制。
如果去歐洲,由於日本球員註冊最後期間和歐洲有八九個小時時差,因此不少經紀人趁這個機會運作球員去歐洲踢球,可以實現自由身旅歐。但去其他日本球隊,合同沒有到期的依然需要轉會費。
■案例
舊有規則害人不淺
不是所有人都能像周海濱那樣幸運,在中國足球的轉會制度下,更多的球員難以保證自己的利益。
■事例一
肇俊哲難離遼足
在遼足於2008年年底降級後,隊長肇俊哲再次萌生了轉會念頭。當時,他曾在私下表達了離開遼足的決心。但最終,他還是留了下來。
根據與遼足的合同,肇俊哲在2008年12月31日之後便已成為自由球員,遼足已沒有權力對其轉會進行限制,但肇俊哲還是在俱樂部與當地體育局的壓力下放棄了轉會,放棄了拿到更高薪水的機會。
■事例二
武漢小將留洋夢斷
2008年年底,武漢隊的兩名年輕球員梅方與汪洋,收到了比利時甲級球隊色格拉布魯日隊的加盟邀請,但武漢有關方面以備戰全運會為由,拒絕放他們去歐洲踢球。
汪洋和梅方本屬於武漢光谷俱樂部,光谷退出之後,球員全部掛牌,而這些年輕球員卻不能離開,因為他們要代表湖北省征戰全運會。因為這個緣故,有關方面擔心汪洋和梅方出國,會影響全運會的成績。
由於光谷俱樂部已經不存在,因此無法領到薪水的汪洋和梅方現在每個月的生活費只有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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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裴永尚